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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標準要到6月1日才能實施,舊標準仍然有效。 在考試時,該標準尚未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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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新標準有點超前於教科書,有什麼問題? 你希望明年再次修改教科書的這一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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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新標準已經公布,大綱中的要求感覺是按照新標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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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學大綱的內容來看,我個人覺得是按照新標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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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並給您以下答案: 《建築工地邊界噪音限值》的最新標準是《建築工地邊界噪音控制技術規範》(GB50325-2010),其中規定了建築工地邊界的噪音限值,即白天(7:00-22:
00)面罩最大噪音不應超過75分貝,夜間(22:00-7:00)最大噪音不應超過70分貝。
要解決施工現場邊界的雜訊問題,首先要做好雜訊源控制,即採取技術措施,改善機械裝置結構,減少雜訊源的排放; 其次,應採取雜訊控制措施,即採取遮蔽、吸收、消音等技術措施,減少雜訊的傳播; 最後,應採取環境控制措施,即採取環境改善措施,改善環境條件,減少噪音的傳播。 以上就簡單介紹一下建築工地邊界雜訊限值的最新標準、解決方案和做法,希望能對石橋大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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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雜訊排放到城市城區內周邊居住環境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施工現場邊界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白天70dB(a),夜間55dB(a); 夜間最大噪音水平不得超過限值15dB(a)。
建築施工是指工程施工實施階段的生產活動,是各種建築物的施工過程,包括基礎工程施工、主體結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裝飾工程施工等,但已完工交付的住宅建築室內裝飾活動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規定,施工過程中工地邊界的環境雜訊在白天不得超過70db(a); 夜間不得超過 55dB (a)。 夜間最大噪音水平不得超過限值15dB(a)。
在施工現場的特定施工階段,也有相關的噪音規定。
1、在土方施工階段,主要雜訊源為推土機、挖掘機等,白天雜訊限值為75db(a),夜間限值為55db(a)。
2、打樁施工階段主要雜訊源為各種打樁機等,白天噪音限值為85db(a),夜間禁止施工。
3、在結構施工階段,主要雜訊源為振動杆、電鋸等,白天雜訊限值為70db(a),夜間限值為55db(a)。
4、在裝修施工階段,主要雜訊源為起重機、電梯等,白天雜訊限值為65db(a),夜間限值為5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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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雜訊:指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築雜訊汙染的防治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將建築雜訊排放到城市城區內周邊居住環境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工地邊界環境雜訊排放標準。
二、在本市市區內,在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裝置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專案開工前15日向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報告, 施工地點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雜訊值以及採取的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措施。拒報或者不實舉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視情況給予警告或者處罰。
第三,在雜訊敏感建築集中的城市地區,即醫療區、文化教育科研區、機構或住宅建築主導的區域,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但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而必須進行的緊急維修、應急作業和連續作業除外。 “夜間”是指晚上 22 點至早上 6 點之間。 因特殊需要確需連續經營的,須經縣級以上**或其主管部門人員證明,並須向附近居民公告。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城市城區內建築雜訊排放到周圍居住環境,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工地邊界環境雜訊排放標準。
第二十九條規定:在本市城區內,使用機械裝置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專案開工前15日向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專案名稱, 施工地點和工期、可能的環境雜訊值及防控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
在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在市區的地區,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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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指從上午10點到晚上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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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建築施工現場邊界的噪音限值標準規定:(1)土方施工階段白天施工不允許超過75db,夜間施工不允許超過55db。 (2)在打樁施工階段,白天施工不允許超過85db,晚上禁止施工。
3)在結構施工階段,白天施工不允許超過70db,夜間施工不允許超過55db。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 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合格的鑑定人; 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認為對專門性問題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合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第七十七條 鑑定人有權了解鑑定所需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 鑑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鑑定意見,並在鑑定檔案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鑑定人出庭的,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 經人民法院通知,鑑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支付鑑定費的一方可以要求退還鑑定費。
第七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並就鑑定人提出的鑑定意見或者業務問題提出意見。
第八十條 勘驗物證或者到現場,勘驗人必須出示人民法院的鑑定證明,並請當地基層組織或者黨的單位派人參加。 當事人或其成年家庭成員應在場,拒絕出庭的,不影響研訊的進行。 有關單位和個人有義務根據人民法院的通知,保護現場,協助開展勘驗工作。
驗屍人員應當記錄驗屍情況和結果,驗屍人員、當事人和被邀請參加人應當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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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因地區不同,標準各不相同,施工現場為70分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中雜訊汙染防治法律、法規,製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 警告後仍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配音演員環境質量標準》第五條:根據所在地區的使用功能特點和環境質量要求,聲音環境功能分為以下五種型別:
聲學環境功能區:指**休養區等需要安靜的區域。
聲學環境功能區:指以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聲學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和集市為主要功能,或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需要保持住宅安靜的區域。
聲學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為防止工業雜訊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而需要的區域。
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幹道兩側一定距離內需要防止交通雜訊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 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高速公路、城市幹線、城市二級幹線、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和內河航道兩側區域; 4b類是主要鐵路線兩側的區域。
《配音演員環境質量標準》第6條:噪音限值。
表1(指定的環境雜訊等效水平限值)適用於各種聲學環境功能領域
表1 環境雜訊限值單位:dB(a)。
聲學環境功能區類別。
時段:白天晚上。
0 類 50 40
1 類 55 45
2級 60 50
第3類 65 55
4 級 4a 級 70 55
4b 類 7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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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五類城市地區環境雜訊的最高限值:
1、休養區、高檔別墅區、高檔酒店區:白天50分貝,晚上40分貝。
2.以住宅、文化和教育機構為主的地區:白天55分貝,晚上45分貝。
3.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白天60分貝,晚上50分貝。
4.工業區,白天65分貝,晚上55分貝。
5、市內道路交通幹線、內河航道、主、二級鐵路線兩側區域:白天70分貝,夜間55分貝,(夜間指22時至次日6時)。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雜訊。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汙染,是指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汙染,是指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