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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二次賠償的危重疾病如下:
1、只有通過國家認證的疾病才能報銷;
2.例如,國家已列入20種疾病,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唇腭裂、乳腺癌、宮頸癌、嚴重精神疾病、耐藥結核病、愛滋病感染、結腸癌、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清單、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急救醫療費用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中支付。
第29條.
被保險人應由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部分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便利被保險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大病的二次報銷流程是什麼?
(一)受助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村(居)委會收到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申請人家庭收入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並將調查核實意見報送村(居)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審;
3、村(居)代表大會民主評定後,村(居)代表大會應提出民主評議意見,合格的申請人在村(居)務公開欄目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日;
4、對公示無異議的,由村(居)委會提出初審意見,並報其他材料報鄉(鎮)人民**、街道辦事處審查;
5、鄉(鎮)人民**、街道辦事處對村(居)委員會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將審計意見等材料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6.縣(市、區)民政部門對鄉(鎮)人民、街道辦事處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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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分段計算,累計支付”。 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最低繳費額”超過5萬元(含)的費用,按大病保險基金經費的50%報銷; 超過5萬元的費用,按重大疾病保險基金的60%報銷。
據市醫改辦介紹,近年來,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明顯提高,人均融資標準從2008年的180元提高到2012年的680元,但不可否認的是,仍有一些人患有重大疾病和災難性醫療費用, 陷入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困境,甚至有人不得不放棄。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對現行醫療保險的補充,是進一步保障群眾因重大疾病而產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和災難性費用的制度安排。 為了儘量減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發生,市政府決定這項新政策不設上限線,讓重病患者得到盡可能多的補償,減輕個人和家庭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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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始繳費行為0 20000元(含20000元)的,報銷比例為50%; 2 40000元(含40000元),報銷比例為60%; 4 6萬元(含6萬元),報銷比例為70%; 金額超過6萬元的,報銷比例達到80%。
2、一年內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大病保險實際繳費比例不得低於53%,具體融資標準、起始繳費額度、細分模式報銷範圍和比例等具體指標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年調整, 醫療費用的融資水平和增長水平,從而最大程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3、投保重大疾病保險的被保險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或戶口簿;
2、參會證原件(卡);
3、新農合賠償結算報表;
4、費用單,或者原收款單位公章影印件;
5、出院彙總,或原儲庫單位公章影印件;
6、特殊慢性病患者應提供慢性病證明,或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慢性病特殊診斷證明,以及志盈門診病歷;
7、醫療機構費用發票,或原代收單位公章影印件;
8、患者本人或能提供與患者關係證明的相關人員的銀行匯款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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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屬於居民醫療保險下的門診特殊疾病範疇,門診特殊疾病手續可直接在醫院辦理,後續支付標準可提高,減輕患者家屬負擔。 同時,一年內,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在保單範圍內承擔的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按相應報銷比例償還。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實行“一站式”結算,無論是在醫院網絡卡結算,還是預繳醫療費用,醫保系統直接支付報銷金額,患者無需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係,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老年、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援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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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屬於住院醫保的門診特殊疾病範疇,門診特殊疾病手續可直接在醫院辦理,後續可提高支付標準,減輕患者家屬負擔。 同時,一年內,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在保單範圍內承擔的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按相應報銷比例償還。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實行“一站式”結算,無論是在醫院網刷卡結算還是提前支付醫療費用,物業銀行的醫保系統直接支付報銷金額,患者無需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係,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援助的權利。
重大疾病保險包括重症和危疾保險,包括重症和危及生命、生活質量無法保證、無法照顧自己、疾病預後不良、壽命嚴重縮短等。 >>>More
主要疾病一般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病、腦神經疾病、嚴重的內臟疾病。 危重病一般是指對患者身體造成極大傷害,且疑難難的疾病,包括以下幾點: >>>More
是可以在國內銷售的重大疾病保險,銀保監會規定25種重大疾病需要保障,中國人高發,而這25種重大疾病已經佔了大病發生率的95%,所以看附加疾病意義不大。 了解更多資訊重大疾病保險涵蓋哪些重大疾病?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