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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審美體驗之前,應該指出的是,所謂的“審美體驗”並不是簡單地指對作品的接受。 審美體驗由兩個方面組成,一方面是作品的創作,另一方面是作品的接受。 在作品的創作中,審美體驗也在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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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美體驗的客觀標準是:引用對於標準。
這是一種特別愉快的體驗,人們在看到具有審美價值的東西時會直接感受到。 希臘語中的“美學”一詞最初是指通過感官進行感知。 原則上,它包括對一切具有審美價值的事物的體驗,例如對美、醜、崇高、滑稽等各種審美物件的體驗。
“審美”一詞起源於希臘語。 “審美意識”、“審美感”和“審美體驗”這三個概念的含義基本相同,只是略有不同,都是指我們在欣賞具有審美價值的事物時所感受到的一種體驗。 前面說過“審美感”。
它在18世紀被英國經驗主義美學家使用,當代西方美學家很少使用“審美意識”一詞,也很少使用“審美意識”一詞,而主要使用“審美體驗”一詞。 不過,“審美體驗”是否很科學還很難說,因為關於什麼是“體驗”還存在爭議,但既然大多數西方美學家都用這個術語,那麼“體驗”這個詞可能帶來的麻煩,這裡就可以忽略不計了。 在我個人看來,“審美體驗”還是比“審美感受”更科學的。
“審美感”的內涵過於狹隘,主要是指對美好事物的感受,而“審美體驗”的內涵比較寬泛,原則上可以包括對一切具有審美價值的事物的體驗。 不僅美的物件,醜陋的物件也可以是審美的物件。 正是在這樣的語境下,“審美體驗”一詞在當代西方美學中逐漸取代了“美”一詞。
審美判斷是客觀和主觀的結合。 比如現在人們的服裝潮流在不斷變化,你穿一套過時的衣服,比起穿當時流行的衣服,就沒那麼好看了,俗話說,什麼不醜,客觀情況就不一樣了,流行了一段時間的東西就造成了審美疲勞, 主觀是他長得漂亮還是人說了算,愛人不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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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非功利主義。它指的是人們在審美活動中沒有直接的實際功利主義考慮。
2)直覺。也就是說,王福之所說的是“現成的”,“摸一摸,不假思索”,美是一種審美直覺。
3)創造力。直覺是你突然在腦海中看到的一種形象或形象,它實際上是創造,而形象是創造的藝術。 因此,說審美經驗是影象的直覺,就等於說它是藝術的創造。
4)超越。美是一種體驗,是對主體和客體之間二分法的超越。 所謂超越,就是主體與客體二分法的超越,因而是對“自我”的超越,是對個體生命的有限存在和有限意義的超越。
這種超越是一種精神上的超越。
5)快樂與快樂。它是美的綜合效果或整體效果。 人們通常所說的“審美享受”,主要是指美的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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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美體驗是主觀的,所以它沒有客觀的標準。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審美偏好和體驗,對同一事物的評價也會因人而異。 例如,有些人可能認為某幅畫很漂亮,而另一些人可能會覺得它很醜。
然而,雖然審美體驗是主觀的,但我們還是可以通過一些共同的原則和規則來做出審美評價。 例如,對於繪畫,一些基本規則包括透視、比例、對稱、顏色匹配等。 這些規則都是基於人們對美的一般感知和理解,因此可以看作是乙個相對客觀的標準。
此外,不同的文化和歷史時期也有不同的審美標準和風格,因此在審美評價時也需要兼顧文化和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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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美體驗的兩種直觀性是什麼? 乙個:知覺直覺——主體用自己的感覺器官直接與客體打交道,客體也以自己的知覺表象呈現給主體,從而在主體與客體之間建立起知覺直覺關係;
內在直覺——因為排除了概念對理性認知的干擾,審美經驗能有效地將感性認知和理性認知統一起來,把握事物的現象,揭示事物的本質。
布洛的審美距離理論指出,在審美中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使客觀現象無法與真實的自我相聯絡,使其能夠充分展現其本色。 比如,在航運業尚未發展的時代,如果不能擺脫現實的利益和劣勢,摒棄得失苦的心理,海霧造成的場面就會成為我們精神上的負擔,以至於除了擔心自己的安危之外,什麼都顧不上了。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將自己的安全置於危險之中,享受海霧創造的奇觀,那麼眼前的奇觀可以給我們帶來前所未有的審美體驗。 >>>More
經驗需要積累。 事實證明,乙個工人是可以勝任這個崗位的,需要很多瑣碎的事情,這是任何短期的培訓或理論學習都無法完全滿足的,只有通過一定的時間經驗才能實現。 因此,許多單位都有該職位評估職稱或選拔人才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More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和愛好,審美觀念不同,你不會把自己的審美觀念強加給對方的頭上,如果他問你一件他很喜歡的裝飾品和衣服怎麼樣,即使你覺得不符合你的審美,也不要只說不好,醜陋死氣沉沉,你可以先給他喜歡的模特挑選乙個, 問他你對此有什麼看法,如果他也覺得不錯,那麼大家都很高興,如果他還喜歡自己選的那個,你就放過他,附和他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