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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分為以下五類:1、有限責任公司; 2、股份制有限責任公司; 3. 獨資企業; 4. 合夥關係; 5.獨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七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公司名稱、組織結構和章程;
2)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符合國家規定,與生產、經營、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員工數量;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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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經營者就是我們所說的店鋪,店鋪和商家一樣,需要自己申請營業執照。 但是,申請營業執照不需要註冊資本,不能設立分支機構和再投資,可以轉讓,不需要公證,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在稅收方面,無需設立賬戶; 根據租金、成本等估算收入。 核定徵收後,無論有無收入,均須按核定的稅款繳納,多繳部分另行徵收。
獨資企業無需註冊資本即可申請營業執照,可轉讓,需要公證。 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不能再投資。
稅收可以確定,不需要賬戶; 也可以進行審核和收集; 無限連帶責任。
合夥企業不需要註冊資本,可以轉讓,需要公證。 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不能再投資。
稅務稽核徵收; 無限連帶責任或有限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投資至少1元的註冊資本,沒有上限。
稽核和徵收,根據企業經營性質和經營情況確定企業應繳納的稅種和稅率。
股東承擔的有限責任,不得超過註冊資本。
非上市股票****需投資註冊資本,至少500萬元,不設上限。
稽核和徵收,根據企業經營性質和經營情況確定企業應繳納的稅種和稅率。
股東承擔的有限責任,不得超過註冊資本。
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從2人到200人不等,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不限。
可以看出,我們的營業執照有很多分類,包括個體經營許可證、獨資經營許可證、合夥經營許可證、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非上市股份營業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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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營業執照有哪些型別?
1、營業執照有五種型別:個體經營者、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一定生產經營活動的證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設立登記申請。 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 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予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批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社會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宜,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2. 註冊公司有哪些型別?
根據不同的基礎,公司註冊有很多種型別。
1、根據股東責任的不同以及股東對公司的不同責任,公司可分為五大類:
1)無限公司,即所有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公司,無論出資額多少;
2)有限責任公司,即所有股東在其出資範圍內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3)合夥公司,即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組成的公司;
4)股份,所有資本分成等額股份,所有股東在其股份範圍內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5)股份合夥制,由無限責任股份和****股東組成的公司。
2、根據公司控制關係的不同,根據公司在控制和被控關係中的不同位置,可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
1)母公司是指在其他公司擁有一定數量的股份或能夠根據協議控制其他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的公司;
2)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徵不是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是否參與子公司的業務經營;
3)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量的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控制或根據協議實際由另一家公司控制或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擁有自己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公司章程和董事會,獨立開展業務和承擔責任;
4)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應由母公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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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自僱人士營業執照; 2.有限責任公司的營業執照; 3.非上市股票營業執照; 4.獨資經營許可證; 5.合夥企業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公司種類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簿上註明為自然人全資或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上註明。
第二十五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的頒發日期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刻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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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業務型別分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五種型別。
1.有限責任公缺培訓事業部。
股東以其出資額度對公司負有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根據《工商法》的規定,名稱中必須體現“初中二年級”字樣。
2、股份制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的資本是由股份和股份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設立股份,發起人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最低註冊資本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由於所有人。
3. 獨資企業;
有一家企業由個人經營,管理企業,個人承擔所有利益和經營風險。
4. 合夥關係;
共有出資、簽訂合夥協議、共同受益、共同承擔風險的人很多,企業就叫合夥企業。
5. 個體工商戶。
勞動者或個人及其家庭成員是主體,他們以自己的生產資料和資金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為社會提供商品和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頒發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的頒發日期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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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企業有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兵東慶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五種型別。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公司的債務。 根據《工商法》的規定,名稱中必須體現“初中二年級”字樣。
保險種類:人壽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火災保險、海上保險、貨物運輸保險、運輸保險、工程保險、損失保險、盜竊保險、農業保險、責任保險、公眾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定期死亡保險、終身壽險身故保險、養老保險、年金保險、人壽保險、疾病保險、分紅保險、投資相連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