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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最新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有15種,即決議、決定、命令(命令)、公報、公告、通知、意見、通知、通知、報告、請求指示、答覆、建議、信函、會議記錄等,比2000年8月版多。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第八條 公文主要有:
a) 解像度。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b) 決定。適用於重大事項的決策部署,有關單位和人員的獎懲,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的不當決定。
c) 訂單(orders)。適用於行政法規、規章的頒布、重大強制措施實施的公告、軍銜的授予和晉公升的批准、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表彰。
4)公報。適用於重要決定或重大事件的發布。
5) 公告。適用於國內外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的公告。
vi) 通知。適用於一定範圍內應當遵守或知曉的事項。
vii) 意見。它適用於為重要問題提供見解和解決方案。
viii) 通知。適用於需要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知悉或執行的事項的印發、轉交,以及公文的審批、轉交。
9) 通知。它適用於表揚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告知重要情況。
x) 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覆上級機關詢問等。
11) 請求指示。它適用於上級部門的指示和批准請求。
12) 回覆。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的指示請求。
xiii) 動議。適用於各級人民按照法定程式提交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的事項。
xiv) 信件。適用於無關下屬機關之間的工作談判、質詢答辯、請求審批、審批事項答辯。
xv) 會議記錄。適合記錄會議的主要情況和商定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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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官文選》這個名字最早見於《後漢書劉濤傳》:“但更有啟發性,莫肯公文。 但是,當時稱呼公文的人很少,大多被稱為“文案”、“文案”、“文案”等。
到了三國時期,“公文”的稱號逐漸增多,《三國魏智趙衍傳》:“公文下郡,綿娟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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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一詞最早出現在西晉陳壽的《三國志》中。
魏。 《趙炎傳》中,自公文文字出現以來,其在社會管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公文的基本功能就顯現出來了。
公文最遲形成於3500年前。
在中國眾多的研究學科中,公文從未被認真對待,一是人們認為古代公文具有很強的封建意識形態。
二是認為古代公文在藝術上不如文學作品,其實是一種誤解。
對中國公文的研究也是對傳統儒家觀念的回顧,這是真正儒家思想的精髓。
就起源而言,公文是該文章的唯一早期表達形式。
在古代,公文被稱為“公木”或“建木”。
“功”和“溫”揭示了官方檔案生產的必要條件,即國家的形成和文字的出現。
正是國家的出現,使得官方檔案具有現代官方檔案意義上的各種功能,如政治性、實用性和規範性。
甲骨文是迄今為止我國發現的最早、最完整的官方文獻,更準確地展現了官方文獻創作初期的原始面貌。
甲骨文是商代數量最多的官文之一,是最早的散文創作形式,內容單一,缺乏論證性修辭,在歷朝官文中初步體現了“一文一事”的原則。
《尚書》作為中國最早的歷史文獻和第一部風格比較完整的公文選集,在公文發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商書》被列為經典“六經”之一,又稱《書》或《書之書》。
它歷時1300多年,按朝代分為《禹書》、《夏書》、《商書》、《周書》。
常識歷史。
哲學不是一門自然科學。 數學並不完全是一門自然科學,因為它不僅在自然界中研究。 最基本的自然科學通常被認為是理論物理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