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了合同,想退房嗎? 簽訂合同後可以退房嗎?

發布 社會 2024-07-02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根據合同規定,如果開發商未能按時交付房屋,可以申請違約,押金可以退還兩次。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根據規定,簽訂合同後,您可以在以下情況下退房:

    1、開發商經買方催促後三個月內未履行的;

    2、開發商將房屋出售給買方後,將房屋抵押給他人;

    3、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房屋為共有財產; 等一會。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商品房交付後,買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委託工程質檢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重新核定。 經核實發現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方有權搬出; 給買方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最好找律師看合同,說實話,看看違約能不能通過起訴開發商得到一些賠償,如果不能,只能支付違約金。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簽訂了合同,想退房嗎? 如果你的抵押貸款因為開發商的原因而沒有得到處理,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開發商的房屋預售許可證即將到期,開發商有義務配合你貸款。 如果你拿不到貸款,想退房,你可以協商,但如果談判沒有導致訴訟,那麼獲勝的機會就不大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如果簽訂了購買合同,可以退房,但如果對方沒有過錯,則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終止後,相關法律規定,未履行的,應當終止履行; 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要求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終止後,未履行的,應當終止履行; 已經履行的,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因違約而終止合同的,有權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終止後,除擔保合同另有約定外,擔保人仍應當承擔對債務人的民事責任的擔保責任。

    第五百七十七條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房屋已簽訂合同,則可在以下情況下退房,即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而無法交付; 或房屋交付後,主體結構質量被驗證為不合格; 或賣方在收到提醒後三個月內延遲交付房屋,未能交付房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導致房屋主體結構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經檢查發現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應當支援買方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請求。

    第10條. 買受人因房屋缺肢質量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第11條. 根據《民法典》第563條的規定,出賣人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延遲支付購房款款,在被催告後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未履行的,應當支援有權解除合同的人的請求,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們都知道,一般情況下,簽訂購房合同,支付首付,就意味著交易已經達成,這個時候搬出去是不允許的,否則成本很高。 由於這些原因,退房是一件非常深思熟慮的事情。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買家也可以要求搬出,他們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

    例如,在以下情況下,上帝在爭論。

    1.開發商推遲房屋交付。

    必須強調的是,延遲交貨一般屬於違約行為,除非確實是某種不可抗力,如疫情等公共安全衛生突發事件導致停工期間出差過度短缺。 在正常施工條件下,如果開發商延遲交付房屋,則屬於違約,即使簽訂了購房合同,作為買家,他也可以要求搬出。 因此,在簽訂購買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約定的交貨時間。

    2.擅自變更方案。

    在銷售點展示給買家。 如果施工已經開始,開發商擅自改變計畫,那麼就是未經買方許可的行為,屬於違約行為,如果買方在收到房屋時發現,可以要求開發商搬出並要求賠償。

    3.無法申請貸款。

    這裡需要明確的是,不能申請貸款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貸款無法順利辦理,銀行不批准貸款給買方,那麼由此產生的合同就無法正常履行,違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買方應能夠要求搬出,並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是不能出具房地產證。

    獲得地契是購房者最終確定房屋所有權的重要一步。 一般來說,從房子開始,你應該能夠在1年內拿到房產證。 如果拿不到房產證,很可能是因為開發商的資質、資金籌畫等存在瑕疵,申請房產證會非常困難。

    五是面積誤差過大。

    根據法律規定,一旦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買方可以要求開發商搬出並支付違約金。 不過,這種情況很少見,一旦出現,其實對買家的影響是比較大的,一套100平公尺的3%就是3平公尺,這是乙個非常大的誤差,也是非常影響居住體驗的。

    總之,退房是一件非常謹慎的事情,對於買家來說,如果想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仔細閱讀購買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是非常重要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合同簽訂後,如果買方簽訂了房屋預售合同,房地產開發商在預售時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證書,則買方可以要求搬出房屋; 如果房子的質量有質量問題,可以要求退房。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書的,與買方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但對提起訴訟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的,可以認定為有效。

    第12條. 買方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發現房屋主體隱蔽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應予支援。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簽訂合同並結賬後,必須滿足約定的條件或法定條件終止合同。 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通過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除孫青的合同。 如果雙方同意通過協商終止合同,則可以通過簽署取消協議來結賬。

    根據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565條第一款規定,一方主張依法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另一方。 合同在通知到達另一方時終止; 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未履行義務的,合同自動終止,債務人未在該期限內履行義務的,在通知規定的期限屆滿時終止合同。 對方當事人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565條第1款。

    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另一方。 合同在通知到達另一方時終止; 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未履行義務的,合同自動終止,債務人未在該期限內履行義務的,在通知規定的期限屆滿時終止合同。 對方當事人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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