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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 如果孩子未滿 16 歲,那麼傷害必須達到嚴重傷害才能追究刑事責任。
2.假設造成父親死亡,應根據父子關係、犯罪原因、“叫救護車”行為等因素,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3.根據《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以未成年人和本人自願投案自首為由,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體刑期長短,需要根據親屬的意見、孩子的日常行為、具體的犯罪手段等綜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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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這個孩子多大了? 他父親的傷勢是輕傷、輕傷還是重傷?
賽季: 2012-5-4 12:21
孩子年滿 18 歲我父親在救援中喪生。
本案應定性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為【故意傷害罪】。
雖然一般情況下,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期在10年以上,但本案雙方為父子,屬於近親之間的犯罪,對社會的危害不大,應酌情從輕處罰。 有自首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此外,受害人也有過錯。
我相信,這個孩子已經成年了,但還很小,如果他一直表現良好,沒有犯罪記錄,認罪悔改,他的母親和祖父母也原諒了他,法院可能會減輕他的刑期,判處他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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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定罪和量刑如下:(一)對罪犯的定罪和量刑,應當根據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和情節以及危害社會的程度確定; 二、犯罪分子自願投案、立功等表現的,應當從輕或者從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量刑通則】決定對罪犯的刑罰,應當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和情節、危害社會程度,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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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和二姨娘吵架是他們上輩子的事,你就是不管,你不去二姨娘家,不然娘知道了會不高興的,不過二姨娘家的親戚還是要處理的,你二姨娘說真的錯了, 你什麼也說不出來,只是聽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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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安慰,上輩的事情,晚輩插手不了,越是多管閒事,事情越亂到一定階段,有一定的必然性,如果理由合理,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能做的就是讓媽媽舒服,放鬆,不要生氣,身體不好, 這是最根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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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和做法,畢竟你的父母是你最親近的人。 不過,二姨也是親戚,以後一定要勸父母試著和二姨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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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清廉的官員很難切斷家庭事務。 在家庭紛爭中應該做的是自我批評,把大事變成小事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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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紛爭,俗話說,清官難賺家務,家庭紛爭要自責,找自己的過錯,把大事變成小事,把小事變成小事,這樣一家人和睦到底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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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清官斷絕家事是很困難的,每個家庭都有一本難讀的經文,要饒人饒人,不如為家務事煩惱,讓它過去,人生苦短,為什麼總要和家人和睦相處, 大方一點,丞相可以把船捧在肚子裡,不管怎麼樣,他不能生氣是贏家,但不要生別人的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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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內部會解決,人家好言好,清官很難決定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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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是合理的,而且沒有人,那就有問題了,對吧? 那就少見面,不見面,迴避見面,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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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睡覺了,那我們簡單說一下,女方提出了4個問題,分別是家暴。 重婚。 財產分割。 假借據。
一是家庭暴力證據不足,二是重婚罪證據不足,第三財產分割不算孩子,即孩子無權分割財產,財產是婚姻存續期間財產的一半。
以上四點中的最後一點,就是你老公已經考慮到了欠條的問題,也就是說他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如果他稍微諮詢一下你,這場官司就敗訴了,你也可以聽聽那些同情你的人,那些說了很多指責你丈夫的人, 但他們上過法庭嗎?當法官逐一駁回你的證據時,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我只是詳細地打了一大堆字,解釋了你缺乏證據的原因,分析了問題,卻發現我的答案蒸發了,我累得睡不著了,就不詳細解釋了!
學過法律、上過法庭、打過官司的人的分析,絕對不是女人的仁慈,也絕對不是從別處扯出乙個大概的答案那麼簡單! 講道理! 上床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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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不出示原件,我們的副本可以作為證據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至於他們起訴你的親戚,他們攔不住,可以要求法院追加原公司老闆作為第三方一起辦案,合併審理。
如果只是民事糾紛,你的親戚應該只是他們兩個人之間轉移的幫手,沒有問題,也沒有責任。 如果老闆涉嫌刑事案件,就得單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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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抗辯和反訴。 向法院提交所有證據。 然後計算你住院期間所有的醫療費用、誤工費、住院餐費補貼,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就你所說,丈夫實施了家庭暴力,不可能將婚姻財產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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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不知道你希望的結果是什麼,這個人的目的是什麼,你能補充你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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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首先要保持平和的心態,不能因為他們吵鬧而不耐煩,連自己都管不了,怎麼能說調節父母的關係呢?
2.保持公平公正的心態,一般我們會照顧弱者,比如母親,但不能因此而不分青紅皂白地幫助她,強烈抵制你的父親,這不僅會幫助你,還會傷害父子關係。
3、雖然父母關係不和睦,但一般都會愛你,所以只要你出面調整就會有很好的效果,如果結婚了,可以拉著老婆一起去,真心人多更強,而且雙方都是好臉的人,在這麼多人面前, 我不想愚弄它。
4.平時和父母坐在一起,聊聊天,聊聊自己的心聲,幾十年過去了,其實還是有感情的,這個時候你要努力營造乙個快樂的氛圍,經常這樣做,他們也會沉浸在幸福中,不會經常吵鬧。
5.有些家長沒有受過很慢的教育,所以張嘴罵罵咧咧,這時候可以勸對方不要聽,相信對方也明白,知道這是他的習慣,如果實在忍不了,你就趕緊把人帶走,不要在槍口下, 讓它發洩,事情就會過去,輕鬆避免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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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之間的關係不合作,因為他們不了解內幕,他們只能在一方匹配,不能參與偏袒一方。
一旦父母關係不相容,離婚就會對家庭的每乙個成員產生影響,尤其是對孩子,他們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們對社會的理解就會出現偏差。
小家庭糾紛還是應該一經發現就處理,不要等到事情鬧大,無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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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的關係不相容,就會被一點一點的積累所刺激,這種情況對家庭的影響很大。 大家最好不要冷靜下來,分開一段時間,發現自己的錯誤,想想對方的好,看看有沒有救贖的餘地。 如果真的挽不回,還不如分開,這樣你好,他好,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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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偶爾吵架是很正常的,這樣婚姻才充滿生機,不會停滯不前。 但凡事都要把握相應的規模和比例,太多的戲劇難免會被砸碎,太多的爭吵也會導致難以想象的後果和家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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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家庭不能好,為什麼要好? 如果有什麼不能被對方理解的,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更何況還是一家人,何必不能和睦相處,一家人坐下來談一談有什麼問題,讓人自然而然地邁出一步, 互相包容,多理解,多關心,多幫助,一家人團聚,祝你們闔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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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糾紛對人生故事影響巨大,因為一件小事導致兄弟不做兄弟,有的兄弟無人照顧老人,嚴重傷害了下一代的心,給下一代留下了不好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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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父母的不成熟,夫妻之間有矛盾和分歧,應該和平解決,如果不能和解,就不要把他們綁在一起,讓孩子受苦。 與他們說出你的觀點,讓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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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糾紛對生活影響巨大,我們不應該總是糾纏於它們,我們可以適當地勸說它們,如果沒有,就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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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沒有理由再繼續下去了,到了該分開的時候就分開吧! 如果你不離婚,你也可以讓其中乙個和你住在一起,另乙個單獨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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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糾紛是人生中最不甘心的事情,無非是票、房、贍養老人、撫養孩子、夫妻感情、家庭和睦等幾個方面的糾纏和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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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當事人,你應該在自己身上找到原因,不要只看對方的缺點,而是要看到對方的優點,這樣你就會發現一切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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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父母有無法彌補的情感糾葛,你要做父母的思想工作,你必須專注於家庭的幸福,他們兩個人會退後一步,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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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長期的恩怨,無法修復,雙方勉強在一起是痛苦的,一起互相折磨也好,也不如分開,所以還不如勸父母和平分手,省內越麻煩越僵硬, 它將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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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清廉的官很難決定家事,所以只能兩手勸家爭,堅持持久戰,讓父母慢慢化解糾紛,才明白只有家和睦才能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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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就不要過多糾結,讓他們自己解決,如果他們解決不了,你就什麼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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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你要找你的鄰居,你的村長來處理,不要乙個人處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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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說過不可調和的矛盾,你們插手看看能不能說服對方,如果不能,估計只會有冷戰,然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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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長痛總比短痛好,只有先促他們盡快離婚,他們再繼續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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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多大年紀,感情都是兩個人的事,想讓他們和好,最好為他們創造熱身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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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間的感情應該由父母自己解決,作為孩子,他們只能勸說,不能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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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刑事案件,定罪和量刑一般如下:
一、對罪犯的定罪和量刑,應當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危害社會程度確定;
二、犯罪分子自願投案、立功等表現的,應當從輕或者從輕處罰。 馬鈴薯基於這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61條.
決定對罪犯的處罰,應當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和情節、危害社會的程度,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62條.
有本法規定從重或者從輕處罰情節的犯罪分子,在法定限度內給予刑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63條.
有本法規定的減輕情節的,依法判處以下數刑;
本法規定了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乙個量刑幅度內判刑。
犯罪分子雖不具備本法規定的從輕情節,但經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特殊情況批准,也可以判處法定刑以下刑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