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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強制轉城戶不符合國家政策,目前不在國家政策範圍內,農村戶口轉城戶口是自願的。
申請城鎮戶籍。
凡在範圍內有合法固定居所、有穩定職業或生活**的人員及其同住的直系親屬,均可根據自己的意願申請城市永久居留。 已辦理小城鎮辦理的藍本戶籍、地方城鎮居民戶籍、自理口糧戶籍等的,統一登記為城鎮常住戶籍。 對於已獲准在小城鎮定居的,不再辦理糧油關係手續; 根據當事人的意願,可以保留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也可以依法允許其轉讓有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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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不是國策,也不是重慶市的政策,估計是下面官僚為了迎合某些人的口味而實施的地方政策。 而且他們當地的政策絕對是非法的,他們沒有權利強迫你改變你的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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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似乎是重慶獨有的,當然,當地政府可以明確相關政策,但不能以犧牲農民利益為代價,此外還要完善相關配套體系,保障農民向城市戶口轉型後的生產生活需求。 目前,它應該是乙個試點,尚未完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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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把全縣所有人口都換成城裡戶口。 如果是在開發區,可能會被迫轉讓戶口。 目前,戶口只與計畫生育和學校入學考試有關。 其餘的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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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有這種情況,2014年還是農村戶口,202o年莫名其妙地成了居民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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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提供當地**法律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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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到上級**部門申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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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鄉戶口轉鄉政策。
1、城鄉戶籍轉鄉政策如下:
1)因在大專院校學習而“轉農轉非農”,畢業後無工作安排返鄉的畢業生;
2)夫妻一方有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一方在市區無固定職業,在農村生活生活;
(三)在城市地區沒有固定職業或者居住地,與父母一起在農村生活和生活的未婚人士;
(四)在城市地區無固定職業,在農村有住所,有房屋和門牌號,在農村地區生活和居住的個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5)原來徵地已辦理為當地“農轉非農”,現要求“非農”,如戶籍和人員仍居住在農村;
(六)被列為“村轉居”的村委會,不得從“非農戶”搬入;
7)已計畫“改村為居”但尚未列入名單的村委會,如上所述。
四、五是不允許辦理“非農業”搬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情況,取得遷出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學校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戶許可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搬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2.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政策。
廉租房、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廉租房管理單位按照廉租房規定租用的廉租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如果開發商能夠提供第一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則按照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可以免除開發商應繳納的城市土地使用稅;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過程中使用的土地和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後占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在其他住房專案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時,按照**部門出具的有關材料,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所涉及的城市土地使用稅,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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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地區可以改建為城市戶口,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並得到公安機關的批准。 反之,城市戶口也可以轉農村戶口,但也需要一定條件,經公安機關批准。 這個條件主要是要經要轉移的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批准,然後由當地公安機關審查,看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制定的戶籍准入政策。
一、“非農戶口”戶口搬遷條件:(一)因在大專院校、技校學習而“轉農非農”,畢業後無工作安排返鄉的畢業生; (二)夫妻一方有農業戶籍,非農業戶籍當事人在城鎮地區無固定職業,在農村生活生活; (三)在城鎮沒有固定職業、居住地,與父母同住或者同住農村的未婚人士; (四)在城市地區無固定職業,在農村有住所,有房屋、門牌號,在農村生活和居住的個人、配偶、未婚子女; 紮紅(5)原來徵地已經辦理了地方“農轉非農”,現在要求“非農”,如戶籍和人員仍在農村居住; (六)已列入“村安置”名單的村委會,不得向已列入“村安置”但尚未列入名單的村委會辦理“非農村安置”搬遷,上述第(四)項、第(五)項不得辦理“非農村安置”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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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合併意味著沒有城鄉戶口之分。
我國戶口分為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國家對舊戶口的改造方針和政策各不相同。 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國家對城鄉地區提出了不同的任務和目標,對適宜核產品的推廣也有相應的政策和支援。 但是,國家歷來高度重視戶籍制度,國家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戶籍給予不同的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
隨著城市化的快速推進,越來越多的農村人開始在城市打工,希望在城市安家落戶,享受更好的醫療教育等先進資源。 這將導致農村人口大量流失,嚴重阻礙新農村建設,並逐步加劇社會資源失衡,與共同富裕的目標背道而馳。
因此,國家實行戶籍兼併政策,將城鄉戶籍併入戶籍,取消城鄉戶分戶,打破戶籍分類帶來的發展壁壘。
戶口的作用
1、戶籍是國家依法確認和保護註冊人合法權益的標誌,其提供的法定證書和資訊服務是公民正常活動和交流不可缺少的前提和基礎。
2.戶籍是市政管理和其他與社群、家庭和人口有關的行政管理的必要基礎,其身份、權利和責任的識別以及管轄權劃分的支援,是各國一切司法活動的必要基礎。
3、戶籍能證明個人身份; 戶籍是指國家戶政行政機關為記錄和儲存戶口基本資訊而製作的法定檔案,也是我國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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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城鄉戶口之間存在差異和限制。 一般情況下,農村戶口不能直接轉為城市戶口。
不過,我國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可以使一些農村戶口“城鄉融合戶口”享受城市戶口待遇。 這些政策措施主要針對有助於城市就業和就業消費的群體,包括企業家、技術人才、專業人才和重點服務業人員,以及一些特殊區域和特殊群體。
此外,農村戶口轉城戶口的問題,也可以通過一些特殊情況變相解決,比如在規定時間過後,按照規定在鎮上生活或工作一定年限後,也可以申請城市戶口待遇。
具體政策和程式可能因地區和細節而異,因此建議分析具體情況,並根據當地政策、法規和要求進行應用和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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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農村搬到城市戶口的利弊。
1、戶口從農村搬到城市的好處如下:
1)優質的教育資源;
2)更多的就業機會;
3)社會福利比較好;
4)基礎設施相對健全。從農村戶口搬到城市戶口的弊端如下:
1)沒有辦法享受農村宅基地;
2)無法分配農村耕地;
3)缺乏農村合作醫療服務。必須按照國家的規定,維持人民在公共場所的合法遷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四條。
戶籍機關應當建立戶口簿。
在城市、水上、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鎮,應當給每戶發放戶口簿。
在農村地區,向合作社發放戶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不發戶口簿。
戶籍和戶籍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2、戶籍簿的使用注意事項有哪些。
1、戶籍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員之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籍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實的主要依據。 戶籍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者戶籍成員應當主動提交戶籍簿查閱;
2、戶主應妥善保管戶口簿,嚴禁擅自塗改、轉讓、出借戶籍。 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向戶籍機關報告;
3、戶籍簿登記權歸戶戶登記機關所有,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戶籍簿上作任何記錄;
4.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將戶籍簿報戶籍機關登記;
5.全戶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登出戶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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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 把一年變成城市戶口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改成城市戶口之後,村里的利益和紅利就跟你沒有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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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市戶口可以轉入農村戶口:
1)因在大專院校學習而“由農轉非農”,畢業後無工作,安排返鄉的畢業生;
(二)夫妻一方有農業戶籍,非農業戶籍當事人在城鎮地區無固定職業,在農村生活生活;
(三)在城鎮沒有固定職業、居住地,與父母同住或者同住農村的未婚人士;
(四)在城市地區無固定職業,在農村有住所,有房屋,有門牌號,在農村生活和居住的個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5)原徵地登記處辦理了地方“農轉非農”,現要求“第一貧困非農轉非農”,如戶籍和人員仍居住在農村;
(六)被列為“村轉居”的村委會,不得辦理“非農”搬遷;
(七)已計畫“改村為居”但尚未列入名單的村委會,不得辦理上述第(四)、(五)項中的“非農”搬遷。
城鄉戶口的優勢在於,戶口可以先擁有土地,如宅基地、承包用地、林地等,農村承包用地、林地也可以享受一定的補貼。 如果你是住在城市郊區的農民,土地的價值也會公升值,在城市買房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補貼。 城市戶口的優勢在於可以申請保障房和限價房,孩子上學更方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條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戶主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取得遷出證; 取消戶口。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學校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戶許可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搬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你和我處境一樣,我男朋友也是農村人,我爸媽反對,但是我們一直堅持,後來我爸媽同意了,我覺得首先,我男朋友的家庭不重要,他可以窮,但有上進心就好了,最重要的是很愛我。 我覺得他爸媽反對是對你好 你想想他爸媽都是農村人 以後4個老頭都會讓你照顧他們,你願意幫他照顧爸媽,每個月給爸媽生活費不告嗎? 他鄉下窮,你不想和別人比較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