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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找專業的律師幫你做這個,大致是以程。 如果對方有10萬商業保險,那麼10萬的強制交通保險(這個總數應該是12.2萬,但是按照各種比例分攤,基本上你說的數字都拿不到)就夠你說的20萬了。但是,如果對方超速,保險公司會有免賠(這是根據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書的內容而定的),大約是免賠額的30%(這可以和保險公司商量)。
還有一點是,如果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應承擔全部責任(這裡提醒一下,保險公司一般參考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內容或自己公司調查人員的現場記錄)。 還有一點,鑑於你父親的病情和傷勢,我希望你能做乙個殘疾等評估,這樣會增加你的賠償。 此事主要是你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公事,作為加害人,他只承擔保險公司不賠付的部分的補款。
您還需要要求一系列後續費用,例如護理費用、誤工費用、營養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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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責任保險中的部分責任全額支付,即20萬減去12萬元強制責任保險後,剩餘8萬的30%由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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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撞傷行人的,機動車承擔全部責任。 您父親的情況可能需要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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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都不是真的。
只要發生保險事故,賠償責任應當在強制責任保險的法定限額內承擔。 另一方面,商業保險根據責任比例確定賠償金額。
10萬元的強制交通保險也分為醫療費用賠償、財產損失賠償、傷殘賠償,每個部分都有固定的金額,所以一一對應你的損失。
扣除強制責任保險後,費用由商業保險支付,或按對方責任的70%分攤,由商業保險支付或與另一方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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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盧某被孫某的車撞倒,但並未構成傷殘。 肇事車輛已投保強制交通保險。 陸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險公司賠償醫療費、工費損失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損失共計3萬元。
保險公司辯稱,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規定,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屬於強制交通保險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在這次交通事故中,陸某只是受傷而沒有致殘,只同意賠償盧某1萬元的醫療費,因此他不同意賠償損失的工作費、護理費和交通費。
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應當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賠償陸某1萬元; 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盧某獲得工傷損失賠償6866元、護理費2232元、交通費200元。
法律依據:本條款第8條。
在死亡及傷殘賠償限額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害人親屬因喪葬事宜而發生的交通費、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交通費、受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未成年孫子女的工作費、被保險人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判決或調解。是否可以基於此“保險公司應賠償受害人因受傷而喪失殘疾和失去工作等費用; 但是,受害人只是受傷而沒有殘疾,保險公司不會賠償他的工作損失和其他費用”。 筆者認為,保險公司之所以只賠付醫療費用,不賠償誤工等費用,是因為沒有準確把握“傷殘”概念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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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處理:事故發生後,務必盡快向交警部門報案,並向保險公司報案。 盡量保持事故現場,如果傷者傷勢嚴重,應撥打120救人;
2.事故調解及費用:宴會結束時,對方將在約定的時間與保險公司、交通團隊協商調解,通過協商達成共識,並當場出具調解函;
3.提交處理索賠所需的證明材料;
4.馬鈴薯損失和誤算和賠償;
5.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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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強制交通保險補償二哥,不足的部分由商業保險彌補。 尚不充分的,應當按賠償責任比例予以賠償。 如果沒有保險,賠償將按責任比例進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強制性第三人責任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 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承保強制交通保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先在責任限額內賠償;
2)差額由承保商業第三方保險的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予以補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強制交通保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既然你提到了訴訟,我認為一方或另一方有傷害或損失,根據你的傷害和財產損失以及對方的財產損失,簡單地告訴你: 1.強制交通保險索賠,對方將賠償你2000元的財產損失,如果傷害不超過10000元, 對方先交1萬元,對方先承擔1萬元。按收入和年齡計算,對方索賠11萬元以內。二、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