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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慢性病患者可申請門診特殊疾病鑑定,享受規定的門診特殊疾病治療。 對於普通人。
一大好處是,拿到門診特殊病、慢性病醫療卡的醫保在門診就診、吃藥時,可以享受與住院同比例的醫療報銷待遇,醫療報銷只需到當地指定醫院辦理相關業務。 <>
如今,時代在不斷發展,人們對健康保險制度很感興趣。
了解的程度也越來越深,對於門診特殊病和慢性病患者來說,他們已經通過三級醫院。
被診斷患有特殊疾病和慢性病的人可以有相關的醫療記錄。
或者將檢查結果等相關材料向所在地的縣級醫保機構申請專項門診服務。
醫療卡,參與相關報銷手續。 <>
醫療保險特殊疾病慢性病治療卡有什麼用途?
醫療保險在門診特殊病慢病醫療卡上,是為患有特殊疾病和慢性病的醫保人員提供的一種特殊護理,只要符合相關標準即可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醫院享受與住院相同的醫療保險,治療可在住院結算時報銷, 不需要自己支付費用再報銷,在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學會拿起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遇到無法正常報銷的事情,第一時間開展相關業務,可以有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相關業務應如何處理?
對於有特殊疾病和慢性病的人,可以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只需要填寫乙份申請**提交醫院的檢查診斷證明**的情況,經醫保部門審核確定後等待證明,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辦理過程中, 一定要說實話,以免因為隱瞞和撒謊而影響自己的正常權益,希望大家能意識到這一點,門診醫療卡只能在指定醫院使用,並不是所有的醫院都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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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醫療卡是指參加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如果患有特殊疾病、慢性病和其他需要長期**的疾病。 此類患者經過一定時期的住院治療後,無需再次住院,只要經過指定醫院的門診,就可以進行相關**或購買**藥物。
門診費用報銷與住院費用報銷相同,在醫院結算時報銷,以後無需支付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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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更好地報銷,更好的解決問題,避免手續繁瑣,看完病後需要有收據和診斷證明,然後才能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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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門診慢性病報銷需具備以下條件:
1、以被保險人名義寫申請書,寫到戶籍所在地社保管理銀行辦事處;
2、**病門診病歷、兩年內住院記錄,包括出院紀要、原件及影印件;
3、在戶籍所在轄區社會保障辦填寫《大病申請表》;
4.連同上述資料,送至區區和種植區社保管理辦公室醫保處審核。
醫療保險報銷需要哪些檔案。
醫療保險報銷需要以下檔案:
1、身份證、醫療保險卡;
2、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和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
3、醫療機構出具的收費單據及相關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清單、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急救醫療費用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中支付。 只有絕望。
第29條.
被保險人應由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部分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便利被保險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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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您好,我很高興為您回答,您已經處理了特殊的慢性病,但您不能向門診報告費用,原因是要攜帶醫療保險卡和病歷到戶籍所在醫院申請! 普通慢性失蹤病門診患者經審核合格後方可報銷,須持《慢病醫療卡》且身份證件須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治療,並實行即時結算報銷。 也就是說,只要在醫保指定的醫療機構內看醫生,只要帶上慢性病卡和身份證即可實時報銷,不需要考慮報銷問題,交費時可以直接扣除。
此外,特殊慢性病和大額門診必須出示身份證、發票、門診病歷等材料,經區新農合管理中心批准並予以補償,可結算並每季度報告一次。 其他地方(省外)的門診診所不符合報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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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疾病醫療保險報銷手續。
1、申請人應將資料帶到被保險單位所在地的醫保中心; 靈活員工直接將資訊提交給他們註冊的地區的醫療保險中心。 被保險人在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就醫、購藥費用的,應當直接用社保卡結算。
2、被保險人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或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行支付,並可憑規定的材料向濟南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2.報銷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測結果報告等醫療資料原件;
4、統一財稅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列印的門診費用明細表或醫生開具的繳費處方原件;
6、指定藥店銷售稅商品統一發票原件及電腦列印清單;
7、如是代代理辦理,需提供代理的身份證原件。
特殊疾病包括以下20種型別:
1)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和鎮痛**;
2)腎功能衰竭患者的透析**;
3)腎臟、肝臟、心臟瓣膜、造血幹細胞移植後的抗排斥反應**;
4)糖尿病;
5)系統性紅斑狼瘡;
6)高血壓;
7)冠心病;
8)風濕性心臟病;
9)腦血管意外後遺症;
10)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慢性肺源性心臟病;
11)、肝硬化(失代償);
12)再生障礙性貧血;
13)精神疾病;
14)、結核病;
15)血友病;(16)嚴重前列腺增生;
17)、類風濕性關節炎;
18)、帕金森病;
19)、肌萎縮側索硬化症;
20)、骨髓增生性疾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症、原發性骨髓纖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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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物必須在指定醫院開具。 其他醫院無效。
2.在就診時解釋這一點。
3.必須是慢性病的藥物,未在報銷範圍內處理過“特殊疾病”的被保險人,應支付在選定的指定醫療機構門診治療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負擔由被保險患者憑個人賬戶支付, 個人賬戶應由個人以現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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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特殊慢性病,需要按照當地醫保的規定到醫保指定的醫院取藥,即到醫保指定的醫院到藥店取藥,這樣可以直接報銷和扣除相應的費用。
指定醫院和藥房聯絡您當地的健康保險部門,他們會告訴您。
1、自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障法》施行以來,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納期按實際累計繳納期計算。 在保險期間中斷或終止支付的,應保留醫療保險支付期限。 個人投保人退休時,如果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的最低連續繳費年限,可以一次性繳納差額的醫療保險費,也可以繼續繳付至最低繳費年限,然後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 >>>More
1.醫療費用補償,即職工醫療保險的補償加上商業醫療保險的補償之和,在醫療發票的金額內補償。 因為醫療保險是補償原則。 >>>More
補充醫療是相對於基本醫療的,取決於雇主和個人的自願性質。 已經購買基本醫療服務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根據單位或個人的需要,適當增加醫療保險專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