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發生後,當你出院時,老闆辦理了所有的出院手續,即不申請工傷認定,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2-19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員工可以使用他們的身份證和醫院的醫療卡在醫院影印醫療資訊。 同時,他們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利。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綜合醫院也有存根。

    您提供您的身份證,並出示病歷影印件、診斷證明。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審查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的診斷和診斷糾紛的鑑定,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鑑定的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將工傷認定申請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因工傷住院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報告工傷認定情況。 老闆出院後,用人單位辦理出院手續,未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員工可憑居民身份證到醫院影印病歷。 然後拿著病歷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涉及勞動仲裁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工傷結束,工傷穩定出院後,如前期已確定工傷,必要時應當考慮勞動能力鑑定,待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爐後領取工傷撫卹金; 前期未認定工傷,或者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依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出院後一般應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處理賠償事宜等。 具體方案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的,用人單位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區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格式可直接向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索取**; 員工受傷時醫療機構出具的初步診斷證明原件及影印件1份; 勞動者受傷或被診斷患有職業病時,勞動合同或其他與雇主建立僱傭關係的證明(如工資單、工作證、同事證言等); 員工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乙份; 其他相應證據,如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可直接到工商局查詢、打標榮譽; 如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或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請提交事故相關證據材料,如事故現場同事出具的證詞, 並附上提供證詞的同事的身份證影印件;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十五日內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受理。 申請人在30日內補齊全部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並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屬於工傷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和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2、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殘疾程度。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應當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和職工工傷醫療待遇等相關材料。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自理能力障礙程度的分級鑑定。 分娩功能障礙有 10 個殘疾級別,最嚴重的是 1 級,最少的是 10 級。 自我護理障礙分為三個級別:

    根本無法照顧自己,大半輩子都無法照顧自己,無法部分照顧自己。 一旦確定了殘疾程度,就可以依法計算工人的賠償費用。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工傷認定程式,依法認定工傷,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總結。 您好,老闆不支援工傷認定,工傷員工可自行申請工傷認定。 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按照決定執行。

    法律依據。 工傷發生後,當你出院時,老闆辦理了所有的出院手續,即不申請工傷認定,我該怎麼辦?

    您好,老闆不支援工傷認定,工傷員工可自行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人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按照該決定執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在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自申請工傷認定被遺漏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結論為依據作出工傷認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期間,暫停認定工傷認定期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確定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員工應當在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緊急情況下可到就近醫療機構進行攔救。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的伙食補貼,以及工傷到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因工受傷出院需要辦理出院手續和報銷醫療費用。

    如受傷員工出院後需要複診**,可享受工傷醫療費用報銷。 至於出院後45天的第二次手術,入院時需因工傷住院,可當場結算。

    由於因工傷出院涉及公司賠償問題,大新因工傷出院時,必須備案醫院出具的證明。

    1.關於誤工工資:請醫生寫下你需要完全休息多長時間,而不是注意休息;

    2、關於護理費用:要求醫院出具住院期間需要多人護理的天數;

    3、關於營養費用:詢問出院後是否需要加強營養補充,若有,寫下需要加強的營養補充種類和營養;

    4、關於後續費用:是否需要跟進以及時間和費用; 如果需要,請您的醫生將其寫下來;

    5、關於輔助器具的費用:是否需要輔助器具,輔助器具的種類,**; 如果需要,請您的醫生將其寫下來;

    一、工傷鑑定時限:

    1)國家規定的殘疾鑑定期限為受理後60日作出殘疾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

    2)工傷保險是國家的強制性保險,由單位繳納,個人無需支付,單位不參加工傷保險的,一切費用和賠償由單位承擔,不會影響您。

    1、單位承擔第一筆費用。

    2、負責工傷人員的工資,**期間的工資為受傷前原工資,單位按月支付。

    3、住院期間住院餐補助按單位出差人員標準的70%支付。

    3)取得傷殘鑑定結論後,按照傷殘等級對應的賠償標準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工傷再就業補助金,按當地規定的標準發放。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遭受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4個以上局)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或事故導致車輪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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