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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我就真的很尊重他們,我給父母買什麼就買什麼,有時候我甚至不給媽媽買,而是給婆婆買,比如母親節我買了兩條金項鍊,每人一條。 可是我媽說,她有,我不要了,我給婆婆買的,婆婆說放在那裡,別的也沒說,例子很多,就不一一說了,就說事情的起因,我老公是個情母情結,比如我什麼都做不如我媽, 剛結婚就吵不停,就因為家務,家裡不管發生什麼事,老公都會和媽媽說話,大大小小的。比如我們倆商量的一件事,買了一台小洗衣機,方便洗尿布什麼的,說可以,但是到了中午吃飯的時候,他媽知道了,不讓他買,說不能洗等等, 其實他怕花錢,但我想告訴你,自從我們結婚以來,婆婆就沒給我們過一分錢,每次吃飯和其他開銷都是我們自己(婆婆有錢,不是沒錢,老夫妻月工資七八千, 比我們多,咱們嫂子家常年在娘家吃飯,後來最後還是沒買這台洗衣機,坐月子的時候,姐姐見媽累了,就買了一台。
這是一回事,我想表達的是,婆婆喜歡插手我的生活,想做我的家等等,很多事情,然後坐月子,就是事情的惡化,坐月子真的是考驗乙個女人幸福與否的試金石,當時我完全忍不住, 大驚小怪,然後把家裡分開了,現在好多了,大家自己吃,只要他不插手我的生活,我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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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一年沒有吃飽飯了,我沒有權利吃點西瓜。 結婚一年後春節,我想吃點葡萄乾,老公要了媽媽,媽媽給了他一塊錢。 婆婆是管家,丈夫賺的錢都給了婆婆。
剛生個女兒,沒賺到錢,就向婆婆要了25塊錢,買了一條褲子,婆婆的臉立刻拉了下來......女兒一歲半就出去打工,兩歲半女兒就送她上幼兒園打工,婆婆也想了各種藉口讓兒媳婦打工賺錢......都是眼淚。 現在我走了多遠,我不想和公婆婆在一起,別人可能會說我不孝,但沒人問他們有沒有權利讓我孝順,以心還心,彬彬有禮,我是乙個普通人,我不能以德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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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有精神病,除了吃飯或睡覺,她什麼都不做。 起初,當人們介紹我給某人時,他們說結婚後,他的父母會和我們分開住,因為他媽媽總是罵我,我怕我受不了。 後來我們結婚了,他們沒打算離開,他們在老家有房子,有廚房什麼都有,他們不想回家住,只好和我們住在一起,我們在樓下賣農藥,沒地方住,房子小,樓上兩間,房子就在房子旁邊, 它被木板隔開,他們必須住在這裡,我剛剛懷孕,我不在乎他們,通常他們不給我們做飯,他們吃完飯就刷鍋,從不給我們留下食物。
他爸爸還慫恿媽媽不要給我做飯,他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我就用肚子自己做飯洗衣服,然後我就有了孩子,他們不疼,一毛錢也不給,動不動就和我們吵架。 然後我氣得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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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婆婆和老公說要和我們一起住,老公問我,我說:“好! 住在一起幫我們做飯、洗衣服、帶孩子真是太好了,這是乙個免費的保姆......結果,婚禮前發生了一件小事,婆婆哭著對丈夫說:
兒子! 娶了這麼厲害的媳婦,怎麼過! 老公也對我發脾氣,婚姻差點沒......結婚後,岳母出車禍去世了,我覺得岳父很可憐,就帶他去和他一起生活,可是他卻無事可做,找了個存在感......我和老公吵了三天離婚,老公只好把他送回老家和妹妹一起住......終於到了停止過自己的生活的時候了
相關回答16個回答2024-02-22和父母住在一起,不是你不容忍婆婆,而是你心裡不想這樣做。 你自私,咱們先住在一起吧,就算不住在一起,她還是要做你婆婆的,以後生孩子你還是要叫她奶奶的。 與其以後不允許,不如趁現在沒有孩子的時候先試著和婆婆住在一起,實在不舒服就分開。 >>>More
9個回答2024-02-22是的。 秦末年,當時的反秦勢力之一,舊楚國將領項硯之子項亮,接受了范增的建議,在百姓中找到了楚淮王的孫子熊信,立熊信為楚王。 項良在定濤之戰中陣亡後,淮王從旭臺(今江蘇靈義東北)遷至彭城(今江蘇徐州),在那裡他重用宋毅和劉邦牽制向良的侄子項羽,並訂立了“淮王盟約”,與最先攻打秦國都咸陽的將領們, 將被加冕為關中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