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規定! 男人是有福氣的,對女人來說是乙個重大打擊嗎?

發布 社會 2024-08-06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這對女方來說並不是乙個重大的打擊,因為《婚姻法》的新規定雖然是在保護男方的利益,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女方的利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是的,反正對女性來說是很不公平的,也讓很多女性更加捨不得結婚,畢竟她們有錢有事業,還需要做婚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婚姻法》新規定! 男方有福氣,必定對女方造成重大打擊,嚴厲打擊這些出軌婚姻,穩定社會,嚴把不良社會風氣執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我想是的,女人為家庭努力工作,最終她可能一無所有。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不算是大打擊,只能說婚姻更公平。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部分,婚姻與家庭

    第一百四十三條 夫妻應當相互忠貞,相互尊重; 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幫互助,保持和平、歡笑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五條 婚姻必須自由締結,完全自由的婚姻是男女之間的自由意志,任何一方都不得脅迫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干涉婚姻。

    第八條 男女一女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44條:婚姻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新《婚姻法》的條文不僅體現了夫妻之間的完全平等,而且明確規定夫妻之間要忠貞互敬,婚姻必須完全自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婦女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如果婦女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適用這一限制。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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