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婚前隱瞞自己有心臟病,是不是婚姻欺詐?

發布 健康 2024-07-11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這必須算是婚姻欺詐,因為你在婚前隱瞞了自己得了重病。

    等到你的丈夫在婚後發現你有這種心臟病。

    你明明是在想騙婚,女方自己有心臟病,最好提前通知男方,如果能接受再談婚論嫁,你就不能接受,也不應該隱瞞自己的大病去騙人結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女方在婚前隱瞞自己有心臟病,這確實是騙婚,所以婚前雙方都要參加婚前體檢,這也是對自己和後代負責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女方在婚前隱瞞病情,不是假婚,只是道德問題。 婚姻詐騙是指利用渴望結婚的老年青年的心理,騙取彩禮、借錢等手段,然後逃跑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 以婚姻為誘餌的詐騙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不一定,你要小心,他可能會讓你把錢轉到他的賬戶上,你一定不能做這樣的事情,再說了,你們之間的年齡差太大,你不應該被甜言蜜語沖昏頭腦。 全文。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其實到頭來,離婚要麼是這個原因,要麼是那個原因,都是小事造成的,不是因為沒錢什麼的,只要雙方都願意為乙個家庭努力,只會越好越好,沒有不好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女方婚前隱瞞病情,不是假嫁,而是道德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隱瞞疾病不是欺詐婚姻的常見案例,如果隱瞞疾病是禁止結婚的法律條件,則婚姻將無效。 如果不是法定禁止結婚,則不能確認婚姻無效,而應作為婚前不誠信行為導致感情不和的理由,法院應提起訴訟,元志請求法院裁定離婚。

    《民法典》第1051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無效:(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正常情況下,如果兩個人相識相識,彼此相愛,最終進入婚姻的殿堂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但真的很難接受這種情況的發生。

    畢竟,在結婚之前,你可能知道的不夠多,或者對方故意隱瞞,讓對方不知道對方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或其他嚴重的疾病,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我個人認為是騙婚。

    因為畢竟他沒有向對方坦白自己的真實情況,他不可能不知道這個情況,一旦結婚,他的病就會顯現出來,會讓對方無法接受。

    這將不可避免地導致離婚。 因此,婚前就要向對方表白,這種情況主要是由於故意隱瞞,如果不是故意隱瞞的話。

    如果向對方表白,對方可以接受,那麼如果這種問題發生在兩個人結婚之後,也沒什麼問題,但是如果對方不能接受,那麼兩個人只能選擇分手,這也是沒辦法的,但無論如何呢?

    我們不能因為想結婚而隱瞞自己的病情,讓對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嫁給我們,那麼,婚後,一旦對方發現真實情況,就無法接受。

    對於對方來說,這是一種傷害,你不會輕易吃虧嗎? 之後,如果另一方處於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也會在法律上支援另一方。

    因為這是一種欺騙對方的方式,讓對方上當受騙。 因此,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大多數人都會非常生氣。

    會選擇離婚,這會讓自己從孝道上傷到很多。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這不是婚前隱瞞的欺詐行為,而是道德行為,法律不予評價。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危害或歧視他們。 這不是欺詐婚姻。

    假結婚是指一方或雙方在明知不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條件的情況下,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時,隱瞞真實情況或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虛假證明,致使婚姻登記機關或另一方陷入錯誤, 為雙方登記,頒發結婚證,並建立夫妻關係。實踐中,假結婚主要表現為婚姻關係的一方採取捏造事實的手段隱瞞真相,欺騙另一方,騙取結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2條規定,脅迫締結婚姻的,被脅迫的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提出解除婚姻要求的,應當自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請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百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婚姻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當在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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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7-11

那麼你現在還需要了解什麼呢? 就算你明白了,你還打算嫁給他嗎?

10個回答2024-07-11

這種情況下,如果需要加名,就需要看抵押銀行是否同意,因為抵押的房子已經抵押給銀行了,而且也和市政府的政策有關。 您可以諮詢您的抵押貸款銀行了解詳情。

11個回答2024-07-11

你根本就沒有結婚,為什麼要談離婚呢? 但是,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一款的規定,您可以要求退貨,法律站在您這邊。 >>>More

13個回答2024-07-11

這很難,不能完全回來。

23個回答2024-07-11

不老男神林志英一直以來都是很多女生最愛的物件,他在娛樂圈的發展也像旋風一樣席捲了整個亞洲,成為當時的紅極一時的藝人,被譽為“亞洲小旋風”,這樣的傳奇人物,他的感情史也讓人特別關注。 現在,林志英已經和陳若一在一起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