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與出租人簽訂合同,但出租人違約並追回

發布 社會 2024-02-26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這取決於承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協議是如何達成的。 如果協議不明確,請遵循以下意見。

    您總共提到了兩個問題:第一,轉租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轉租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如果租賃協議中沒有關於轉租的約定,那麼承租人現在可以書面通知承租人,直接通知承租人終止租賃合同,或者給對方一定的時間糾正違約行為。

    目前,承租人與第三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可撤銷的合同,出租人有權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二是房屋裝修的損失問題。 房屋的裝修通常應該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但如果原租賃合同中沒有,則只能以通常的方式處理。

    首先,如果因非法轉租導致租賃合同終止的主體責任在於承租人本身,則主要過錯在於承租人,而不是出租人。 其次,房屋裝修的損失應是租賃合同終止後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的賠償要求,因此承租人應提供證據證明其損失金額,在通過法律處理時,對方需要出示裝修的完整單據, 我認為對方在沒有合同和發票支援的情況下應該有很多裝修費用,所以對方承租人是比較被動的。第三,裝修需要折舊,一般來說,裝修的折舊在5年內轉換,即裝修的年折舊率為20%。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 你租誰的店面? 是商場還是房地產開發商?

    2、如果是與商場簽訂的合同,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如果房地產開發商終止商場的租賃合同,您的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 商場不簽訂租賃合同合法嗎?

    1、商場租賃合同屬於私法範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的條款應當由合同當事人自由協商約定。 甲方違約的,按照合同違約條款的規定處理。 如果合同中沒有違約條款,甲方可以按照合同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不能確認超過六個月的租賃期限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不能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無限期租賃。

    租賃期限固定的,視為無限期租賃。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對租賃財產進行改進或增加其他內容。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財產進行改良或者增補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2. 零租金租賃合同合法嗎?

    零租金租賃合同是合法的,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在租金事項上寫零租金,那麼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您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另一方當事人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 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者與約定不符的方式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等於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後可以取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根據違約情形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九十一條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未採取適當措施導致損失增加的,不要求賠償增加的損失。 當事人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內按照約定的目的保管租賃物。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民法典》第119條:“依法訂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但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存在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即為單方面解除合同。

    雙方可以在以下情況下終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客觀條件,其發生和後果是無法避免和克服的,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糾紛、社會異常事件等。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以自己的行為明確宣告或者表明其不履行主債。主要債務的對稱性,即次要債務,是指當事人應當承擔大部分債務的部分,或者根據合同約定對債權人權利有重要或根本影響的部分。

    3)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主債,經催促後未在合同期限內履行。遲延履行是指債務人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無正當理由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或者未約定履約期限的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提出履約要求後仍未履約。

    4)一方當事人拖延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實現的。如果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或合同的其他條款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至關重要,且當事人違約會嚴重影響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預期的經濟利益,當事人可以直接單方解除合同,無需辦理催款手續。 例如,由於季節性和時效性原因導致標的物的交付延遲的,對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五)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經營環境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逃資逃債;

    3、商業信譽損失;

    4、在其他情形下,如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可以終止履行。 對方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能恢復履約能力,且在履行終止後未能提供適當擔保的,終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提取貸款或終止合同。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貨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合同。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合同終止的效力。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租賃合同糾紛可以通過談判、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在租用商鋪之前,應前往商鋪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並確認以下重要資訊: 1、房屋的使用和用地必須確保房屋型別為商業,土地用途為非住宅,方可出租為商鋪, 否則將面臨無法獲得營業執照和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保證與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簽訂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有租賃登記資訊,如果已經有租賃登記資訊,新的租賃合同無法登記,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承租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申請營業執照。 租賃商鋪的目的是開展商業活動,而經營活動的首要條件是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必須圍繞營業執照的辦理設定很多條款,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原租賃登記資訊未登出,導致無法辦理新租賃合同的租賃登記,導致無法及時申請營業執照; 2、營業執照已在店鋪登記,但營業登記資訊未被取消或遷移,導致無法在同一店鋪登記新的營業執照; 3、房屋型別不是商業建築,因此無法開展商業經營活動,導致無法辦理營業執照; 4、如涉及特殊經營行業(娛樂、餐飲等),還需要通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的檢查,取得公安證、衛生證等證件後方可取得營業執照; 5、因出租人資料不足,營業執照無法登記。 對於上述情形,出租人的義務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並給予出租人合理的寬限期。 上述第四條所述情形可以設定為無責任解除情形,以保證承租人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屬於合同備案登記的性質,本次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是否註冊不影響合同本身的效力,即使沒有備案記錄,合同在滿足生效條件時仍會生效; 例如,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其中乙份合同已登記為租賃,另乙份合同未登記,則應將房屋出租給已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應當向未登記租賃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建議及時到商鋪所在地的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 此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申請營業執照時,都要求租賃合同進行註冊備案。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總結。 親愛的,您好,商場租賃合同的提前終止被視為違約。 商鋪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屬於違約,但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未經出租人許可擅自改建商鋪、轉租商鋪等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在租賃合同期滿前解除合同, 也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將店鋪恢復到原狀等。

    商場已經租了三年,因為公司的審核沒有通過,想提前解除合同怎麼辦。

    親愛的,您好,商場租賃合同的提前終止被視為違約。 如果商鋪出租人提前租賃合同,屬於違約,但如果承租人未經出租人許可不支付租金、改建商鋪或轉租商鋪,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此時可以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終止聯合經營, 也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將店鋪恢復到原狀等。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財產因非承租人原因造成部分或者全部損壞、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免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賃財產部分或者全部損壞或者滅失而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說,如果租賃的房屋存在缺陷(包括物上的缺陷和權利上的缺陷),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他們的利益受到重大影響,或者他們在一定時期內不能使用收入,或者如果租賃的房屋被損壞而無法實現合同的目的, 承租人可以終止合同。

    親愛的,你有合同要籤嗎?

    是的。 親愛的,你想提前終止合同嗎,你需要對合同中的違約承擔任何責任嗎?

    一般來說,部分押金會被扣除。

    親愛的,你現在和你的房東談判了嗎?

    如果對方不同意提前終止合同,您也可以要求仲裁幫助您終止合同,但一般會要求您支付部分違約金。

    我和商場談過,但商場一直拖著,如何解決仲裁。

    親愛的,仲裁可以幫助您強制終止合同。

    親,合同糾紛可由行政部門調解,仲裁機構可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調解、仲裁失敗後,合同糾紛提交人民法院的,法院將在審理期間首先進行調解。

    一般來說,您的違約存款會被扣除。

    簽訂合同時是否支付了定金?

    交付。 要不要報110 當時交了2萬元定金和6萬房租,和他談了兩個月。

    親愛的,是的,沒關係。

    你的房東又把你的辦公室租出去了嗎?

    如果你繼續使用它,你仍然需要支付租金,然後押金將被部分扣除。

    也建議您盡快協商,如果對方拖延,你的租金將被你用完,後續的押金只能部分退還。

相關回答
4個回答2024-02-26

從屬關係和租賃選項。

合資和租賃的標準是業內人士所熟知的,但我在這裡想說的是:商場的最終選擇是什麼? >>>More

6個回答2024-02-26

事業單位可以委託第三方簽訂合同,即勞務派遣合同。 但是,如果員工之前與事業單位簽訂了直接合同,現在事業單位想轉為派遣合同,員工可以不同意,員工可以要求事業單位支付之前服務年限的遣散費。 >>>More

4個回答2024-02-26

這取決於您是簽署“定金支付函”還是“存量房屋銷售合同”。 如果是前者,買方將獲得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賠償,買方還將獲得中介公司支付的佣金的補償。 >>>More

11個回答2024-02-26

怎麼談這個情況,我就跟大家說說情況

情況一,你不用付錢,因為你可以直接從輔導老師那裡修改你的檔案,他控制不了你,但為了學校的聲譽,建議你讓輔導老師給對方乙個**來說明情況,如果對方同意,他不會向你索要違約金。 >>>More

6個回答2024-02-2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