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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需要提供單位證明和社保資訊,朋友的單位可以開嗎?
1.書面材料。
1、單位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申請人的身份證和居住證(原件和影印件)。
4、上一年居住證有效期內在上海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或小鎮社會保險)的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當年7月前申請的兒童公文卡換證,必須提供兒童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影印件。
6.其他資訊變更相應材料(見注意事項)。
2. 注意事項。
1、如與申請相關的資訊有變更,如學歷、居住地、雇主、合同等,請以首次申請時提交的相應申請材料為準;
2.請參考複核評分方法,提供能及時提高分數的書面材料。
3、請到單位註冊地或最後申請所在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申請續展。 如果申請逾期,請在上次申請的接待點申請續期。 (詳情請諮詢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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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公司去續簽的時候,需要原單位的辭職證明,能做到不讓老闆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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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我最近的光頭**和他的身份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居住證申請受理、出示、簽發、簽注等,由公安機關負責管理。 第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和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辦理、受理和簽發居住證。
第九條 申請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教育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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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居留許可到期續簽流程如下:1
查詢您的居住證、身份證、居住位址,或就業、學習等材料; 2.到公安派出所或居住地的接收機構辦理向本人或接收機構提交申報的手續; 3.需要檢查原始檔案。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材料必須由本單位人事部門或本單位人事部門提交,其他人員不得代他人辦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一次。
居留證件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地每年前乙個月內,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暫停使用居留證銀元王功能; 補簽辦手續的,恢復居住證的功能,自補籤辦手續之日起,居留許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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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可能不同,一般需要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身份證、居住證明等材料。 根據有關規定,離開戶籍所在地進入本市的,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轄區內流動人口服務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申報戶籍。 申請居留許可,應提交居民身份證、照片、居住地、就業地、學習地等證明材料。
《民法典》第八條規定,從事民事活動的民事主體不得違法,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申請居住證的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教育等證明材料。
居住位址證明包括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房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或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入學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可以證明繼續學習的材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 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或者代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相關鏈號認證材料的申請人和簽發人應對本條規定的認證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申請材料不完整的,公安機關委託的公安派出所或者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辦理居住證件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製作並簽發居住證件; 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發放居住證的,設區市級以上的當地居民**可以在實施辦法中延長發放和發放期限,但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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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申請工作居留許可的過程包括以下步驟: 1
準備材料:申請人需準備身份證原件、有效戶口簿原件、2張白底一寸彩紙**。 2.
提交申請:將上述材料提交到當地公安局辦理工作、居住證,並按要求填寫相應的**。 3.
晚上好,我很榮幸能夠回答您的問題:工作和居留許可諮詢。
答:辦理工作居留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原件、有效戶口簿原件仿製品、2個白底一寸色**,需到當地公安局申請。
您好,工租居留許可申請流程:1準備材料:
身份證原件,帶漫畫效果的戶口簿原件,2 個一英吋的白色背景**。 2.提交申請:
完成以上步驟後,相關部門將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申請工作和居留許可。
申請工作居留許可的過程包括以下步驟: 1準備材料:
申請人需準備身份證原件、有效戶口簿原件、2個一寸白底色**裂紋。 2.提交申請段落來源爛:
將上述材料提交到當地公安局辦理工作、居留許可,並按要求填寫相應的**。 3.審查材料:
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申請人可到當地公安局辦理工作居留證,一般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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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各個城市都會有很多外地人來打工,他們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住房問題已經辦理臨時居留證了,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續簽居留許可需要哪些資料,申請居留許可的條件是什麼, 想知道的朋友不妨和我一起看看吧!
1. 續簽居留許可需要哪些資訊?
1.申請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原居留許可應當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乙個月續期。
3、填寫《市流動人員居住證資訊登記表》。
4、提供在居住地連續就業或經營半年以上證明、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納稅證明及居委會、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這些檔案必須註明合同期限。
2. 申請居留許可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人應在該市有合法穩定的居住地。
2、申請人應在本市有合法穩定的工作,並繳納本市職工半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因需要到本市戶籍的親屬避難而需要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 學習,學習,學習等。 (以勞動合同、社保記錄、學生登記檔案或學生證、戶籍等材料為準)。
3、收到申請人掩埋的申請材料後,當地社群受理服務中心將向申請人出具材料齊全的驗收證書,部分材料不完整的申請人,應當場通知申請人,並要求其填寫材料。
3. 申請居留許可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我最近的光頭**2(1英吋彩色泡桐或黑白,淺色背景);
3、流動人口結婚、生育證原件及影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地證明;
5、半年以上社會綜合保險證明;
6. 就業或投資和商業證明。
居住證應當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 領取居住證的申請人應當出示居住證收據、居住證或者戶口簿或者本國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居住證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簽發。 >>>More
如果到期後續簽,為時已晚,如果出現問題,如果到期後30天內沒有續簽,則必須重新申請。 申請人還應根據自身情況和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More
加工條件。 1、年滿16周歲,在深圳居住滿30天以上的非深圳戶籍人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簽發《深圳居住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