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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看什麼樣的管理制度,如果不清楚,別人就很難幫你。 建議您在網際網絡上檢視有關管理的更多資訊,或者購買有關ISO的書籍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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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誰授權訂單。
2. 誰來處理訂單?
3. 誰來保管訂單?
4.訂單交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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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目的。
2.適用範圍。
3、責任單位(部門)。
4.工作程式(規定內容)。
5、附則:負責口譯部;
公布實施日期。
一般管理制度可按以上五條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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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乙個模板(比如考勤管理系統),並根據自己企業的具體需求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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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想寫什麼部門制度,還是整個公司的制度? 如果是整個公司的系統,那麼貴公司有什麼行業? 所以沒有前提,別人幫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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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分為:基本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責任制。 1、制度建設是乙個系統工程,首先要明確制定制度的要求; 建立制度體系目錄; 2、系統內容包括:
目的、適用範圍、術語、職責、流程、規則、檢查考核獎懲、相關檔案、附件、備註和具體附件。 3、在制定制度之前,必須明確:組織結構圖; 管理關係(縱向下屬關係、橫向橫向聯絡關係); 職權範圍。
4、制度是領導和管理企業的工具,制度要符合高層管理思想。 例如,系統的內容體現了集中化或分散化的管理思想。
5、系統中應使用崗位名稱,不得使用部門名稱。 因為制度規定的應該在崗位上執行,而不是在部門裡(部門裡有很多人)。 6、編譯系統要“一物一制”或相關的東西,不同型別的東西不能寫在乙個系統中。
7.編譯系統應按規定的時間順序編寫。 8.編寫系統避免使用硬裝訂詞,如:must; 不能寫得太具體,也不能寫得太籠統。
必須有具體的餘地。 9、制度的目的是寫制度的起點和制度實施的立足點。 2. 制度、法規、方法和規則之間有什麼確切的區別?
2.規定:法律條款。 作為行為標準的預先制定的規則(例如在合同、條約、契約、遺囑、法律中); 作為指導、指示或行動規則的權威性 3、方法:
4、細則:規章制度、措施、方法等的細則。 細則又稱實施細則,多為行政機關授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法律、法規、規章的有效實施作出權威性解釋、細化標準和措施而使用的法律文書。
比較:相同:這四個詞都具有規範人類行為的書面文字的含義。
差異: 制度:強調共性甚至普遍性,是一項基本的約束性規定。
規定:強調先行(即在重新行為發生之前)和法律效力,這在法律文字中使用。 方法:
即處理問題的方法,強調上級對下屬的引導。 細則:就是把個別或部分制度、措施和方法中的細則規範化,強調詳盡的解釋、解釋和合法性。
它們都涉及法律效力,但它們只分為基本性質、預設性質、指導性和解釋性。 3、領導管理風格和企業文化; 4、現行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及實施效果; 5、員工的管理水平和綜合素質,特別是員工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