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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父母的生活和媒人的話,確實如古人所說,但婚後幸福與否,主要取決於你們兩個人如何運作,而你們兩個人不懂得包容和體諒對方,所以就算婚前相愛, 你不能過這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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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為父母的婚姻吃藥,那麼你就會變得非常順利,一切都會讓你的父母很高興看到你是乙個孝順的人,你的家庭會很和睦,因為你的父母告訴你,婚姻必須各方面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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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父母和媒人的婚姻大多是很持久的,因為兩個人的條件和方面是相似的。 自由戀愛有時很難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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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聽從父母的命令和媒人,遇到合適的人,那麼你的婚姻會很幸福,但如果你遇到的人不是乙個好人,那麼你的生活就會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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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句話只需要直接說出來,因為很多人都會有父母媒人的話,這樣的婚姻可能更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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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他們都講究自由戀愛,所以你一定不要聽父母的話,如果只聽父母的話,就找不到自己真正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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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服從父母給你安排的婚姻,你不要自由婚姻,這也是你自己的想法,也沒什麼不對的,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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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關係,只要你能接受,為什麼不呢? 所有的生命都是自我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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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需要父母的命令和媒人的話,這些話之間有這樣的規定,所以我可以直接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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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婚姻是傀儡婚姻,一點幸福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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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段婚姻還是很不錯的,很靠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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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的話,就是兩個人結婚時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和媒人的見證。
當事人不必打擾,但父母不能不擔心。 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為孩子的婚姻操心既是父母的義務,也是父母的權利。 在中國傳統的婚姻制度中,男女雙方都要靠“父母的命令和媒人的話”結合在一起,才是合法的夫妻,這才叫“明媒結婚”。
否則,它是非法的,至少它不算數,或者它必須降級。 例如,如果一男一女私下約定了一輩子,那麼,無論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多久,即使他們有了孩子,他們也不算夫妻。
即使他們的同居關係得到承認,也不能將妻子視為“妻子”,而只能視為“妾”,這叫做“聘為妻,跑為妾”。
婚姻的目的不是男女的幸福,而是“兩個姓氏的好”。 因此,父母在為孩子選擇妻子和女婿時,往往更多地從家庭利益出發,很難兼顧孩子的意願和情緒。
即使嬰兒還在母親的子宮裡受孕,父母也決定了他們未來的婚姻命運,這就是舊中國流行的“指腹吻”。
它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建立配偶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
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和其他責任。
從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來看,結婚的程式主要包括登記制度、儀式制度、登記與儀式相結合。
登記制度是指依法進行婚姻登記是建立婚姻的唯一條件。 擬結婚的當事人須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申請,接受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辦理登記手續,婚姻成立。
他體現了國家對婚姻的監督和管理。 登記制度是近代發展起來的一種婚姻程式,中國、德國、日本、墨西哥等許多現代國家都實行了婚姻登記制度。
禮儀制度是指通過舉行結婚儀式來建立婚姻的形式要求。 有三種型別的儀式系統:宗教、世俗和法律。 宗教儀式符合神職人員的宗教教義要求。
在西班牙、希臘等國家主持下舉行的結婚儀式; 世俗儀式是在主禮人和見證人主持下,按照民間習俗舉行的結婚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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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一半,父母本來就不會傷害你,但是什麼,感情就是這些東西,美妙,那又怎樣,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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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相對來說,人們比較落後,思想封閉,存在男女差異、男女不合等嚴重偏見,讓很多人沒有跨過雷池半步。
那時候是不允許自由戀愛的,所以到了男女結婚的年齡,她們會讓媒人由父母說再見,對方同意後,就帶禮物求婚。 當雙方都看著對方時,婚姻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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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都是這樣,只有這樣的婚姻才算是合法的。 類似於現在舉行的婚禮。
沒有父母話語的婚姻,就跟現在的男女同居,會被嘲笑、被看不起,有時甚至不被認可。
所以,在古代,哪怕是自由戀愛,也要經過這種牽線搭橋的程式,才能顯得合理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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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孩子結婚比較早,所以他們沒有自己的主見,但父母會根據自己的經驗,選擇對孩子更好的另一半,這樣可以避免很多痛苦。 在當時,挨家挨戶的挨家挨戶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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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以前都是這樣的,很少有人可以自由結婚。
我建議,如果你真的愛他,給他一些時間去發展,殺了你不要怪你的父母,你的父母不會傷害你,只要他有前途,能給你幸福,你的父母遲早會接受他,你不想只有愛, 喝西北風來生活。只要墜入愛河,保持你的純潔,如果他真的對你好,我相信會有幸福。 不要把你父母的話都傳給你的男朋友,我相信沒有乙個男孩會感謝他女朋友的父母不喜歡他。
這種情況放不下,真是個好女孩。
我知道你女朋友的分手只是撒嬌,你可以從她對你的舉動中看出這一點。 >>>More
男人這樣想是很自私的,根本不是為了女人,孩子並不孤單,長大後單親家庭也會在各個方面受到歧視,女人這樣想就是頭腦簡單,既然有了孩子,結婚就是一種證明,把丈夫介紹給親戚朋友, 未來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