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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有一點良心的人,會為自己傷害別人而感到難過,有時是無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也可能有人故意傷害他人。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做的就是比他更快樂,不要因為別人的錯誤而懲罰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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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不想被忽視,找不到正確的理由。
有時候,當我說一些過分的話時,我甚至在說出來之前就後悔了,但我仍然會說到做到......
受傷,沒關係,只要他還知道自己存在,哪怕是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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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似乎是“痛苦與幸福”。 這句話不僅指那些把傷害別人當成幸福的人,也指出了現實生活中的無助。 要麼你吃別人,要麼別人吃你。
為了生存,我們必須以傷害他人的方式行事。 很長一段時間後,我對周圍的人失去了信任。 我不知道LZ是在情感上還是在人際關係上摩擦。
就我個人而言,我非常被迫看lz說的人,因為我不喜歡別人,所以不關心別人的事情。 不要傷害任何人! 你活你的,我活我的。
我們的井水不干擾河水不是很好嗎? 所以,如果LZ受傷了,不要難過,這種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的人,是不值得懷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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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這麼認為。 只是大多數人為了保護自己,只能傷害別人,這是很自然的。 雖然說樂於助人,但一定要始終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而不是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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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過貝羅納的邏輯定律嗎? 這是乙個悲劇性的命題,無法定義,也無法逆轉。
人們總是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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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應該說,有時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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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傷害別人在某種意義上是為了減少與你競爭的人數,但這通常是對你自己大腦的欺騙,因為也許不是,他希望你同意他的觀點,因為他無法確定別人是否真的比他更糟糕,但如果你能同意他, 他會認為這不是我的主觀情緒,而且是客觀證實的。一般來說,造成這種情況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來自他們自己的自卑。 只有貶低他人才能獲得自信。
這是人們為了獲得安全感而進化的一種方式,但一旦過度,就會導致人們產生病態的心理。
另一方面,他可能只會貶低身邊的人,他可能對偶像和明星有很大的敬仰,因為一方面,他需要這種高調的人,給他帶來安全感。 另一方面,由於他和明星之間的距離太大,不會牽扯到他之間的利益,所以他並沒有過分貶低。
首先,男生不愛你,但你愛你,你們不應該在一起,即使你們在一起,他也不愛你,你怎麼會感到幸福,當然女生會喜歡自己喜歡的,喜歡自己。 >>>More
我和你相反,我看不起別人,我擁有的人越好,我就越看不起他們。 我很羨慕你,因為是網際網絡,所以我敢說,像你這樣的人一般都很受歡迎,而我沒有人氣,所以綜上所述,人氣好的人有很大的出人頭地的機會! 嫉妒別人的人有很好的目標和榜樣可以學習,我應該向你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