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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社會 2024-02-26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無過錯責任原則適用於此事件,這意味著無論您是否有過錯,您都要承擔責任。

    無過錯責任原則有以下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1.如果受害人是故意的,行為人可以免除責任。

    (二)被害人有重大過失的,應當減輕行為人的責任。

    3、被害人一般過失的,行為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現在就看受害人當時的過錯程度了,當然不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必須特別確定。

    事實證明,證據是關鍵。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對方有主觀意圖,而您沒有過錯(超速等)。 可以免除(或至少減輕)你的責任,既然他正在尋求死亡,那麼他應該被認為是主觀的和故意的,祝你好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你說的事實能不能被交警認定,能不能像你說的那樣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如果確定對方負有全部責任。 根據規定,您作為車主只需承擔10%的責任。

    因此,如何處理必須等到責任認定出台後再處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交警部隊對事故責任證明有何看法?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根據最新規定,即使您沒有過錯,您也要承擔 10% 的責任。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沒關係。 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有明確規定。 他必須負全部責任。 如果事實是你說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我的你可能不滿意,但我的絕對是依法的。

    首先,保安沒有錯,你要知道,保安的職責是保護整個社群的安全,不給你老公開門是他的職責。 其次,你丈夫跳進值班室,把桌子踢翻,這是在破壞公共財產,派出所做出這樣的決定並沒有錯。 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冷靜下來,給你丈夫找一些換洗的衣服給他。

    不要試圖找人來疏通關係並讓你的丈夫出去,這沒有意義。 另外,就算找人,也要被關起來至少一兩天,而且要花很多錢,意義不大。 現在我只能主動認錯,希望早點出來。

    5天不長也不短,對你的丈夫來說可能是一件好事。 在當今社會,這種火爆的脾氣如果不改掉,將來就會有大事發生。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首先,不可能以破壞公共財產罪定罪! 因為破壞公有財物罪是刑事犯罪! 這是由檢察院起訴,法院只能定罪!

    公安機關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但是,僅僅打翻桌子不應該損壞您的財物!

    因為公安機關已經給予了行政處罰,如果想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你的丈夫對保安不熟悉,保安的做法沒有錯,這也是對他的職業負責的。 如果你老公對保安很熟悉,這還是有點讓人氣憤的。 到目前為止,做到這一點的唯一方法是接受懲罰並在未來吸取教訓。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毀壞財物罪是不可能的,因為是刑事犯罪,你的情況顯然不行,頂多是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雖然公安機關已經處以行政處罰,但對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不過,就算贏了這樣的官司,也只是出口天然氣,國家賠償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就看你自己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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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2-26

每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單背面都有寫明免責條款,可以發現,基本都是規定在不投保價格的前提下,萬一發生丟失和損壞,快遞公司的賠償責任是運費的2或3倍,最高賠償額是5倍, 取決於哪家快遞公司。沒錯,這是霸王條款,但是如果你需要快遞公司的服務,就要接受這樣的條款,而且在沒有保險價格的前提下,快遞公司會按原價支付,這已經不錯了。

8個回答2024-02-26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交通事故預付款由車主負責,但隨著新《交通安全法》的實施,取消了車主負責預付款的責任。 在2004年5月1日以後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賠償案件中,車主的責任沒有法律依據。 >>>More

1個回答2024-02-26

在這種情況下,你肯定要提出離婚,為了爭取更大的利益,建議盡快找律師介入,並有足夠的證據。 以下是一些具體的法律要求: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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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況下,由公安機關負責取證,被害人或者**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也有權取證。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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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輕信房地產銷售! ”這是一位資深房地產營銷人員給出的最真誠的建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