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機關辦理交通事故時,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確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調解從終止或傷殘之日起開始; 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調解應當自辦理喪葬事宜的規定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 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應當自確定損害之日起開始。
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文書,由當事人、有關人員、調解員簽字,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立即生效。 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文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調解期滿後仍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結論書,由調解員簽字,加蓋公安機關印章,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調解協議生效後,調解協議未達成協議或者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予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返回。
-
你是**? 這是我第一次聽說這種治療方法。
1:8000元必須由醫院開具發票。 軟組織挫傷的成本並不高,所以一切都基於發票和賬戶。
你自然要對所有的發票負責,你會買到它們,然後去保險公司報銷發票。 只有A類藥物可以報銷,但一般會起訴法院,保險公司會報銷全部金額。
你現在可以合法地把車開出去了,重點是:因為交警扣留這輛車不是為了向當事人要錢,而是為了收集證據,為這輛車做鑑定報告。 交警本應以簡易程式受理此案,因此沒有進行車輛檢查的因素。
即使你想做驗車,他也必須在3天內送達驗車報告,而且你必須簽字。 他已經給你定了全部責任,證明驗車已經完成,你向他索要“責任認定”,交罰款(不超過200元),你就可以放車了。 交警沒有理由再扣留你的車了。
交警的法定職責已經完成。
所謂調解,要求雙方當事人申請調解,如果與交警部隊意見不合,就不能調解。 要麼雙方同意解決此事,要麼將“責任認定”提交法院提起訴訟。
我上面說的至少值1000塊錢,憑良心給多少分!
-
請隨時詢問有關事故索賠的問題,我已經從事調查和索賠工作多年。
-
你有什麼問題要問你? 您可以新增以下QQ進行詳細討論。
-
廣東省交通事故律師:
1、追尾事故取決於你哥哥的車當時是否超速,是否正常行駛,對方車燈有沒有問題,是否無緣無故減速或突然失靈需要靠邊停車。 由於你的兄弟已經不在了,事故原因可能不會被調查。 如果交警出具的事故證明上寫著“事故責任無法明確”,那麼其實責任是五十五分。
2、法律只規定必須及時報案。 不能理解為2:41,2的意外:
如果在42點報案,則為及時報案,如果在2:43報案,則為報案延遲。 根據具體情況,對方在報案前應該已經救人救火,3點報案應該不算太晚。
此外,報案時間一般不影響事故責任的確定,除非今天發生事故,明天報案,否則必須負全部責任。
-
追尾事故應全權負責,但要弄清楚對方是在運動還是在停車,如果對方在停車,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一般是次要責任。 《晚間新聞》案與交通責任沒有直接關係。
-
電單車沒有牌照不是你父親被撞的主要原因,在人和車上,你父親是弱者,除非他嚴重違反交通法規,否則廣本車無法避讓或避讓,否則廣奔車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這從現場情況和交警的事故圖中可以看出。
您父親的醫療費用和後續的賠償費用應根據交警部門的責任進行補償。 如果賠償超過廣奔汽車根據交警部門確定的職責分工的保險金額,超出的部分仍應由車主賠償。
這一切的關鍵是交警責任的確定。
應注意交警主管。
應注意及時評估殘疾程度。
如果可能,請向法律援助申請或諮詢律師事務所。
-
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當場諮詢當地律師。 事故證明的出具是有時間限制的,不出來的律師有很大的迴旋餘地。 詳:
-
您好,最好在交通事故證明出來後再聯絡我,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與普通人的理解不同。
-
1.在檢測報告出來之前,對方囂張跋扈,除了當時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外,拒絕支付索賠。
對方不賠償是合理的,除非雙方達成協議,否則對方可以等到證書出具後再進一步討論賠償。
另外,對方不叫理賠,理賠是保險理賠。 換句話說,你的車有強制交通保險,通知保險公司理賠是硬道理。
2.到時候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傷害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您可以依法要求個人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餐費補貼、必要營養費等。
另外,你的車子丟失也在索賠範圍內,你可以通過談判和調解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可以起訴對方,如果你不想起訴,不能達成和解,你就拿不到錢。
3.特別是,如果你想保全你的財產,你必須有抵押貸款,但我沒有抵押貸款。
財產保全需要擔保而不是抵押。 如果該決定對您有利,例如,如果確定另一方負有全部或主要責任,則可以考慮財產保全。 但是,財產保全是沒有必要的,如果對方資金充足,固定資產價值大,則不需要財產保全。
比如你起訴單位,乙個單位不可能拿出2000元,所以沒有必要留著。
並且保全擔保的金額是根據你申請的保全價值計算的,即使你最多需要支付2000元。
4.對方是工廠的司機,當時開的是廠車。
如果對方當時在公司工作,則屬於職責行為,對方將對所有行為負責。 其依據是《侵權行為法》第35條。
既然單位負責,贏了,對方就賠錢,不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怕對方沒錢賠償,又不怕對方有錢就不付錢,你見過法院執行司外出上班時帶的**裝置嗎? 不可能不得到錢。
5.樓上的一位朋友說,律師費太高了。
如果你只需要2000元,那麼你的律師費是50元,打贏了官司後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如果這貴的話,你不必支付強制費。 如果你證明自己很窮,真的想起訴,可以向法院申請減免律師費,反正有很多辦法,只要你願意。
咱們就說吧,當事故責任確定後,我們會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在1年內起訴。
祝你好運!
-
如果是工廠車,而且是在工作時間發生事故。
你可以起訴工廠。
事實上,法律費用太高了。
如果您勝訴,訴訟費用由另一方支付。
關鍵是證據!
-
哥,我個人覺得你種了,現在人家都在談戀愛,乙個工廠! 如果領導與流量團隊關係良好,這.........
我不能說,中國社會就是這樣,交警的一句話,沒有證據,就是你自己的錯。 太難得到賠償了!!
-
1、您的汽車維修費為25000元:賠償您的保險公司汽車損壞保險(25000-2000)*70%=16100元; 向對方車主的車索償(25000-2000)*30%+2000=8900元,共計25000元,然後去修理店取車。
2、對方汽車維修費為8400元:應承擔:(8400 2000)*70%+2000=6480元。 對方要為缺點負責,別管他。
以上合計:對方要賠你8900-6480=2420元。 切記:對方汽車維修費的發票原件將交給您。
3.計算車內人員人身傷害的賠償金很麻煩,而且要有具體的檔案幫你計算。 但粗略地說,對方承擔了大部分。 **結束後(即沒有希望**)可以殘疾,損失工時工資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至殘疾評估前一天。
-
如果發生人身傷害,則需要單獨計算,如果沒有,則賠償將按照兩輛車全部維修費用的比例進行分配。
-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超過 5%;
b) 雙手感覺喪失超過25%;
c) 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 50 以上;
d) 破壞一英呎 1 3 或以上的拱形結構;
e) 雙腳十個腳趾缺失(或喪失功能)超過 20%;
f)兩個上肢的長度相差大於4cm;
g)兩下肢長度相差大於2cm;
h) 乙個骨骺板上方四肢長骨線性骨折;
i) 單肢功能喪失超過 10%。
你能看看上面的 10 級殘疾表嗎?
目前你車上的傷員估計有25000人,以後還會增加,不知道你有沒有買過座位保險? 咱們用這25000給你舉個例子,對方先拿夠了1w,剩下的15000給他73,如果你沒有座位保險,就需要自掏腰包支付這10500,受傷人員的誤工費、護理費、**費、交通費都是在對方強制支付的。
在車損方面,沃州山的人幫你算的很清楚,我就不多說了,但是對對方說,只有強2000,對方有強的交通和三重責任,你的事故完全可以在保險理賠的範圍內,就很奇怪了, 但是自費藥和鋼板的報銷比例會有點差,盡量和對方談判,事情不大,不小,對方不配合你只能走訴訟程式。如果訴訟處理時法院會審查損失工傷賠償,應在醫療結束後找醫院或保險公司,諮詢是否有可能被評為殘疾。
-
交警的處罰決定與檢察院無關,不是乙個制度。
但是,按照你說的,你的朋友對造成乙個人的死亡負有全部責任,應該是交通事故,檢察院不起訴是不合理的。
如果家屬起訴民事賠償,可以申請精神損失加死亡賠償等損失5w,沒有保險公司說的那麼多。
在刑事案件中,理論上,家屬可以簽訂諒解協議,減輕刑罰,該協議的**由雙方自行協商。
按照精神損失+諒解協議的**,10萬的**並不高,但你說被害人不原諒檢察院,不起訴,是違背常理的。 一般來說,受害方在刑事起訴之前已經原諒了它,不允許考慮情況。
建議你找專業的律師幫你做這個,大致是以程。 如果對方有10萬商業保險,那麼10萬的強制交通保險(這個總數應該是12.2萬,但是按照各種比例分攤,基本上你說的數字都拿不到)就夠你說的20萬了。但是,如果對方超速,保險公司會有免賠(這是根據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書的內容而定的),大約是免賠額的30%(這可以和保險公司商量)。 >>>More
根據你的補充說明,可以理解為這不是幫手和被幫人的問題,可以作為簡單的交通事故處理。 你的朋友是你的乘客,既然交警已經裁定你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你就應該對你朋友的**費用和對面的車輛負責。 這要看你車的保險情況,你撞到的車可以交警處理,保險公司會根據第三方責任保險的金額賠付,至於你的朋友看你的車是不是也在乘員保險範圍內,如果有保險公司也會賠償他, 做起來並不容易,只有你承擔他所有的費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