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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現象在現代社會越來越普遍,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也是如此。
近年來的離婚率。
甚至接近百分之四十。 離婚率如此之高,最難處理的就是孩子的監護權。
對子女所有權問題的心理看法是什麼?
關於離婚的問題,在心理學上,首先強調的是,父母必須明確地告訴孩子,離婚只會帶來父母和丈夫關係的破裂,但父母仍然是他的父母,這一點不會改變。
在孩子的歸屬問題上,心理學認為,孩子應該交給夫妻雙方。
更被對方認可的那個。 也就是說,無論性別、經濟等條件如何,對彼此抱怨少、多同意、懂得多尊重對方的夫妻,都應該由他(她)撫養長大。
為什麼? 對於孩子來說,父母雙方都是非常重要的存在,雖然父母離婚了,但只要互相尊重,孩子還是會有一種正直感。 另一方面,如果跟隨孩子的父母在他面前不斷批評對方,孩子會為了維護父親或母親的尊嚴而報復和傷害自己,以平衡他內心的內疚。
你沒看錯,就是愧疚,孩子最常見的心理情緒之一就是把過錯歸咎於自己,不光是父母和長輩都生氣了,就連本來就要去春遊的惡劣天氣,年幼的孩子也會自責而感到愧疚,以為是自己的原因。
因此,當父母一方責備另一方時,無助的孩子最常見的處理方式就是通過傷害自己來補償另一方。 在社會上,我們經常發現很多問題青少年都是單親家庭。
孩子,以至於每個人都譴責離婚的不負責任。
當然,幼稚的婚姻態度應該受到批評,但仔細考慮後,我還是覺得解除一段不合適的婚姻關係是合理的行為,畢竟成年人也有權利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其實離婚並不一定會讓孩子變得更糟,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共識,他們只會解除彼此的婚姻關係,沒有人有權剝奪對方對孩子父親(母親)的身份,在孩子面前尊重父親(母親),孩子還能感受到家庭的完整性, 並能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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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離婚,女兒還是跟著媽媽比較好,因為隨著女兒長大,會有一些私隱問題。 母親更容易與女兒溝通,如果母親的心更細心,她也會注意女兒情緒的一些變化。 同時,媽媽們照顧女兒會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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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女兒自然最好跟著媽媽走,因為媽媽細心,媽媽就能觀察女兒的每乙個細節,照顧到位。 所以女兒必須跟著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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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了,女兒和誰在一起就看女兒自己了,如果女兒選擇和母親在一起,那麼和母親在一起,如果她選擇和父親在一起,那麼選擇和父親在一起,也要看父母雙方的情況,哪個對女兒更有利, 或者誰與女兒有更深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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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女兒最好和媽媽在一起,因為她們都是女人,可以更好地溝通,可以更注重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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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跟著媽媽比較好,畢竟繼母對孩子沒那麼細心,女孩子天生就比男孩子脆弱,所以離婚的女孩子還是跟著媽媽走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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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養的角度來看,最好由女人撫養。
依據: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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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更適合離婚的女兒? 當然,和媽媽在一起比較好,因為媽媽可以貼心照顧女兒,女兒的生活會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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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女兒說不出和誰在一起更好看,女兒多大了? 如果女兒小,不如跟著媽媽走,如果女孩年紀大了,有能力自己做選擇,還不如讓孩子自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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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超過八歲,尊重孩子的意見,女兒和誰住在一起? 最主要的是看他能和誰一起得到更好的生活條件,能得到更好的生活教育,這也需要考慮到,如果他能和女人一起得到更好的教育,那麼他就應該和女人在一起,如果他能和南方一起得到更好的教育,那麼他就應該和南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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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還小,他應該和媽媽談談,如果孩子已經長大了,有獨立思考的能力,那麼你可以聽聽孩子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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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認為如果母親的條件允許,女孩最好跟著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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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媽媽住在一起更安全!
對孩子的成長有好處。
安全、健康、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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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對孩子好,就不會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響,誰和爸爸媽媽一樣,父母總是愛自己的孩子,不知道和誰在一起孩子會更好,只要父母雙方的條件是相對的, 隨誰都可以,你不用這麼糾結於此,你也可以問問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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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兒還是跟著母親走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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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要離婚,最好帶上女兒,離婚了肯定會再婚,你能保證他的繼母對他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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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當你離婚時,如果你的女兒還比較大。 你可以問問你女兒的意見,你女兒的意見很重要。 另乙個是看父母誰的經濟條件更好,哪乙個經濟條件更好?
不如讓他跟著他想跟著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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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女兒的選擇,然後平時誰更關心、更關心女兒。
還需要考慮經濟,女兒和誰在一起,會得到更好的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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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說,離婚是對孩子的傷害,最好讓孩子選擇自己想追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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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種現象可能如下: 2首先是水幫浦長時間未使用,幫浦頭內部生鏽,水頁卡住,導致通電後無法啟動,只能發出嗡嗡聲。
3.二是水幫浦的起動電容衰減很厲害,達不到起動的效果。 4.
第乙個原因是想辦法去除裡面的鏽跡,它可以正常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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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一般將女兒判給最有利於女兒成長的一方。 即女兒不滿兩周歲,一般由女方撫養,且已年滿兩周歲,雙方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年滿八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1、離婚後,另一方應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得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3、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權; 中止事由消失的,恢復探視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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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婚的情況下,最好是孩子有足夠的能力確保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男孩子和夫妻倆都可以,但女孩子最好和爸爸離婚,安全,夫妻,最無辜,最可憐的就是孩子封閉訓練,不管孩子屬於誰,孩子屬於單親家庭,也就是再婚,孩子沒有真正的安全感, 個人家庭歸屬。
我和我的親生父母在一起並不快樂,快樂,溫暖,快樂和平靜! 因此,婚姻中的男女,尤其是有孩子的男女,為了讓寶寶真正健康快樂地成長,不應該輕易離婚。
如果孩子小,應該是給媽媽最好的,因為媽媽能得到最好的照顧,作為父親也可以和媽媽商量,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可以經常來看孩子逗弄媽媽,這樣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讓孩子不會以為只有媽媽愛她(他), 而父親不愛他(她),這對孩子的成長有不好的影響。如果孩子年齡較大,可以讓孩子選擇自己(他)想選擇和誰一起生活,只要對方負責相關費用,直到孩子成年,也就是贍養費,這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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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通常是根據有利於兒童健康發展的原則決定的。
一兩歲以下的孩子通常判給婦女。 除非父級父母具有以下任何一項:
1.母親患有長期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孩子不應與她同住;
2、母親有撫養子女的條件,不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指不服從或虐待子女),父親要求子女與他同住;
3.由於其他原因,孩子無法與母親一起生活。
2.對於兩歲以上的兒童,將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3. 對於兩歲以上的孩子,父親和母親都必須與他們同住,主要根據他們的經濟狀況。 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孩子的責任感、與孩子的情感親密度等。
4.未成年子女與父親、母親同住的8周歲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5) 父母可以同意根據雙方自願撫養協議或在法院的參與下輪流撫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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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的孩子不到兩歲,則更適合母親。 但是,在判決過程中,法院認為孩子的母親患有疾病,不適合撫養孩子,如果父親願意撫養孩子,父親也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子女年滿二周歲的,父母雙方未就撫養權問題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將子女判給最有利於子女成長的一方。 慢螞蟻。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對兒童最不友好的離婚方式:
1.如果兩個人決定離婚,他們必須與孩子討論:
不管孩子多大,他都要有知情權,不要瞞著他,有些人認為孩子還小,不應該告訴他這樣的事情,但是如果你不讓他有乙個接受的過程,突然之間你和孩子離婚還是會有很大的影響。
2、關於男女離婚後對子女的照顧和贍養問題,首先要了解子女的心思:
如果父母自己有最後乙個比較好,那麼他們也應該告訴孩子,雖然父母離婚了,但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寶貝,然後他們必須經常來去去。 <>
離婚後,夫妻雙方和子女的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原則作出判決。 根據《婚姻法》,具體規定如下: >>>More
再次勸說。 他們可能不會離開。 離婚對你或他們都沒有好處。 這時候你就該玩了,讓他們知道你已經長大了。 也許你出來說一些有用的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