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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的區別:
1、內涵不同:**部門、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是實施**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機構。
2、職責不同:**部門、行政單位負責組織、管理和指導國家各項行政事務; 另一方面,公共機構以公益為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薪金待遇不同:國家部門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承擔。 事業單位的設立使用,由國家出資承擔。
事業單位經費充足、部分經費,事業單位由企業管理。 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由國家按照《公務員法》承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區別對待。 根據工作性質,也有在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內設有行政機構的非公務員,一般是從事後勤保障的服務人員,其工資與公務員完全相同,只是職能和許可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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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是依法設立的行使行政權力的組織,由財政部提供資金。 人員按編制管理。
公共事業單位分為自營自收、自收自盈、缺款撥款和全額撥款三種型別,主要在公共服務領域,如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公共規劃院和研究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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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國家機關和政黨機關在內,原則上被歸類為“國有”。 但是,如果有特殊規定,如供銷合作社等,則列為“集體”。
2)公共機構:
包括經國家事業單位和有關專業部門設立部門批准設立的各類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 (3)社會群體是當代中國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目前的社會群體是準官方的。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必須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 主管部門是指縣級以上人民**的有關部門及其授權組織。 社會團體實際上從屬於業務當局。
全國有近2000個社會組織。 其中,約有200個社會組織使用行政或商業機構,並由國庫資助。 在這近200個組織中,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全國婦聯具有特殊的政治地位和廣泛的社會影響力。
還有16個社會群體,其政治地位不如上述三個社會群體,但也很特殊。 他們是:中國文藝界聯合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作家協會、中國法學會、對外友好協會、國際貿易促進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宋慶齡**協會、中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合會、 黃埔軍校校友會、外交學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工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歐美歸國學者協會。
上述19個社會團體的主要任務、機構編制和領導職務數量,由第一組織成立的管理部門直接決定,雖然是非專業性組織,但部分職能的行使程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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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乙個非營利性單位。 預備社會小組的成員人數最初必須達到50名以上的個人成員,或30名以上的單位成員。 個人會員和企業會員混合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人。
社會組織一般是非營利性組織,如商會、協會、協會、各種委員會等。 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為實現其成員的共同願望,自願組建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 只要是中國公民,就可以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程式和條件申請設立社會團體。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的,應當符合要求
(一)個人會員50人以上或單位會員30人以上;個人會員與單位會員混為一體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人;
2)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架構;
3)有固定位址;
4)擁有適合其業務活動的專職員工;
5)擁有合法資產和資金**,全國性社會團體活動經費10萬元以上,地方及跨行政社會團體活動經費3萬元以上;
6)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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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群體有其特定的範圍,也有其特定的特點,即具有廣泛性、權威性和代表性。 它必須是乙個具有社會性質的公司組織。
“社會群體”是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由一定數量的人組成的社會組織。 它可以分為兩類社會組織:營利性和非營利性。 前者是合作社、公司等; 後者是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藝術、慈善等社會團體。
除了需要一定數量的成員成立社會組織外,還需要制定章程,向有關機關登記,在某些情況下,還要依法申請許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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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為實現其成員的共同願望,行使結社權,按照章程開展活動,自願組建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包括使用學會、協會、研究協會、促進協會、兄弟會、聯合會、**協會、商會等名稱的各類社會組織。 二、社會群體應具備的條件:
1)個人會員50人以上或單位會員30人以上;個人會員與單位會員混為一體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人; (二)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架構; (三)有固定住所; (四)配備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員工; (五)有合法資產和資金**,全國社會團體活動經費10萬元以上,地方社會團體、跨行政社會團體活動經費3萬元以上; (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九十三條 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員,以及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企事業單位派駐的在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員, 被視為國家工作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十條 符合法人條件,基於其成員的共同意願,為公共利益或者成員共同利益等非營利目的而設立的社會團體,依法登記成立,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依法不需要登記為法人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這與你是幹部還是工人、服務年限、在職工資水平、在職稱有關。 (建議你還是問問你的雇主,你也有權知道你的工資是怎麼計算的)。
所謂的行政機構概念是我國多年來繼承下來的習慣表述。 實際上,它指的是兩類: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 另外,有時人們習慣說企事業單位,也就是企事業單位的意思。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