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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戒指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而是贈與對方的行為,是不可撤銷的,屬於對方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係期間,是指從夫妻結婚到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的這段時間,在此期間夫妻取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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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送給女方的結婚戒指應屬於一方的特殊生活用品,且是男方真誠自願的贈與,因此結婚鑽戒應認定為女方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婚後的共同財產,不應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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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為宴席和分析:離婚後,結婚戒指不屬於共同財產,而是屬於贈與對方,屬於對方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
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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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如果是女方母親贈送的嫁妝飾品,則屬於您的個人財產。
2、若是婚當親友贈送,視具體情況而定,若無證據證明是送給女方個人的禮物,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
3、如果是男方家庭給的嫁妝,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第1065條: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缺失的部分應該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用夫妻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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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結婚戒指不是共同財產,而是送給對方的禮物,屬於對方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 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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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送給女方的結婚鑽戒,應屬於一方的特殊生活用品,是男方真誠自願的贈與,因此結婚鑽戒應認定為女方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婚後的共同財產,不應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確定核渣僅屬於一方的遺囑或贈與合同的財產; (4)供一方使用,以改變現狀,安靜地生活;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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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結婚後,不管買誰的財產,不管誰買的,不管誰賺的錢財,家裡的財產一般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除非有約定,否則財產屬於夫妻雙方。
《民法典》第1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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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結婚戒指是當事人獨佔的,由當事人自己使用,因此結婚戒指一般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被視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1. 婚前財產是婚後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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