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部分:4000*12%=480萬元,600-480=120萬元的剩餘部分為商譽,不作調整。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600萬。
信用:銀行存款600萬。
取得原投資部分,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300萬元;
從原投資到新收購投資,B公司公允價值增加4000-2800=1200,淨利潤300萬元,資本公積增加900萬元。 由於原來的比例是10%。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 120
信用:盈餘儲備 3
未分配利潤 27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0
綠葉公司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累計金額為1020萬元。
-
1、追加投資的會計處理:投資成本為600萬元,B的可辨認淨資產份額應為480萬元(=4000萬*12%),投資成本大於應分攤的份額,按投資成本入賬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耗資600萬。
信用:銀行存款600萬。
2、首次投資的調整:投資成本為300萬,B的份額應為280萬元(=2800萬*10%),投資成本大於應分的份額,將按照投資成本進行入賬,因此無需調整之前記錄的份額。
3、調整B在兩個投資期間可辨認淨資產增加的份額:
B在兩個投資期間可辨認淨資產增加的份額:(4000-2800)*10%=120萬元,其中30萬元(=300*10%)因淨利潤增加而調整,其餘90萬元調整為資本公積。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30
A.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90
信用:盈餘儲備 3
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 27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0
追加投資後,綠葉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金額為300+600+120=1020萬元。
-
個人報告**
借款:銀行存款 700
信用:長期股權投資 560
投資收益 140
剩餘的30%權益視為初始投資,即採用權益法進行核算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 - 損益調整 15
變更為無其他綜合收益 6
信用:盈餘儲備。
利潤分配 – 未分配的利潤。
其他綜合收益 6
合併財務報表處理:
將剩餘權益調整為公允: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39(300-800 30%-15-6) 貸款:投資收益39
-
1、權益法在收購時對投資進行核算,因此差額計入營業外收益(即當期損益);
2、追加投資,將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在成本法中,當它大於時,不進行處理; 折算為權益法,需要根據權益法的會計處理方式調整以前的成本法,因為它是作為營業骨幹收入使用的,因為它是在塑性匹配談判之前,所以對留存收益進行調整。
3.借款:銀行存款貸款、長期股權投資——**公司投資收益。
權益轉換方式:借入:長期股權投資-**公司-損益調整貸款: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投資收益。
借款:其他綜合收益。
信用:投資收益。
-
長期股權投資合併報表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處理。
長期權益會計由成本法改為權前收益法的情形包括:(1)由於持股比例的增加能對被投資單位產生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導致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2)被投資單位因持股比例下降而不再受控,但可以對被投資單位產生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隱藏的土豆,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注意)但是,根據2015年新會計準則,企業對無控制權、無共同控制權、無重大影響的企業的投資,按金融工具準則計算,即計入**可利用的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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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企業因投資減少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權或者重大影響,長期股權投資不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按成本法核算,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根據成本法計算。
在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按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一般不調整其賬面價值。 只有小池在收到清算分紅和追加或收回投資時,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在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應按初始投資成本計量。 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應根據追加或收回的投資進行調整。 被投資單位申報的現金分紅或者利潤,無論利潤分配是投資取得前還是取得投資後實現的淨利潤的分配,均應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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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報告**
借款:銀行存款 700
信用:長期股權投資 560
投資收益 140
剩餘的30%權益視為初始投資,即採用權益法進行核算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 - 損益調整 15
其他綜合收益 6
信用:盈餘儲備。
利潤分配 – 未分配的利潤。
其他綜合收益 6
合併財務報表處理:
將剩餘權益調整為公允: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39(300-800 30%-15-6) 貸款:投資收益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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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股權投資分為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會計,會計核算如下:
成本法下的會計處理方式為:
購買時:借款:長期股權投資。
信用:銀行存款。
在持股期間,企業在被投資單位宣布支付現金股利或者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
借款:銀行存款。
信用:投資收益。
權益法下的會計處理:
購買時:借款:長期股權投資。
信用:銀行存款。
根據被投資單位申報和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企業應享有的部分:應收股利。
信用:投資收益。
當收到現金股息或利潤時。
借款:銀行存款。
貸方:應收股利。
在持股期間,企業應當在各會計期末按照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淨利潤或淨虧損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 被投資單位實現淨利潤的,企業按應有份額借款:長期股權投資。
信用:投資收益。
當實際分享現金股息或利潤時。
借款:銀行存款。
貸方:應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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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長期權益投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會計時,需要進行追溯調整,即剩餘的40%權益視為按期初權益法核算。
因為在從收購投資到出售期間,要增加的長期股權投資=5000*40%=2000(1萬元)。 但是,這僅限於處置當年實現的淨利潤部分。 對於已經跨年度的,投資收益的數量不能直接調整,而是相應的留存收益。
由於1000萬元的淨利潤是當年,因此可以直接調整投資收益。 其中,淨利潤4000萬元是全年,投資收益不能直接調整,但留存收益數=4000*40%=1600。 因此,以下條目: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2000
信用:投資收益 400
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 1440 (1600*90%)
盈餘儲備 160 (1600*10%)
5000萬是B公司從A公司獲得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到部分出售投資前實現的淨利潤,4000萬是A公司從投資之日起至2009年初實現的淨利潤。 同時也顯示A單位介於兩者之間,B公司的淨利潤為1000萬。
-
成本法轉權益法的會計處理:
例如:某公司在07年初投資了5000萬股10%,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為4.8億,07年發行了1000萬股的股息,淨利潤為4000萬股,08年初發行了2000萬股的股息,然後又追加投資了8000萬股,獲得了15%的股份, 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為5億。調整需要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分錄。
分析:權益法追溯調整為兩個投資之間公允價值變動的份額=(50000 48000)10%=200確認為追溯調整:淨損益影響=(4000 1000 2000)10%=1000 10%=100,剩餘部分100萬作為“資本公積和其他資本公積”的追溯調整。
權益法下兩次現金分紅的處理方式如下:07年收到的100萬分紅屬於上一年度投資的分紅,因此降低了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 收到第二年分紅200後,累計收到的分紅=300,投資後到上一年度,被投資單位應享受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利潤份額=4000 10%=400萬,累計分紅小於淨利潤分成,因此第二次收到的分紅全部作為損益調整明細核銷。
咱們先做個測驗再學,點選測試,我不適合學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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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投資導致不再受控,從成本法到權益法核算,剩餘的40%權益視為按期初權益法核算,即剩餘的40%投資應追溯調整。
所謂追溯調整,就是彌補權益法下成本法下沒有做到的,權益法下,需要根據被投資單位淨資產的變化情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
從收購投資到出售期間,B公司實現了淨利潤5000萬元,即長期增加的股權投資=5000*40%=2000(10000元)。
正常情況下的會計分錄肯定是: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2000
貸方:2000年投資收益
但是,這種情況僅限於當年實現的淨利潤部分。
對於那些已經跨年的人來說,雖然本質上是投資收益,但這個投資收益最終會轉移到當年年底的留存收益中,所以投資收益的數量不能直接調整,而是相應的留存收益。
其中,淨利潤1000萬元為當年,可直接調整的投資收益數=1000*40%=400;淨利潤4000萬元是全年的,投資收益不能直接調整,但調整後的留存收益數=4000*40%=1600。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有這個條目: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2000
信用:投資收益 400
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 1440 (1600*90%)
盈餘儲備 160 (1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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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權益法在收購時對投資進行核算,因此差額計入營業外收益(即當期損益);
2、追加投資,將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在成本法中,當它大於時,不進行處理; 折算為權益法,調整前的成本法必須按權益法處理,因為是視為營業外收益,因為是前期塑性,所以留存收益進行調整。
3.借款:銀行存款貸款長期股權投資-**公司投資收益轉權益法: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公司-損益調整。
信用:盈餘準備金 - 法定盈餘準備金。
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投資收益。
借款:其他綜合收益。
信用: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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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譽無論採用成本法還是權益法,都不需要體現在分錄中,因此當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商譽不需要調整。 為什麼是調整留存收益的問題,留存收益是指盈餘準備金和未分配利潤,因為一開始,如果不按成本法核算,而是按權益法核算,那麼就會有(借用:
長期投資,貸記:營業外收入 此分錄,因為轉換日期和初始分錄日期已經處於不同的會計期間。 這筆營業外收入已經(借入:
營業外收入貸方:本年度利潤和本年度利潤為分配後應支付的留存收益或股息。 (借用:。
當年利潤 貸方:留存收益等)應付股息不能再次調整。我現在追溯本年度的這個分錄,本年度的營業外收入終於流入了留存收益,所以我只能調整留存收益,而且,如果現在換算營業外收入,會影響當年的利潤,會計不允許你這樣做。
2.如果是向被投資單位追溯分配股息。 例如,去年,甲持有乙5%的股份,這是公允的,無法計量的,乙採用成本法進行核算。 如果 B 打算在年底支付 100 的股息,B 將獲得 100 * 5% = 5 的股息,A 將在賬戶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錄:
借款:應收股利 5
貸方:投資收益 5---分項 1(成本法下的股息處理)。
但是,如果A的持股比例今年上公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則該分錄必須具有追溯性,並且B的淨利潤在開始時為100
權益法下的條目應為:
借款:應收股利 5
信用:長期股權投資 5---條目 2(權益法下的股息)。
要將條目 1 的結果調整為條目 2,只需新增乙個調整條目即可。
借款:投資收益 5
信用:長期股權投資 5
同理,由於這個投資收益是去年的,所以投資收益也進入了今年的利潤,最後分配到留存收益中。 因此,調整條目變為。
借款:盈餘準備金。
利潤分配 – 未分配的利潤。
信用:長期股權投資 5
同樣,如果被投資單位的利潤追溯,沒有在成本法下進行分錄,則權益法應相應地確認投資收益。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
信用:投資收益。
如果現在是追溯性的。 投資收益也應轉換為留存收益。
所以你的問題是,如果要調整之前的損益,而之前的損益已經進入了留存收益,你就無法調整,你只能調整留存收益,調整當期,就可以正常調整損益。
很難打字。。。
成本法對權益法需要追溯調整:8000-5600=2400,其中600是由於07年淨利潤600,1800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所以分錄是追溯調整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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