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帶著孩子離婚三年,可以向女方要錢嗎?

發布 社會 2024-07-11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丈夫的父母已經與孩子在一起三年了,如果離婚,他們可以向女方要求相關的經濟補償。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公民辦理離婚手續時,需要書面約定與婚姻關係有關的財產的歸屬,如果公民認為對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履行撫養子女的業務,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 如果雙方協商不了,人民法院需要協調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 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撫養義務,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如果子女未能履行其贍養義務,無法工作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禁止嬰兒溺水、遺棄嬰兒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四十條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了較多的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予以賠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雙方約定,如果女方未能履行贍養責任和贍養義務,她可以要求支付相關的贍養費,也可以通過法院提起訴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它沒有用,我的孩子病重了三年,它沒有用。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是的,女方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男方必須做出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8條 離婚經濟補償 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給予賠償。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名譽判決。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總結。 從法律上講,如果是二婚,就不應該是,因為這是男人的職責,否則就是另一回事了。

    撫養女方子女8年後,男方離婚後有權利要求補貼嗎?

    您好,您提供的資訊不完整,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從法律上講,如果是二婚,就不應該是,因為這是男人的職責,否則就是另一回事了。

    她二婚有個兒子,我們在一起8年了,現在離婚了,我沒有權利向她索要補貼。

    自從我們結婚後,我們就出去獨自生活,我們從來沒有給過我家任何錢,她也沒有土地。

    從法律上看,如果開始自願承擔繼子女的贍養費,是具有模擬血緣關係性質的親子關係,御爐應該不能和群體爭辯。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是的,女方在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男方必須做出相應的賠償。

    紅棗法引領友誼的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8條 離婚經濟補償 如果配偶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而承擔了較為正義和煩人的任務,他或她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賠償他。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離婚只有子女撫養費,如果李老爺子沒有淮款草案,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 離婚後,另一方應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用的協議或判決,不應阻止子女在要求子女這樣做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規定的金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

    對於有固定收入的人,子女撫養費通常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支付。 由兩個以上子女負責撫養費用的,可以適當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沒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參照上述比例,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

    如有特殊情況,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減少。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我在家帶孩子,我可以要求離婚賠償嗎?

    如果女方一直在家帶孩子,女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賠償,男方必須做出相應的賠償。

    《民法典》第1088條【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向另一方請求賠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賠償。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1091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

    a) 重婚;2)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判決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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