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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因為沒有法律禁止你用紅筆寫字,所以你起訴他沒有法律依據,你也不會打贏官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了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
以及其他專門的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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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而言,如果教師出於惡意或濫用職權,如對學生有偏見、使用侮辱性語言等,用紅筆寫下學生的名字,可能違法,構成違法行為。
因此,在發現老師用紅筆寫下學生姓名後,學生應及時與學校領導溝通,反映問題並妥善解決,確保其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同時,如果情況沒有得到學校的合理解釋和處理方法,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然後可以選擇到校長辦公室或教育行政部門投訴處理,並提出個人申訴和申訴。
總之,當你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時,你必須學會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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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為什麼我不能用紅筆寫我的名字和做作業? 我想表達我的意見。 我出生於80年代,從小學一年級開始,老師就鄭重地告訴我們,不能用紅筆寫名字,只有在死刑犯畫刑的時候才會用紅筆畫出來。
因為年紀小,他對此了解不多,也沒有網際網絡,所以無法獲得更多的資訊,但他認真地點了點頭,牢記在心。 所以,從小到大,我不會用紅筆寫任何人的名字,也不會用紅筆寫作業,這段記憶是根深蒂固的。
教育不是一件小事。
現在,作為一名老師,我也教我的學生,我不能用紅筆寫名字或作業,並把老師的話原封不動地傳給我的學生。 並借助網際網絡**,簡訊告訴學生為什麼不這樣做。 人們忌諱用紅筆寫字,這已成為常識。
作為老師,有必要教育孩子,這既是一種文化常識,也是一種對他人的尊重。 而學生用紅筆寫作業,不僅是對老師的不尊重,也是缺乏規矩的表現。 你應該用黑色或藍色的筆來寫你的作業,而不是用紅筆。
紅筆僅在批次中使用。
教育不是小事,學生要從細節入手,清楚地告訴孩子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這樣才能達到“滋潤事物默默滋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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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老師用紅筆批改學生的作業和試卷,只是為了醒目,區別於黑字和學生筆跡。 讓學生更清楚地看到他們的結果。
至於出勤記錄,我個人覺得很隨意。
首先,如果教師沒收學生的財物是違法的,那麼就可能涉及行政或民事主體關係......“行政法”或“民法”。當然,你在這裡抱怨的嚴重關係並不涉及“刑法”。 >>>More
體罰學生是老師的錯,學生可以先和老師溝通,對老師說:雖然這是我的錯,但打人也不好。 一般來說,老師會接受; 如果老師還惡狠狠地告訴你: >>>More
她大約三十歲左右,有一雙大眼睛,閃爍著智慧的光芒,她有父親的威嚴,母親的善良,還有朋友的幽默。 是她告訴我如何做人,是她給了我無限的力量,這就是我的中文老師。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