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與《合夥企業法》在責任形式方面的異同

發布 社會 2024-02-13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公司最重要的特點是法人承擔責任,股東承擔有限責任。 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夥企業與公司的區別:

    首先,合夥企業是合同企業,****是股權企業。 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是指合夥人依法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分擔、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企業。 合夥協議是合夥人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合夥人出資的方式、金額和條件,合夥人分配利潤和分擔損失的方式,合夥企業的執行、解散和清算均按照依法訂立的合夥協議進行。

    《公司法》規定,股東應當按照其出資比例在出資額度內對公司負有責任,並享有所有者根據公司投入資本額度從資產中獲益、作出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人的權利。

    其次,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而****具有法人資格,這是合夥企業與公司的主要區別。 這種區別有兩層含義,一是合夥企業只有相對獨立的人格,****才有絕對獨立的人格。 其次,說明合夥企業的財產只是相對獨立的,而****的財產是絕對獨立的。

    合夥企業是合夥協議下獨立合夥人的組合,具有個人合夥的性質。 合夥企業只有相對獨立的人格,作為獨立主體開展業務活動,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參與訴訟、享有其他各種權利,但在承擔債務責任方面,合夥人與合夥企業存在連帶關係。 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各合夥人可以代表其他合夥人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即使內部對債務責任的比例有約定,也無法抗拒外部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合夥企業與合夥企業在責任方面的差異與它們在產權結構上的差異密切相關。 合夥企業的所有權結構是一元結構,而公司的所有權結構是二元結構。 合夥企業的財產不歸合夥組織所有,而是由合夥人共同所有,因此合夥人和合夥企業負有連帶責任。

    最後,合夥企業和公司之間也存在明顯的差異,包括如何設立、如何運作、如何撤出和轉移投資,以及如何繼續和解散業務。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公司是有限責任,合夥企業是無限連帶責任,比如你在公司的股權是10萬,那麼公司欠10萬,你只承擔10萬; 如果是合夥企業,三個合夥人一共欠了30萬元,另外兩個人沒錢,你要自己承擔30萬元。 公司責任相對較小,合夥責任相對較大,除非有特別的信託,否則現在一般都是公司的形式。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公司成立後,可以按照既定規定享有一定的權利,不同型別公司股東的責任由既定的法律規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馬鈴薯芹菜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本法對普通合夥人的賠償責任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對其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的債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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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2-13

公司一般設立副總裁負責管理財務、人事、業務、公關等,但一般只是監督,更實質性的權利在老闆手中。 財務的具體業務由會計完成,副總經理可以監督管理。 老闆只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