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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學生在學習駕駛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師承擔責任。 因此,如果學生在駕駛時發生交通事故,應追究教師的責任。
但是,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如果教師教學生駕駛技能,則屬於履行職責的行為,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是教師在履行職責時造成的: 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造成人身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由教練承擔的賠償責任由駕校承擔。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駕校應對受傷學生和車輛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要金幣!! 記得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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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考! 我們駕校來找乙個加班的學生(按小時加強輔導半坡起步),前幾個正常,等教練接乙個**落車,學生沒有下坡也沒有太用力把油門當剎車,撞到牆上,引擎蓋大燈...... 損壞很嚴重。
受訓者支付了10,000多輛汽車並進行了維修。
當時校長說,學生在開車,教練不在,學生要全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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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有明確規定,在正常學習期間,事故責任由教練或駕校承擔,學生無需承擔責任,但學生擅自駕車,學生承擔大部分責任。 在正常練習過程中發生事故的,由駕校承擔損失責任。
即使駕校通過標準條款和條件同意您將對這種情況進行補償,也是無效的。 如果您因未經許可駕駛而發生事故,您將承擔很大一部分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 學習機動車駕駛,應首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再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 學習上路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
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使用教練,在教練的指導下,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 學員在學習駕駛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指導員承擔本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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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學習駕駛過程中不需要對交通事故負責,他們的責任由他們的教練代替,教練的職責由駕校代替。 駕校承擔責任後,如因教員在教學過程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駕校可向教員追償。
1. 有駕照撞車需要付費嗎?
無需任何補償。 根據駕考的相關規則,當學生練習駕駛時,教練不在你身邊,這是不正當的行為。 而且在駕校註冊後,練習也包含在費用中,如果教練車損壞,駕校將停止損失。
此外,每輛長途汽車都有駕校投保,這樣保險公司就會賠償,不需要大家考慮。
2. 哪些部門監督駕校?
駕校由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管理,其主管部門是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交通管理學院交通管理處或駕駛員培訓科對駕校進行相應管理,主要負責對駕校的運營培訓、場地的培訓、教練員的監督工作進行監督。 公安部交警廳,即車輛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駕校培訓、考試監考、各項駕駛業務的質量驗證工作。
3、駕校車輛報廢期是多久?
駕校車輛報廢期:小型客車10年,中型客車12年,大型客車15年。 對已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車輛,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出售給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報廢機動車由盲人、滯留企業按照登記、拆解、銷毀等規定進行拆解,交管部門予以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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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機動車駕駛訓練的人在訓練活動中駕駛機動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機動車當事人負責,滾嶺當事人請求駕駛模仿訓練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考試過程中發生碰撞的,由駕駛訓練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考試中心有義務保護未取得駕照的學生的安全。
因此,受訓者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財務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勞動者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職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兩種方法。 首先,找到乙個陪練夥伴,其次,提高學習駕駛的效率。 建議大家去**網看看最新版的《駕考秘籍》2016年書,汽車基本操作的方法和技巧,汽車感的快速培養,每個駕考科目的方法和技巧,一步一圖,**合作,以及各種新手常見的故障排除, 各科目全套標準**教學、模擬練習及考試軟體。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