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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應一式兩份,每方乙份。
如果不能按時完成,要扣100個分子40這個是違法的,可以不理會,如果有爭議,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而且必須帶上在**工作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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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有大學做臨時工的經歷,平時工作時間都不長,一般在1-2個月不等,不知道細心的朋友有沒有發現,就算老闆知道你是臨時工,但是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正式的,沒有臨時相關的字眼, 為什麼會這樣?
首先,本合同有效。
從法律意義上講,臨時工沒有特別的定義,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都是勞動者,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工資、工作年限等。 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法律意義上的“正式工人”和“臨時工”沒有區別。
臨時工的本質起源於上世紀90年代,為實施公務員制度改革出台了第乙份檔案。 各省市各部門開始制定“三個計畫”(固定機構、固定機構、固定職能)。 臨時工統稱為“編外人員”,而不是有工作人員的“工作人員”。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以上知識就是對“臨時工合同是否生效”問題的解答,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諮詢,可以關注非訴訟和私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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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還應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即使臨時聘用勞動者,也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為勞動者建立各項制度和保障。 這不僅是為了保護雇員,也是為了明確雇主的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1、員工入職後多久簽訂合同,合同最有效。
員工應在入職後乙個月內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但不滿一年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者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2、與公司簽訂的合同是否一式兩份。
與公司簽訂的合同通常一式兩份。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勞動合同法》第10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民山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受聘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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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速部分的猜想定律分析:
臨時工現在通常被視為兼職工人。 非全日制就業的雙方可以簽訂口頭協議。 此外,兼職雇員可以與乙個或多個雇主簽訂僱傭合同。
因此,兼職工人,即臨時工,不必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就業的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勞動的勞動者可以與乙個或者多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前期勞動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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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簽訂臨時勞動合同必須包括以下內容:單位名稱、位址; 臨時工的姓名、位址和其他資訊; 工作的持續時間; 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 以及工資、勞動保護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五條 以完成某項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完成某項工作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雇主和雇員可以簽訂以完成某些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僱傭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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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臨時工可以簽訂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完成工作,兼職員工可以簽訂口頭協議。 因此,臨時工不一定需要簽訂書面合同,如果他們不簽訂書面合同,則必須有口頭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不微笑的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勞動量的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雙方約定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出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就業,是指同一用人單位勞動者平均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就業形式。
用人單位只要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如果勞動者沒有因工受傷或生病,用人單位在醫療期間不能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 就醫期限按雇員在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計算,累計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6個月。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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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而言,國家直管的企業,如鐵路、銀行、電信、行政管理行業、公務員職業、軍工、科研企業、水電、交通運輸等是國家的命脈,比較穩定和長期。 >>>More
這個問題應該從兩個層面上來看待。
從你自己的角度來看,你沒有錯,你有理想,有追求,有希望不落入滾滾紅塵,就像大多數城市年輕人為了謀生,每天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生活混雜。 這是一種正能量,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夢想,勇敢地走出去,即使失敗了,至少自己經歷過,沒有遺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