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2-08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民主集中制是在高度民主的基礎上實行高度集中的制度。 它是無產階級政黨、社會主義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的基本組織原則。 它規定了領導與群眾、上層與下層、部分與整體、組織與個人的正確關係,是革命和建設事業勝利推進的重要保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親愛的親樂隊你好! 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內容是:堅持集體領導制度,把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責任相結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始終堅持,任何大組織和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這一制度。

    民主集中制原則由四對矛盾組成,其基礎是“少數服從多數”,核心是“全黨服從**”。 其基本內容是:“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屬服從上級,全黨服從**”。

    民主集中制:在集體和絕望的爐子指導下,在民主基礎上與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黨的基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和組織建設中的應用。 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核心是全黨服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內容是:

    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這就是民主集中制的四項具體原則。 這就是我給你的全部,如果你對答案滿意,請給我豎起大拇指,祝你生活愉快,謝謝! <>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民主集中制原則一般是指民主集中制。

    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執行中,這一制度將黨內民主的全面發展與正確的集中制做法有機結合起來,既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全黨的創造活力,又能統一全黨的思想和行動,有效防止和克服了無果斷、果斷行動的分散性。

    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必須堅持和運用好民主集中制,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確保黨對黨的統一和黨的工作的領導實現。 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各個歷史時期,黨的領導和組織工作都是以人民統一和啟蒙為前提的,對黨的組織鞏固和發展,保證了正確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制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工作制度

    在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為了保證黨的團結力量強大、有效,保證黨的領導能力和領導水平不斷提高,從制度上看,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工作和組織建設實踐中貫徹民主集中制。 一方面,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到黨的領導工作中去。

    黨的領導是中國革命勝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根本保證。 百年的實踐表明,黨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方針,才能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才能團結和團結全體人民艱苦奮鬥。 黨的領導要貫徹民主集中制,必須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責任相結合的領導工作制度。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制和中央集權領導的民主制。

    199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在黨章總綱中,第一次提到民主集中制是必須盡快堅決實現的黨的建設的四項基本要求之一,並同黨的基本路線一起被提及, 黨的思想路線和黨的宗旨。

    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切實做到黨員個人服從黨組織,少數人服從多數,下級團體服從上級組織,黨組織和黨員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全國委員會。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如下:

    一是堅持“四順”。 即黨員個人服從黨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黨組織和黨員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委員會。 這“四個服從”既體現了民主,又體現了集中,是對黨內政治生活秩序的概括。

    二是堅持選舉黨的領導機關。 各級黨委由同級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代表大會負責、向代表大會報告,接受代表大會的監督。 選舉是民主的主要形式。

    三是堅持集體領導。 黨章規定,各級黨委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責任相結合的制度。 凡是重大問題,都要由黨委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單獨審議、會議決定的原則集體討論決定。 委員要按照集體決定和分工認真履行職責。

    集體領導是民主集中制在黨的領導體系中的具體體現,是貫徹民主集中制的關鍵環節。

    四是要善於發揮下級黨組織的積極性。 《綱要》規定,“上級組織在作出有關下級組織的重要決策前,應當建立徵求下級組織意見的制度”,體現了黨的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領導與支援下級組織銜接統一的要求。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基本組織方針和領導體制,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重要標誌。

    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執行中,這一制度把黨內民主的全面發展與正確的集中制做法有機地結合起來,既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全黨的創造活力,又能統一全黨的思想和行動,有效防止和克服了討論不決、行動不行動的分散現象。

    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必須堅持和運用好民主集中制,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確保實現黨對各項工作的領導。

    國家在我國的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的基本原則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決定問題必須遵循的基本工作原則。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權力,應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少數人服從多數人,在職權範圍內作出決定。

    同時,民主集中制也是我國各國家機關履行職責的根本工作原則。 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監督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均由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 國家機關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本身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要求。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基本組織方針和領導體制,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重要標誌。 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執行中,這一制度有機地把黨內民主的全面發展與集中的正確做法結合起來,既最大限度地激發了全黨的創造活力,又統一了全黨的思想和行動,有效防止和克服了討論不做決定、行動不行動的分散現象。

    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必須堅持和運用好民主集中制,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確保黨對各項工作的領導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

    國家的行政機關、監督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均由人民代表大會組成,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和監督。 地方國家機關與地方國家機關的職能分權,遵循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是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個人審議、會議決定。

    十六字原則四個方面相互關聯,構成乙個完整的科學體系,深刻反映了新形勢下加強黨委建設的內在需要,進一步豐富了馬克思主義民主集中制理論,為實現黨委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指明了方向。

    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強調,“重大問題的決定要充分審議、協商、討論”,“會議決定”是黨委集體決策的必要程式。

    民主集中制的意義

    1、民主集中制是黨的基本組織原則和根本組織制度,它貫穿於黨內各種組織制度,制約和規定其他制度。

    二、只有堅定不移地堅持民主集中制,才能正確處理黨內各種關係和矛盾,保持黨內生活的正常化,充分調動全黨的積極性。 只有這樣,黨的決策才能正確有效執行,黨的治國水平和領導水平才能不斷提高。

    3.民主集中制有利於黨的團結統一,有利於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願望,有利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實施。

    4、實行民主集中制,能夠正確處理黨內各種關係,鞏固黨的團結和團結。

    5.民主集中制的實踐,能夠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和黨組織的積極性,把這種積極性引向統一的方向和目標。

    以上內容指《大百科全書——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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