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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力的概念: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
2.產生力的條件:必須有兩個物件。 物件之間必須有互動(不可能接觸)。
3.力的性質:物體之間的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在任何情況下,相互作用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於不同的物體)。 當兩個物體相互作用時,力的物件也是力的物件,反之亦然,力的物件也是力的物件。
4.力的作用:力可以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 力可以改變物體的形狀。
注:物體的運動狀態是否改變一般是指物體的速度是否改變(速度的變化)以及物體的運動方向是否改變。 當物體變形或運動狀態發生變化時,可以判斷它受到了力。
5.力的單位:國際單位制中的力單位是牛頓,簡稱公牛,用n表示。
摩擦力 (f)。
1)定義:當兩個相互接觸的物體即將移動或已經處於相對運動狀態時,接觸面上會產生阻礙相對運動的力,稱為摩擦力。
2)分類:摩擦分為靜摩擦和動摩擦,其中動摩擦分為滑動摩擦和滾動摩擦。
3) F 滑移 = n。
式中:f slip:滑動摩擦力; 摩擦係數,與物體本身的粗糙度有關; n:壓力(水平面上的固體,壓力=重力)。
4)滾動摩擦的大小也與物體的粗糙度和壓力的大小有關;靜摩擦力的大小等於同一條直線上外力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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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阻力對物體運動的影響:讓同一臺小車從同一斜面的相同高度自由滑動(控制變法),以使小車以相同的速度滑向斜面底部; 阻力的大小由汽車在板上滑動的距離長度表示(轉換方法)。
2.牛頓第一定律的內容:所有物體在不受力的情況下始終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
3.牛頓第一定律是通過實驗事實和科學推理推導出來的,不能直接通過實驗來驗證。
4.慣性的定義:保持其原始運動狀態不變的物體的特徵稱為慣性。 自然界:
慣性是物體本身固有的屬性。 所有物體在任何時間、任何狀態下都有慣性。 慣性不是力,不能說慣性起作用,慣性的大小只與物體的質量有關,與形狀、速度、物體是否受力等因素無關。
5.功有兩個必要因素:一是作用在物體上的力; 第二個是物體沿力方向通過的距離。
6.功的計算:功(w)等於力(f)與物體在力方向上的距離(s)的乘積。 (功=力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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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乙個物體受到乙個力,並且在力的方向上有乙個位移,我們就說我們已經對這個物體做了功。
2.工作公式:w=fs。
3.起作用的兩個因素:
1)作用在物體上的力。
2)物體沿該力方向行進的距離。
4.比較工作的速度。
方法一:做同樣的工作,比時間。 時間越短,工作完成得越快。
方法二:時間相同,工作完成。 你做的工作越多,你做得越快。
方法三:做的工作和時間不一樣,比例也不同。
工作時間的價值越大,工作完成得越快。
1.機械能是動能和勢能的總和,這裡勢能分為重力勢能和彈性勢能。
2.決定動能的是質量和速度; 質量和高度決定了重力勢能; 彈性勢能由剛度係數和變形決定。
3.動能:物體因其運動而產生的能量,稱為物體的動能。
4.勢能與動能的關係:動能的增加量等於重力勢能的減少量。
1.定義:在力的作用下能繞乙個固定點旋轉的硬桿是槓桿。
2.槓桿平衡條件:動力動力臂=電阻阻力臂,即:
3、槓桿的應用:
1)省力槓桿:動力臂的槓桿比阻力臂大,省力但消耗距離。
2)費力的槓桿:動力臂的槓桿比阻力臂的槓桿小,費力但節省了距離。
3)等臂槓桿:動力臂等於阻力臂的槓桿,既不省力也不費力。
1.摩擦力。
當兩個相互接觸的物體即將移動或已經處於相對運動狀態時,在接觸面上產生阻礙相對運動的力,稱為摩擦力。
2.產生摩擦的條件。
1)兩個物體接觸並擠壓。
2)接觸面粗糙。
3)相對運動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
3.摩擦力的分類。
1)靜摩擦:即將發生相對運動時將發生的摩擦稱為靜摩擦。
2)滑動摩擦:相對運動屬於滑動,產生的摩擦稱為滑動摩擦。
3)滾動摩擦:相對運動屬於滾動,產生的摩擦稱為滾動摩擦。
4.滑動摩擦。
1)決定因素:物體之間的壓力大小,粗糙度。
2)方向:與運動的相對方向相反。
1.電流和電壓降低。
當滑動變阻器受阻時,電路中的總電阻變大,電源電壓保持不變,總電流減小。 串聯電路中各處的電流相等,流過燈泡的電流變小,燈電阻不變,兩端電壓降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