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試用期內因工受傷,公司要求我重新入職,我該怎麼辦?

發布 職場 2024-02-27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試用期工傷和正式員工工傷,可享受同等工傷待遇; 工傷由單位申報,未購買社保的,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1條,“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即試用期包括合同期,勞動者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職工,依照本條例規定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也就是說,如果在試用期內發生工傷,還應享受工傷待遇。

    具體流程如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來自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4、如您沒有勞動合同或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您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5、勞動者遭受工傷,被雇主辭退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不符合用人單位的用工條件,並證明其因工傷不符合要求。 如果雇主能夠證明並解雇他,那麼雇員只能獲得一次性殘疾賠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最好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不要輕易相信,問律師。 畢竟,時間不同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工受傷被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在病情穩定後,將工傷證明、案件資料、退伍記錄以及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帶給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殘疾評價。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總結。 2、純因公司原因單方面解雇員工,且員工無過錯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每工作1年給予1個月補償,半年以上1年以下給予1個月補償, 半年以下半個月,但所有補償不得超過12個月,合同未滿的,另加1個月的代通知金(如果之前的補償超過12個月,則不予支付)。

    您好,我是該平台的合夥人律師,已收到您的問題。

    1、如違反公司相關制度,且制度合法,在試用期內,本鎮不給予任何賠償,使用期限結束,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阿布給予賠償或給予1個月代通知金;

    2、純因公司原因單方面解雇員工,且員工無過錯的,依照《勞動合同破解法》的規定,按服務年限,每1年給予1個月,半年以上1年以下給予1個月, 半年以下半個月,但所有補償不得超過12個月,合同未滿的,再支付1個月的通知(如果之前的補償超過12個月,則不予支付)。

    希望我的回覆對您有所幫助。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遭受工傷,員工可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工傷認定,並要求公司給予工傷待遇。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中包含試用期合同,因此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存在勞動關係和勞動事實。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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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2-27

沒有合同,這件事情也不容易解決,因為據說你沒有在這家酒店試過乙個星期。 如果你能證明他們承認你已經試用了乙個星期,那麼你可以要求酒店給你乙個合適的工資,因為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但工資不高,而且不低於酒店的最低員工工資。 >>>More

12個回答2024-02-27

1.合同有一年的試用期,為期 30 天,您已經很清楚了。 >>>More

7個回答2024-02-27

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交; 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5個回答2024-02-27

你好; 這個“試用期”就是你的頭銜,一共有三套。 選擇權在您手中。 沒有時間限制。 >>>More

3個回答2024-02-27

網上搜尋有合適的人參揉在一起自己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