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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盡快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的辦案是以後處理的第一依據,如果沒有立案和警方調查,以後處理起來會比較困難;
其次,立案並經公安人員調查確認後,對方將被拘留或告知對方應承擔責任。 如果你的陳述屬實,有兩種方法可以解決問題,一種是進行民事調解,即雙方在警官的主持下協商賠償和支付醫療費用,如果民事訴訟被對方駁回,則進入第二種解決方式, 即法院判決,主要依據派出所出具的相關檔案;
第三,民警確認後,將對該人是否違反《治安處罰條例》或《刑法》作出決定,兩者的處理方式和結果也不同,如果該人受到《治安處罰條例》的處罰,將拘留長達15天, 並可能被罰款和賠償;在刑法的情況下,公警會進一步收集證據,案件判決後移送檢察院和法院,以終審判決為準。
故意傷害罪是我國刑法第234條,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是故意傷害罪。
具體來說,您可以在其中搜尋“故意傷害”以檢視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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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當地公安機關立案,看看是否需要做傷害評估,這樣才能知道案件的性質是普通的民事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然後才能確定是否在起訴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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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先報警,再讓叔叔配合警方做筆錄,再去法醫檢查,如果鑑定結果為輕傷以上,對方為故意傷害,犯罪為刑事案件,公安部門會立案偵查。 鑑定結果為輕傷的,屬於治安案件,由公安部門負責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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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案件經裁定,被告人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法院要求被告人向原告人支付相當數額的賠償金,但被告人無力支付的,法院應當對被告人的實際情況進行現場調查。
如果情況屬實,法院應中止執行,並在中止消失後恢復執行,但不會拘留您。 2.當被告無力償還法院要求向原告支付的賠償金額時,雖然法院可以中止執行,但並不意味著被告不需要償還相關金額。
被告人應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償還相關債務。 如果被告因不可抗力(如被告死亡等)而導致被告人承擔義務。3.
作為設保人,當被告無法償還款項時。 應向法院提出申請,以採取適當的方式保護權利。 我們不應該以暴制暴,觸及法律底線。
同時,要積極與被告人進行談判溝通,使其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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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可以採取積極或消極的不作為的形式。 前者如拳打腳踢、砍殺、砸砸、砸、開水等; 在後一種情況下,如果負責保護孩子的保姆不負責任,當她看到孩子用刀戳身體時不在乎,結果孩子刺傷了自己的眼睛,這可能構成這種犯罪。 可以自己進行,也可以利用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其他人進行,也可以使用毒蛇、狼狗等馴養動物進行。
它不僅可以針對人體的外觀,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外觀的破壞,還可以針對人體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和器官的破壞,並阻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 總之,無論是直接實施還是間接實施,無論針對的是哪一部分,或者採取什麼方法,只要是故意的,能夠對他人的人身健康造成傷害,都可以構成本罪。
按照你上面說的,父親先打母親,母親反擊自衛是正常的,但是父親倒下後已經失去了攻防能力,這個時候雙方可以趁此機會休戰,但你母親可能會生氣,踢他一腳, 致使他受傷,其主觀性已構成故意傷害,故意傷害罪的成立不以傷害的輕重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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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構成上述輕傷後果,如果構成,則必須構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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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能形成。 在故意傷害罪中,關鍵是看傷害是否構成輕傷或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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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屬於故意傷害罪。
本罪的物件是對他人身體的權利,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為了保住自己的肢體而故意傷害的犯罪。
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是人格權的內容。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犯罪侵犯了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通常不被視為犯罪。 只有當以損害社會利益為目的,違反有關刑法規範實施自殘行為時,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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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他人構成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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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傷害你的人的行為應該是一般情況,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