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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基金保障制度、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驗收制度、整改改進獎懲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等。
為了加強對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工作條件,保護生產過程中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業務的發展。
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理安全”的原則,生產必須服從安全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對對安全生產作出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作業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對違反刑法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 生產經營主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生產、經營、運輸、貯存、使用危險品或廢棄危險品的處置,未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未登記備案重大危險源,未定期檢測、評估、監測,未制定應急預案,未告知應急措施的;
(三)開展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的爆破、吊裝、火災、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或者未按照安全風險分類採取相應管控措施的;
(五)未建立隱患事故排查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報告重大事故排查處理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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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主要包括:
1、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制度和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管理和使用;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 安全生產檢驗制度和安全生產報告制度;
3、建設專案的安全設施、職業病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建造、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崗位標準化作業體系; 危險工作管理和職業衛生系統;
5、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重大危害檢測、監測和管理系統; 勞動防護用品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及檢修、維護制度; 特種作戰人員管理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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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是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 分工主要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單位第一行政領導是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生產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
一是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員工參與、監督、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19條.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職責範圍和考核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2、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容是什麼?
安全管理體系如下:
1、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制度;
2、安全技術措施計畫實施制度;
3、安全技術公開制度;
4、框架及裝置的安裝驗收系統;
5、施工裝置驗收及維修制度;
6、安全檢測系統;
7、安全教育培訓體系;
8、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9、事故報告系統;
10、衛生清潔系統;
11、消防防火責任制;
12、團隊安全活動制度;
13.不打擾人民的措施;
14.門衛值班和安全系統;
15、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16、“三寶四口”工程安全防護規定;
17、專案現場管理制度;
18、生產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9、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