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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後有下列情況之一
1) 單癱,肌力水平 3.
2)雙肢或三肢截癱,肌肉力量4級。
3)單手或單腿全肌麻痺,肌力等級2。
4)雙手或雙腳完全肌肉麻痺,肌肉力量3級。
長期中度呼吸困難。
心臟功能處於長期水平。
中度肝功能損害。
患有各種疾病的瘻管的人。
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
乙隻眼睛矯正視力,另乙隻眼睛矯正視力。
雙眼矯正視力或視野半徑為 30 度。
雙耳聽力損失 91 分貝。
符合《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5至6級標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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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是指經定點醫院證明並經醫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永久性、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雇員,不能繼續從事原來的工作或者其他輕體力勞動。 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病程**已達到上述識別標準規定的最短期限或已終止醫療; 符合《勞動能力評價標準》中“完全喪失勞動需要救助”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需要救助”的相應規定; 或符合《非歸因性工作相關疾病分級標準》第1級至第4級的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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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癱,肌力低於2級(含2級)。
2)雙肢或三肢截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
3)雙手或雙腳全肌麻痺,肌力低於2級(含2級)。
4)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症。
5) 中度運動障礙伴非肢體癱瘓。
很榮幸能和我一起回答你的問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繼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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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工作能力意味著您已經失去了工作能力,無法工作。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非工傷勞動人員傷殘程度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 保護了他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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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惡性腫瘤(常見的惡性腫瘤包括:鼻咽癌、肺癌、食管癌和賁門癌、胃癌、原發性肝癌、結直腸癌、乳腺癌、惡性淋巴瘤)。
2. 急性心肌梗死 3.中風後遺症。
4.重要器官或造血幹細胞的移植(腎移植、心臟移植、肺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
5. 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6.終末期腎病(尿毒症)。
7. 多肢喪失 8.急性或亞急性嚴重肝炎。
9. 良性腦腫瘤 10.慢性肝衰竭和代血流逝。
11. 腦炎的後遺症 12.深度昏迷。
13. 雙耳耳聾 14.雙眼失明。
15. 癱瘓 16.心膜辨別手術。
17.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阿爾茨海默病) 18.嚴重的腦損傷。
19. 嚴重的帕金森病 20.嚴重燒傷。
21. 重度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22.嚴重的運動神經元疾病。
23. 語言能力喪失 24.重度再生障礙性貧血。
25. 主動脈手術 26.嚴重的多發性硬化症。
27. 重度 1 型糖尿病 28.嚴重的原發性心肌病。
29. 惡性葡萄胎(女性) 30.系統性紅斑狼瘡(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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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 1惡性腫瘤—排除一些早期惡性腫瘤 2
急性心肌梗死 3中風後遺症 – 永久性功能障礙 4主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 同種異體移植 5
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也稱為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需要開胸手術6終末期腎病(或慢性腎功能衰竭的尿毒症期)——需要透析**或腎移植 7多肢缺失—完全解剖 8
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 – 需要開顱手術或放療** 10失代償性慢性肝衰竭——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 11
腦炎或腦膜炎的後遺症—永久性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吸毒 13雙耳耳聾 – 永久不可逆 14
雙眼失明——永久不可逆轉 15癱瘓 — 永久性完全性 16心臟瓣膜手術 – 開胸手術 17
嚴重的阿爾茨海默病——完全喪失獨立生活的能力 18重度腦損傷——永久性功能障礙 19嚴重的帕金森病——完全喪失獨立生活的能力 20
嚴重的三度燒傷——至少佔體表面積的 20% 21重度原發性肺動脈高壓—伴有心力衰竭體徵 22嚴重的運動神經元疾病 – 完全喪失自發生活的能力 23
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和至少 12 個月的積極體驗 24重度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 – 需要開胸手術或剖腹手術 備註:
上述第1項至第25項已首次適用於中國保險業協會發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疾病定義使用規範》
重大疾病保險包括重症和危疾保險,包括重症和危及生命、生活質量無法保證、無法照顧自己、疾病預後不良、壽命嚴重縮短等。 >>>More
主要疾病一般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病、腦神經疾病、嚴重的內臟疾病。 危重病一般是指對患者身體造成極大傷害,且疑難難的疾病,包括以下幾點: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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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貧血。 缺鐵會導致貧血,從而減少紅細胞,減少頭皮吸收的血氧量,並使毛囊處於“飢餓”狀態,最終導致頭髮緩慢脫落和頭皮外觀增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