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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將胃管插入患者體內需要家屬的同意,但如果患者情況危急,不插入胃管會危及生命,家屬無需同意先搶救患者。
同意手術、麻醉。
同意書和授權書。
只需要患者的簽名。 然而,在實踐中,醫院經常詢問患者及其近親。
簽署手術同意書和麻醉同意書。 醫院的主要目的是避免手術可能帶來的風險,防止不可避免的風險給醫院和醫務人員帶來麻煩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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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醫生揉搓病人的胃管時,他或她需要得到病人及其家人的同意。 在一些緊急情況或120急救的情況下,也可以先採取措施,然後重新申請簽證。
無論哪種情況,都必須由家人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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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醫生需要家屬同意才能將胃管插入患者體內,如果家屬同意,患者將進行插管。
但是,如果這是那種在緊急情況下沒有胃管就不能做的手術。 如果我們沒有時間與家人溝通,我們的醫生可以在未經家人同意的情況下為患者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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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需要家屬的同意,醫生只有在相關親屬簽字後才能這樣做,如果患者有因此而引起的問題,那麼他將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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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在插管時不需要徵得患者家屬的同意,因為插管不會對患者造成危及生命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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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家屬的同意,因為胃管插管對患者身體有一定的傷害,如果患者自己不能獨立做出選擇和決定,可以採用患者家屬的同意進行胃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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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醫生要把胃管病人體內,必須徵得家屬的同意,否則,家屬有權將胃管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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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需要徵得家屬的同意才能將胃管插入患者體內。 一般來說,在患者手術前,醫生會向家屬解釋清楚情況,然後與家屬簽訂手術相關協議,其中會涉及到胃插管等問題,因此會提前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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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醫生必須徵得家屬的同意才能將胃管插入患者體內,因為插管必然是有風險的。 如果患者在特殊情況下病情危急,而家屬不在現場,醫生可以在未經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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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在我們當地的醫院,胃插管是否需要家屬同意,取決於是否選擇麻醉。 如果需要麻醉,麻醉師將讓家屬簽字。 如果不選擇麻醉,則沒有家屬簽字的程式。
但在這個問題上,每家當地醫院的運作方式可能不同。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最好讓家屬簽字同意,因為給患者插管有一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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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為患者插管。 需要得到家屬的同意和簽字,但如果是在手術室裡。 特殊情況。 之後,家人將被要求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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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對於有風險的手術,家屬必須簽署責任宣告,胃部手術不經過手續就不能進行,一旦發生事情,醫院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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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對病人的計畫應該與病人家屬溝通,並告知風險,因為病人家屬有知情權,也要讓家屬知道治療的錢花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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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將胃管插入患者體內不需要家屬的同意,因為這是一種非常簡單的技術,沒有風險,因此家屬不需要簽署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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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患者處於緊急狀態,那麼醫生會立即插入胃管,以挽救患者的生命,如果處於正常狀態,必須徵得家屬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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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有必要,因為一般情況下,胃管插管需要與患者家屬協商,只有患者家屬同意並簽署同意責任書才能進行!
因此,醫生需要家屬同意才能將胃管插入患者體內!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希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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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這種情況很危險。 因此,醫生必須徵得患者家屬的同意和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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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這種手術只有在醫院家屬同意後才能進行,並且必須簽署紙質協議。 只能稍後操作,以免在後期帶來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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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插管需要家人同意。 它需要由家庭成員簽名。
只要是小手術或更危險的醫療。 該法案必須由家人簽署。 這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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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為患者插管。 需要家人的同意。 因為有一些病人。
他自己做不到。 消化食物和吞嚥食物。 所以必須插管胃管。
這需要家人的同意。 因為這樣做可以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 但有時在搶救危重病人時,為了挽救她的生命。
太遲了。 招攬患者時,家屬。 醫生。
這也是可能的。 及時將胃管插入患者體內。 但之後,家人肯定會被要求重新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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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需要的,同時也需要病人的同意,向家屬說明插管的利弊,並徵得家屬同意,這樣也會減輕病人的心理負擔,不要那麼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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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下胃管是檢查胃病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在需要檢查之前,醫生會詳細諮詢患者及其家屬,以決定是否做。 面對嚴重的疾病,輕微的疼痛需要患者及其家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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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需要家屬的同意,但如果情況危急,則需要搶救,不需要家屬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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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務人員在開展醫療活動時,應當在明確告知患者的前提下,親手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的知情同意,並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的知情同意。 因此,醫療行為需要患者或患者近親屬的知情同意,否則將被視為違規。
胃插管是一種常見的醫療程式,涉及患者體內的重要器官,如果未經患者或近親同意而進行,可能會對患者的身體造成潛在的風險和損害。 因此,醫務人員在插管前必須告知患者或近親並徵得其同意。
醫務人員未經患者或近親屬同意,強行插入胃管,屬於嚴重違法行為,不僅可能給患者帶來健康風險,而且違反醫學倫理和法律規定。 如果患者身體受損,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