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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有關規定,基層工會資金使用範圍包括: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會員特殊困難補助; 開展員工教育、文化體育、宣傳活動等活動; 組織對員工進行政治、科技、商業、再就業等知識培訓; 員工集體福利補貼; 工會自己的建設:
培訓工會幹部和工會積極分子; 召開工會會員(代表)代表大會; 工會房屋建設活動; 工會提供法律服務和勞動爭議調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慰問困難職工; 基層工會的辦公費和差旅費; 裝置設施的維護; 工會管理的職工文化、體育、生活服務等輔助事業相關費用,以及附屬機構的必要補貼。
此外,基層工會在保證正常工作活動、有盈餘資金的前提下,可以利用部分盈餘資金或實物設立“第三產業”,為職工服務或投資經營。 但需要進行可行性經濟分析論證,需要經資金審查委員會審查批准,預算經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後才能編制,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執行必要的法律程式,確保投資專案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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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募集的房屋經費,不得計入工會經費。
它可以計入其他應付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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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交任何稅。 很多年前,我在固定資產投資方向上繳納了調整稅,但現在我不用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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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費、職工福利、工會經費等不能規定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超過扣除限額的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因此不允許隨意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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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付款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 工會基金。
信用:銀行存款。
2. 累積時:
借款:行政費用 - 工會基金。
貸方:應付員工薪酬 - 工會基金。
3. 退貨時:
借款:銀行存款。
貸方:其他應付款 - 工會基金。
4. 返回工會時:
借款:其他應付款 - 工會基金。
信用: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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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於已設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按工資總額2%分配的工會經費核算,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報酬》第二條的規定執行。 職工報酬是指企業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其他相關費用。 員工薪酬包括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報酬》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將職工應付的報酬確認為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的負債,除因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而給予的補償外,還應當按照職工提供的服務的受益人待遇。 分別在以下情況下:
1)因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應承擔的雇員的報酬,應計入產品或勞務成本。
2)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應當承擔的職工報酬,計入建築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3)除上述(1)和(2)項以外的員工薪酬應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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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資金根據應稅工資總額中的 2 項計算:
1、如果實行企業會計制度:
借款:行政費用 - 工會基金。
貸方:其他應付款 - 工會基金。
借款:其他應付款 - 工會基金。
信用:銀行存款。
2. 如果實施新的會計準則:
借款:行政費用 - 工會基金。
貸方:應付員工薪酬 - 工會基金。
借款:應付職工薪酬 工會資金 貸款: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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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付款項不得計入應付給雇員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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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經費可用於基層工會組織職工素質提高補貼、對職工教育培訓優秀學生的獎勵、基層工會組織文體活動優勝者獎勵支出; 勞模、高階職工的休養補助金,以及為困難職工提供經濟、物質援助所發生的費用。基層工會可以用會費組織會員首部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開展春秋郊遊,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
但必須強調的是,基層工會在工會經費支出方面要嚴格執行以下規定:1、不允許用工會經費招待客人、贈送禮品。 2.禁止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不分青紅皂白地發放獎金、津貼、補貼。
3、禁止利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的娛樂健身活動。 四是不得單位違規使用工會賬戶設立“小金庫”。 5、禁止將工會賬戶併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支出失控。
6、嚴禁扣留、挪用工會經費。 7、禁止利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保障。 8.禁止使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據中華全國總工會新聞發言人王曉峰介紹,《辦法》已正式印發,各省級工會正在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制度的實際工作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細化支出範圍,明確支出標準,確定審批許可權,規範開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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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經費最新政策出爐,快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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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免混淆。
對此,2005年1月21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會資金稅前扣除管理的通知》(2005年總公報發9號),進一步明確了工會資金稅前扣除:凡依法設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向工會經費繳納工會經費。工會按每月所有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算,並憑工會組織出具的工會資金分配專用收據稅前扣除。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工資總額構成條例》(1990年令第1號)頒布的標準執行,工資總額構成範圍內的獎金、津貼、補貼全部計算在內。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