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空投擲物體的罪名是什麼,高空彈丸可能構成的罪名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8-04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高空投擲物品,構成高空投擲物品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處罰金。 如果行為人在加重情節下從建築物或其他高度投擲物體,則構成此罪行。

    法律依據]《刑法》第291條之2。

    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處投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罰金。

    有前款行為並構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審判和量刑從重處罰的規定執行。

    第14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產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希望或者允許這種結果發生,從而構成犯罪,即構成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1、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 故意傷害罪; 故意殺人。 這取決於案件本身的情況。 如果是故意墜落物體致人傷害的案件,則屬於故意傷害的範疇,一般不超過三年的監禁。

    從高空丟擲的物體可以向公安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投訴。 在這種情況下,您應該首先向社群所在的物業管理公司報告。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254條【不明投擲物、墜落物造成的損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投擲物件。 建築物丟擲的物體或者建築物墜落的物體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證明其不是侵權人外,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應當予以賠償。

    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有權在賠償後向侵權人追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法律分析:相應的犯罪包括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無法確定肇事者,則應由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的所有使用者支付賠償金。 這是售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54條禁止從建築物投擲物體。 建築物丟擲的物體或者建築物墜落的物體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證明其不是侵權人外,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應當予以賠償。

    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有權在賠償後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管理企業和其他建築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前款情形的發生; 未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轎子應當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匹配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公安機關和其他機關應當及時依法查處,查明責任人。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高空投擲物體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會被定罪,但具體定罪的罪名要看造成什麼樣的後果,高空投擲物體可能會被判以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也可能被判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所以不要以為高空投擲是一件小事, 這很可能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1.幾層樓的高空投擲物體。

    二樓及以上向下投擲,算作高空投擲。 從侵犯合法權益來看,高空投擲基地可能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禁止高空投擲物體的制度規範三種不同的法律利益。 其中,公共安全的合法利益是法律利益的較高標準,高空投擲物體罪通常被置於刑法具體規定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要求高空投擲物體的行為必須危害公共安全,才能構成高空投擲物體罪。

    2.高空彈丸特性的方法有哪些?

    為了預防和制止高空射彈的發生,應採取的措施包括積極推進高空射彈的防範和懲治,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1.樹立防範和懲治高空投擲和墜落物體的基本觀念; 2.

    積極推動將高空投擲、墜落物體防治納入訴訟來源管理機制建設; 3.充分發揮行政審判在推進依法治務中的功能作用。

    3. 高空投擲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從高空投擲物體的情況嚴重,則涉嫌以危險手段指示轎子危害公共安全。 我國《刑法》規定,以縱火、水浸、有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十三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架子、懸掛物脫落或者對他人造成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業主、管理人或使用人作出賠償後,如有其他責任人,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分析:高空物體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對於高空投擲物體的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投擲物體的地點、投擲物體的情況、造成的後果等因素,綜合考慮該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的性質; 宴席上應當正確適用罪名,準確確定刑罰。故意高處投擲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 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處投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罰金。

    有前款行為並構成其他翻山罪的,按照審判量刑從重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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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射彈。 這種現象曾被稱為“籠罩在城市上空的痛苦”。 在上海的“不良習慣排行榜”中,它與“亂扔垃圾”並列第二。 >>>More

6個回答2024-08-04

根據具體情況,《刑法》第11修正案規定了從高空投擲物體的犯罪,因此從高空投擲物體的行為可能涉嫌犯罪,謝謝。

10個回答2024-08-04

首先,您可以聯絡物業和街道的居委會,以便物業可以通過公告讓社群業主有意識地不要向空中扔東西。 如果仍有人違規,可以通過小區的監控確定是哪戶人家扔的,一旦抓到證據,就可以報居委會對他亂扔垃圾進行批評教育。 畢竟,家家戶戶都想挽回面子,一做就處理了,下次就不敢往空中扔東西了。

13個回答2024-08-04

如何判斷高空彈丸的危害性,如果能夠確定具體的侵權人,則可能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 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證明不是侵權人外,可能的侵權人應當予以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對於投擲墜落物、從建築物上丟擲的物體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體給他人造成的損害,具體侵權人難以確定損害責任的,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應當賠償,但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除外。 >>>More

4個回答2024-08-04

從高空蒐集墜落物的證據是為了獲得周邊監控**或證人證言,以確認侵權人。 通過這些有效的取證方法,最好是確定直接侵權人。 如果無法識別侵權人,被侵權方可以將墜落物體的所有居民列為侵權人,然後被告可以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