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孩子在學校午休時間從上鋪摔下來住院了,學校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發布 社會 2024-02-24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如果孩子在學校因學校設施存在安全隱患而在學校受傷,學校應承擔責任; 如果傷害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如果學校能夠證明其已經履行了管理和教育職責,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也要承擔責任。 如果傷害是由校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則由第三者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01條 缺乏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或者生活期間,遭受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 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履行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在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者追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與傷害後果的因果關係依法確定。 因學校、學生或其他有關方面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相關方應按照其行為的過錯程度及其與損害後果的因果關係的比例承擔相應責任。 當事人的行為是造成有害後果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當事人的行為不是造成危害後果的主要原因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操場等公共設施,以及學校的教育工具、教育、教學、生活設施、提供給學生使用的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的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保障、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方面存在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藥品、食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的相關標準和要求;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課外活動,但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明知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合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凳子運動、運動等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殊體質或特定疾病,不適合參加某些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但未給予必要的重視;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生病、受傷,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致致加重不良後果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有危險,未進行必要的管理、警告或者制止的;

    (十一)學校發現或者知悉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但在未成年學生失明時未告知其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保護而受到傷害的;

    12)學校有其他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情形。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如果學生在學校受傷,另一學生的父母、學校和學生投保的保險公司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療費用、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構成傷殘的,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賠償。 費用金額可以參考以下標準。

    1)醫療費用。醫療費用的金額根據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正式的醫療發票確定。 包括**費用、檢查費、手術費、醫療費、住院費、整形手術費和隨訪費**以及您支付的其他費用**;

    2)營養費。營養費用的數額是根據醫生的營養需求診斷證明和相關費用證明確定的。 它是指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的費用,以協助**身體疾病或使身體盡快**。

    3)損失的工作費用和護理費用。損失的時間工資和護理費用是根據受害者或護理人員損失的時間和收入確定的。 有固定收入的,損失工作補償金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無固定收入的,按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 被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參照可以提起訴訟的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類似行業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計算。 倡導失去工作和耗時以出示收入證明就足夠了。

    4)交通和住宿費用。交通費用按您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及就醫、護送或醫院轉運所需的護送人員計算**; 住宿費按您及您的陪同人員實際產生的住宿費支付; 醫院餐補助應當根據實際支出和支出或者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計算;

    5)傷殘賠償。傷殘賠償金是根據法醫檢查確定的傷殘程度、被害人居住地或者實際居住地的生活費用或者收入標準計算的。 按照當地政府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自認定殘疾之日起20年。

    但是,如果年齡超過60周歲,則每增加一年,年齡應減少一年; 75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普通適用器械的合理成本標準計算

    7)財產損失財產損失僅限於您遭受的實際財產損失,包括物品的維修費用、折舊費等,以損壞物品的實際價值為準。購置物品的發票、合同、收據等應當提供證明損壞物品的價值,不能確定價值的,可以申請估價,並根據估價結論確定估價。

    3、人身傷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自已知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將失去勝訴的權利,因此建議在一年內提起訴訟,以保護其合法權益。 起訴要求訪問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通常是住所地或慣常居住地(居住超過一年)的法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好! 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

    1)小學生住在學校,學校會安排老師照顧學生,但老師不能睡在學生旁邊,學校對此負責。

    2)如果小學生在上鋪睡覺時跌倒受傷,肯定是床的欄杆存在安全隱患,因此學校負責。

    3)小學生在上學前,學校老師要問同學:“平時睡姿不好,請舉手”。

    對於姿勢不好的孩子,老師應該讓他們睡在下鋪。 所以學校的老師在管理上有問題。

    4)綜上所述,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應該有責任,因為孩子在學校發生了什麼,學校將是負責任的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第七條 依法負有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履行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對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對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害並致使非粗人遭受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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