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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拉不動! 學生曠課應該有原因,老師要關心學生,教育學生,而不是通過罰款來解決問題。 如果可以,還會有那麼多少年誤入歧途嗎?!
再說了,老師在罰後用它幹什麼?! 我覺得現在很多老師只注重學習成績,根本不關心學生的其他方面,只認為他們做得好就會受到上級的批評,不聽學生的想法! 這種人是老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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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建議讓孩子先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然後再磨老師,以免受到懲罰。 如果要交罰款,就向學校領導報告,如果領導偏袒老師,他們可以索要賬單。
但以上是下一步,除非你想轉學或輟學。 建議家長把重點放在教育孩子上,畢竟這種情況是不應該發生的,反正我在學校的時候,老師只表揚我,甚至試卷都要求家長簽字我有特權,不用簽字,我沒有做作業我讓老師來考, 因為我一直都是滿分。
更不用說遲到和曠課了,即使你遲到了也要教孩子乙個理由,腹瀉,堵車並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 或者先發一張假紙條,然後父母就把孩子什麼的送來,主動承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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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 而這樣的老師呢? 但是,我們班抄作業每人2元。
遲到很正常,對吧? 誰告訴老師不讓學生睡個好覺? 還要交罰款,搞p?
如果你想受到懲罰,你必須首先懲罰你的老師自己。 無恥。 這種行為可以向學校領導舉報,學校可以匿名投訴!
戰鬥!! 青少年應該自力更生!! 我們走吧!! 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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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的目的是讓你不犯錯,如果錢去上課,他就沒收,其實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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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沒有這樣的權利。
你在上北藍鳥,對吧? 老師不得不有這種情況,欺負誠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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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違反勞動法。 工資是按月支付的,每隔乙個月支付一次是違法的,下個月支付這個月的工資是合法的。
拖欠工資、不支付工資、或被扣工資的工人可撥打12333**投訴,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您也可以向勞動局的檢查大隊提出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一條 照明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未按照預算撥付教育經費的,由同級人民第一時間限額撥款;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政制度挪用、扣減教育經費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返還被挪用、扣減的經費,對直接負責的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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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學校有權對犯錯的教師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過、開除教團處分; 教師涉嫌犯罪的,可以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但學校沒有罰款的權力,因為學校不是執法機構。
1、學校不是國家機關,沒有行政處罰權。 2.罰款只能由國家機關依法作出,學校只是教育和管理學生的社會機構,無權決定對學生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十五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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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學校有權對犯錯的教師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記過處分、開除教團; 教師涉嫌犯罪的,也可以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但學校無權處以罰款,因為學校不是執法機構。
1、學校不是國家機關,沒有行政處罰權。 2.罰款只能由國家機關依法作出,學校只是教育和管理學生的社會機構,無權決定對學生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日曆處罰法》 第十五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實施。
如果你上了高中和大學,你就沒有資格了,但如果你還年輕,那麼你就有管理的權利,因為當你上大學的時候,你有自己的權利,別人沒有權利管理你小學就不一樣了,你在小學沒有任何個人權利, 你當然應該,你必須看看你的年齡
一些。 根據《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開除處分: >>>More
當學生犯錯時,老師是否有權停課,取決於他犯的錯誤有多大,如果錯誤特別大,給他人帶來很大的傷害,老師停課是正常的,老師應該有這個權利。 如果只是乙個小錯誤,老師不能停止上課。
首先,這取決於學生的物品是否合法。 如果學生有非法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毒品、贓物等),不僅教師,而且任何公民都可以剝奪他們對非法物品的所有權。 因為國家的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