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的,企業是否要支付賠償金?

發布 社會 2024-02-08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合同到期,員工要求不續簽,則沒有遣散費 如果雇主不要求與您續簽,則有遣散費 遣散費的計算:

    每整一年向工人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無下列情形的:(一)從事職業病危害暴露作業的職工未行行前職業健康體檢,或者疑似職業病患者正在診斷、醫學觀察的;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非工傷;

    4)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完善勞動合同條款,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你還在公司工作,有事實上的僱傭關係,建議盡快續簽簽證。

    1、機組不續展寬度,需出售經濟補償。 2、如果勞動者不續約,根據具體情況分為兩種情況:(1)用人單位維持或改善原有勞動條件,勞動者仍不續約的,不予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降低原有工作條件,勞動者不續約的,用人單位也將作出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即告終止。

    1、職工此時要求續約,用人單位不同意的,單位應給予職工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同意續約,但勞動者不同意續約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賠償金。 它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為基礎。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簽是否有任何補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勞動合同終止時的遣散費從2008年1月1日起計算,不計算以前的服務年限,因為《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不溯及既往。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當然,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的條款和條件以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仍然不同意。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乙個月的通知不續期,無需代通知金,08年後每整年給予經濟補償,08年以前按原規定進行補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個案分析:

    乙個。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應當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情形。

    1.如果單位不更新,則需要經濟賠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簽證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並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工作滿一年;

    其次,如果員工不續約,則取決於具體情況。

    1.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改善了原來的工作條件,而勞動者仍然沒有續簽合同,那麼不會進行任何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減少原來的工作條件,員工不續簽合同,單位也進行節約賠償

    灣。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應當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求續簽無限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違法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賠償金。

    例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簽訂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違法違紀,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只要勞動者提出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與勞動者無條件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即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將被非法解除。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給予賠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簽是否有任何補償?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約是否需要賠償,分為兩種情況:一、用人單位不續約的,需要經濟補償。 其次,如果員工不續簽簽證,則視具體情況而定,細分為兩種情況:

    1、用人單位維持或改善原有工作條件,但勞動者仍未續約的,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的工作條件,員工不續簽合同,單位也將作出經濟補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能得到賠償嗎? 老羅現身告訴你! 希望大家能一起交流! 謝謝!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舊勞動法規定,如果合同在合同期滿時終止,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但如果用人單位的行為合法接觸了勞動者,則有經濟補償。

    現在,如果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約,合同自然會終止,用人單位只需要支付你三個半月的經濟補償金。 但是,如果您因公司未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向您支付社保費而終止勞動合同,則08年前的用人單位也將支付遣散費。

    當然,你必須自己結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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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個回答2024-02-08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或遣散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給予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合同第2個月開始, 長達 11 個月)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