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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孩子的身心不受傷害,監護權只是乙個過程,對每個人都是一樣的,請多為孩子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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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有兩種方式獲得子女監護權:協議和訴訟。 雙方可以先協商,如果能達成協議,就可以簽訂監護協議如果協商不成,需要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進行審判。 一般來說,兩歲以下的由女性直接撫養,兩歲以上的則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如果一方的情況不利於孩子的發展,則不利於獲得撫養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0條 第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不合併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兩歲以下的子女由歸國母親直接撫養。 父母雙方未能就年滿二歲的子女的撫養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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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取得子女撫養權的途徑:當事人可以提供自己有利的材料,如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失去生育能力,子女長期與其生活,沒有其他子女,以及對方虐待子女,未履行撫養義務的證據, 從而爭取監護權。
《民法典》第1084條 離婚後,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第四十六條 (一)年滿二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要求直接撫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給予一方: (一)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長期與他們生活在一起,改變生活環境顯然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3)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因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而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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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離婚獲得子女的撫養權需要大量的證據進行證明,主要證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取證應通過對雙方基本條件的對比分析,突出有利因素,證明雙方的基本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生活條件、文化程度、品格修養等。
2.父母雙方基本條件的證據在許多情況下,真正帶走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雙方,尤其是學齡前兒童,他們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因此,孩子以前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陪伴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和身體狀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監護權的重要方面。
3、如果雙方離婚,但其中一方離學校較近,或者生活共同體成熟,對孩子的教育和生活最有利,當然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也會更大。
4.子女的意見相當重要,法院在處理撫養權問題時會認真聽取10歲以上子女的意見,並對檔案進行記錄。
5. 考慮法官對兒童監護權所有權的決定因素。 孩子的年齡。 兒童的性別 c
雙方的經濟狀況 d《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得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子女原則上由哺乳母親撫養。 母乳餵養後雙方因撫養權問題發生爭議,能夠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雙方基本條件證據通過對雙方基本條件的對比分析,收集雙方基本條件作為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生活條件、教育程度、品格修養等,突出有利因素。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差別不大,比如工資收入、受教育程度等,也不代表沒有差別。 例如,一方的意識形態素質在爭取子女撫養權時尤為重要,因為直系父母的意識形態素質將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父母雙方基本條件的證據。 很多時候,真正照顧孩子的往往不是配偶中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其中一方的父母。 因此,孩子以前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陪伴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和身體狀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監護權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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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確定同正子女的撫養權原則最有利於子女的成長,因此在爭取子女的撫養權時,可以通過提供自己的證據來獲得撫養權,證明轉世有利於子女的成長。
孩子這麼小,一般都判給媽媽。
如果你想爭取撫養權,你必須要麼證明你的收入比她穩定,而且環境可以給你的孩子乙個穩定的生活環境。 要麼證明你兒媳婦的情緒不穩定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但你不能證明她有精神病,如果她真的有精神病,證明你離婚不了,那就叫拋棄。 >>>More
首先,根據《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撫養的,應當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More
1. 如何解決子女撫養權糾紛。
1、委託人在離婚時一定要加強離婚和離婚協議的風險防範,在離婚時一定要聘請專業律師幫他制定合理的解決方案,不能一時衝動、盲目,不能放棄不顧孩子未來的成長,要求對方承擔子女撫養費。 無論雙方是通過雙方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庭訴訟離婚,他們都有責任撫養子女。 婚姻關係的結束並不意味著父母撫養子女義務的結束,離婚後雙方仍應有義務為子女的健康成長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和精神關懷。 >>>More
父母離婚後,子女與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決定一般基於“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原則上由哺乳母親撫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