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要打架,怎麼能算是正當防衛呢?

發布 社會 2024-02-09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構成正當防衛,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必須有違法犯罪。 侵權行為的非法性是正當防衛合法存在的基礎。

    如果違法行為是合法的,則無權為自己辯護,就像依法被捕的司法官員一樣。 (2) 非法犯罪必須正在進行中,才能進行正當防衛。 所謂違法行為正在進行中,有兩層含義:

    首先,它意味著侵權是真實的,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推測的; 第二,不法侵權行為正在進行中,而不是尚未發生或已經結束。 (3) 只有維護國家、公共利益、人身、財產和其他自身或他人的權利,才能行使正當防衛權。 為保護非法利益而進行的防衛不能成為正當的防衛。

    4)必須對不法行為人本人進行正當防衛,不能對其他人,包括不法行為人的親屬或家庭成員進行正當防衛。但是,共同實施違法犯罪的,如現場的組織者、指揮員,可以行使正當防衛權。 (5)正當防衛不得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並造成重大損害。

    根據現行刑法,所謂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制止違法犯罪的正當自衛限度。 也就是說,只要在當時的具體情況下,這種防禦行為是有效制止違法行為所必需的,無論其性質、手段、強度和後果是否與違法行為相適應,都不能認為該防禦行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另一方面,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採取防衛措施,則行為人應對其行為負責。

    在本案中,甲外出時,在屋內放置了乙個防禦裝置,導致乙闖入甲的屋子,然後被該防禦裝置輕傷。 可以肯定的是,A的目的是保護自己的財產,而不是傷害他人; 在自己家中安裝防禦裝置並不違法,也不會危及公共安全; 雖然在提出抗辯時沒有正在進行的非法侵犯,但它是在非法侵犯進行期間起作用的,因此不是先前的抗辯。 下一步是看抗辯是否過度,是指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對不法行為人造成重大損害的抗辯行為。

    過度自衛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應注意的是,過度自衛本身並不是一種獨立的犯罪,而應根據其構成要件確定其構成要件。 根據一般理論,過度防衛一般是主觀過失,但不能排除間接故意的可能。 過失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或者過失致重傷罪; 間接故意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本案僅對侵權人造成輕傷,不構成過度自衛,故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你問對了人,我是鑑賞家。

    剛開始時,您還會攜帶刀具,並嚇唬它們。

    不要害怕。

    不如拿那種女人的“簪子”。

    一根尖尖的棍子就可以了。

    幾塊鵝卵石就可以了。

    現在我將向您展示如何使用它。

    你先拿一把刀對他們說:“你們真的很想玩,我陪你們玩,發生什麼事不要怪我。

    他們肯定會責罵你,或者嘲笑你。

    你已經準備好了。

    記得! 一定要記住!

    低著頭打,不要盯著它,把頭看向地面,然後用它撞你的肚子或“那個”。

    真的不好,扔石頭(小的,大的),然後有人拉著你去打架,那種近距離攻擊。

    你拿出尖頭,用盡全力把它放在他的背上。

    所以你可以。

    還有,被打也不在乎,繼續打下去,讓別人知道你不怕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帶東西太過分了,你有責任,不要那樣做,其實很簡單,要是他們打了你,你就趴在地上,讓120過來,去醫院綜合檢查,說這裡不舒服,那裡不好,反正多說,多檢查, 至少要花幾千,以後他就不敢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像這樣的事情很多,在我們學校經常是這樣。 如果他們想要,你帶一把刀是對的,即使是雙招,也更有威懾力。

    遇到這種情況很麻煩,每次吵到最後雙方都受傷,然後父母介入,最後賠錢,僅此而已。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我不知道你是否想參加戰鬥。 如果是這樣,就沒有提到正當辯護。

    首先,你一定是處於非常緊急的情況,你受到很大的威脅,你可以使用正當的防衛,如果你捲入了黑幫鬥毆,這叫群毆,雙方都沒有贏家,你就違法了。

    撥打110是對的,不管雙方有沒有受傷,110都會處理,可能主要是驅散和扣留關鍵人物。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一比多,你以為你是李小龍,先跑開,然後別怕丟臉,告訴老師或者家長。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人們不冒犯我,我就不會冒犯任何人。 只要他先得到你。 只是不要讓他半殘廢。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不要抗拒。 先逃跑。

    然後回到它。

    如果你帶一把刀。

    即使你很害怕。

    但這也是危險的。

    如果出現... 無論如何,它必須以理性的方式解決。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放下屠刀,成佛!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被擊退是否被認為是正當防衛,如何確定正當防衛?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原則上,打架中沒有正當防衛,但如果一方在打架過程中明顯求饒,而另一方仍然沒有停止攻擊的跡象並繼續造成傷害,則求饒方為防止新的非法侵權而採取的必要防衛措施為正當防衛, 或在打架中,當一方**明顯公升級,另一方採取必要的防禦措施,防止嚴重後果的發生時,必要的防禦措施就是正當防禦。同時,採取防衛措施也必須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即“正當防衛的物件必須是違法犯罪; 它必須是在非法侵占行為進行期間的防衛行為; 正當理由辯護不能超過一定限度。 ”

    1、打架的行政處罰(治安處罰)是什麼?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引數。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毆打、傷害他人團夥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2、打架故意傷害罪的刑罰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嚴重傷害、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因被害人在犯罪前有明顯過錯,一怒之下不小心傷害了被害人,且情節明顯較輕,被告人在犯罪發生後能夠主動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一般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犯罪行為產生的附帶民事賠償屬於刑法調整的範圍,應當具有懲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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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2-09

多練習腿部技巧,打架時盡量穿運動褲。 不要穿緊身牛仔褲,可以衝上去,用力少一點卡住對方的脖子,這樣更有氣勢,用力往下壓,不要壓在地上,拿起拳頭砸在臉上,如果對方反應太快,最好是一兩拳,然後立刻把他踢開, 而你自己跳回去,或者跳起來跳得好,肯定是狠心的,要不然對方衝過來用拳頭打肋骨,一拳打起來,邊打邊肯定能躲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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