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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根據《關於調整個人年度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徵收方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規定,企業向員工支付的績效工資為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於年度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納稅人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作為月薪金、薪金所得分別計算納稅,扣繳義務人在發放時按下列納稅計算方法代扣代繳:
1)首先,將員工當月獲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並根據其商數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抵。如果員工的月薪金收入低於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當月的稅法規定的扣除額,則從“員工工資收入與當月支出扣除額之差”中扣除年度一次性獎金餘額,並按上述規定確定適用稅率和年度一次性獎金速抵方法。(2)員工當月取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按第(1)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抵額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員工的月薪金收入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扣除金額,適用的公式為: 應納稅 員工當月領取全年一次性獎金 適用稅率 - 速抵 (2)如果員工當月的工資收入低於稅法規定的扣除金額, 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員工當月的年度一次性獎金與員工當月的工資收入和當月費用扣除額之差) 適用稅率 - 速抵 (3)在乙個納稅年度內,每個納稅人只允許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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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年度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徵收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一條規定,年度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年度經濟效益和對員工年度工作績效綜合考核向員工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還包括年終加薪、年薪和績效工資,實行年薪制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和績效工資辦法。
如果你適合這種情況,那麼你應該:
1)首先,將當月獲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並根據其商數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抵。
2)員工當月獲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應按照本條第(1)款規定的適用稅率和快速扣除計算和徵稅。
應納稅額 員工當月領取的年度一次性獎金 適用稅率 快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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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單獨作為月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在繳納時代扣代繳。 檔案第三條明確規定,年度一次性獎金還包括年終加薪、年薪制度和實行年薪制的單位的績效工資,以及根據考核情況制定的績效工資辦法。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綜合所得額為從每個納稅年度所得額中扣除6萬元費用和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額後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為扣除月收入5000元後的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著作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各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