-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控餐》的規定,攜帶愛滋病、淋病、梅毒或其他醫學上認為影響婚姻和生育的傳染病者不能結婚,因為這不僅會影響未來的生育問題,而且需要立即面對的問題也會影響已婚的另一方, 所以在不允許這些疾病之前不適合結婚。
法律規定,1未**的麻風病人禁止結婚,2病毒、淋病等性傳播疾病患者並非完全禁止結婚,3、嚴重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結婚,4、遺傳性精神疾病患者禁止結婚。
-
法律規定,患有以下疾病的人不能結婚
1.嚴重的精神疾病。 例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病,精神疲憊等;
2、屬於重大不治之症、傳染性或遺傳性軀體疾病,如果患者結婚,將嚴重危害他人和後代的健康;
3.其他不能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十四條。
婚前體檢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向接受婚前體檢的當事人出具婚前體檢證明。
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應當載明是否發現下列疾病:
(一)感染期間的指定傳染病;
2)發病期間的相關精神疾病;
3)不適合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
(四)其他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發現前款第(一)、(二)、(三)項疾病的,醫師應當向當事人說明情況,並提出預防、預防和採取相應醫療措施的建議。 根據醫生的醫囑,雙方可以推遲結婚,也可以自願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絕育手術;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其提供醫療諮詢和醫療服務。
-
傳染病、精神疾病不能結婚。
-
傳染病,如性病、愛滋病!
-
這在《婚姻法》中似乎沒有說。 那人同意了。 結婚應該都是可能的。 所以中國法國。 關於婚姻。 它應該更具包容性。
-
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規定生病不准結婚,有重大疾病的一方應在婚前告知另一方,否則可以隱瞞,可以要求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肥胖是由人體脂肪過度堆積引起的現象,不被認為是“健康”的標誌。 肥胖不僅影響身體美,還給生活帶來不便,更重要的是容易引起各種併發症,加速衰老和死亡。 難怪有人說肥胖是疾病的前兆,是衰老的徵兆。 >>>More
一般來說,你的血液可能不是什麼大問題,最近血庫可能缺血,而且你可能在血型上很特殊,是rh(-)稀有血液,只要身體可以,就應該捐獻,造福社會,同時會免費為你檢查。
如果你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甲狀腺功能減退症,你不應該停止服藥,因為如果你減少服藥量或停止服藥,很可能會導致病情惡化,沒有辦法緩解和抑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