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朋友過來幫忙,我很著急

發布 社會 2024-02-09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如果乙個人毆打另一方,最多就是十天,十五天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由於拘留15天的情況尚未達到,也沒有團夥毆打,最高500,因此公安罰款沒有法律依據。

    此外,根據《治安處罰法》的規定

    第九條 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打架鬥毆、毀損他人財產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沒有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予以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所以,你和對方已經調整好了,對方也對你表示了理解,你不應該再受到懲罰,治安的處理是不合法的。 建議與雙方簽訂乙份協議,以表示已達成協議。

    對公安機關處罰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另外,我想建議,對國家機關的處罰,哪怕是違法、不合理的,也要先執行,這就是行政處罰的確定性。 換句話說,他的懲罰是不合法的,你必須這樣做。

    然後申請行政復議改正,而不是拒絕執行,這成為你的錯。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處罰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由此可以看出,你的行為確實屬於違法行為,應該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但依照本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對你的糾紛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和解協議後,不予處罰; 所以你可以要求警察調解。

    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減輕或者不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

    (二)積極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的後果,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你已經具備了第二種情形,所以應該被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要求繳納3000元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但是,如果是正式的處罰決定,您不能拒絕支付,但您可以在支付後向處罰當局的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您可能會被要求簽署乙份檔案,例如罰款通知書,以確認您接受罰款決定。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楊子榮問:土匪都滅了嗎?

    全國人民:全都消滅了,都變成了公安!!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這種情況很常見,如果你不怕麻煩的話,可以詢問當地的投訴**,向他們匯報情況,記得報明細,如果他們不願意接受,或者找其他中介機構推遲,那麼你就在案件發生時收集必要的證據,並起訴當地法院, 在這種情況下,你勝訴的概率很高,房東,希望能幫到你。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必須記錄警察說的話,這是證據。 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 你把膠帶放在那些孫子面前,我保證他會像孫子一樣,把你留下來,除非他們是豬。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當他們胡說八道時,他們會再次拿到你的身份證,他們不會找你。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忽略他們,沒關係。 就是利用他的職位來湊錢。 如果輕傷檢查不夠,就不能向檢察院報告,這是教育和教育。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太他媽的黑了,別理他們了,讓學校解決吧,在學校找個老師。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公司內部管理規定首先要合法,其次要民主指定,然後向全體員工公布,然後才能實施。 您所說的問題可能是所使用的法規之間存在衝突。

    我個人認為,“在社群維護過程中,甲方因人員或工作問題對公司進行罰款時,對現場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處以50-200元的罰款。 “因為。

    一是規定比較明確,但公司無權對員工處以罰款,而是扣除工資; 其次,如果存在條款衝突,適用的條款應有利於員工;

    第三,你辭職了,而不是被解雇了,這說明公司也承認你辭職了,但只是如何彌補損失的問題。

    與公司好好溝通,相信一定會圓滿解決。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這取決於原始合同的條款。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建議您花乙個小時閱讀《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這樣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只有這樣才能更全面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益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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