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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戶籍政策。
無論是買房還是賣二手房,都應該做一些相應的準備,比如了解市場**和買賣的各個環節和步驟,以及各種注意事項。 其中,應該理解的是,目前的戶籍政策。 戶籍結算要有可靠的位址,即必須有可以結算的固定房產。
因此,如果賣家想把房子賣掉,那麼就要考慮戶口應該搬走**,買方應該知道,在賣家搬出戶口之前,戶口是沒有辦法搬進房產的。
2)初步調查和核實。
在了解了現行的戶籍政策後,購房者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向房產交易登記管理部門申請轉讓登記前,最好親自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核實。 雖然有**方承諾在物業內沒有戶口,但還是要到派出所核實。 除了驗證第一方承諾的真實性外,這還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戶口不動,比如第一方之前的戶口。
委託中介機構代為核查的,應當要求中介機構出具書面核實報告並加蓋公章,防止少數從業人員責任心弱或欺騙。
1、購買二手房時應注意的戶口問題。
1、住房所有權管理與戶籍管理密不可分。 這應該是戶籍問題最關鍵的原因,如果能將房屋所有權和戶籍的管理分開,戶籍糾紛基本不存在。
2、法院不能直接對戶口搬遷作出民事判決。 如果原房主不動戶籍,很難確定對方侵犯了什麼權利,也無法對他提起民事訴訟。 目前,在房屋糾紛審理中,當事人不能就戶口問題單獨提起訴訟,一般既不受理也不裁決戶口問題,因此很難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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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1:戶主是房子的主人,首先,這一定是錯的。 誰擁有這所房子,誰看的不是戶口簿,而是房地產證明。
誰在地契上寫下自己的名字,誰就是房子。 房產證上的產權人與戶籍簿上的戶籍人口沒有直接關係,戶籍簿上的人員不等於產權證上的產權人,房屋產權的權屬以產權證上登記的產權人為準, 產權證上登記的姓名,房屋產權歸誰所有,與戶籍簿上登記的戶籍人員沒有關係。誤區2:
既然戶籍上的名字沒意義,那麼就不用在意他的影響力了,這種理解也是錯誤的。 雖然你有權賣掉自己的房子,但如果戶口上的人不肯搬出戶口,你就不能賣掉你的房子。 誤區3:
房子的主人必須和戶口在一起,但這不是絕對的。 也就是說,兩者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 如果業主和戶口不在一起,不會影響業主的權利。
一般來說,戶口和房產證之間的關係並不是絕對存在的。 他們之間的關係並不複雜,看清楚就足夠了,防止不必要的糾纏。 誤解。
第四,出售房屋的收益屬於戶籍簿上的所有者,房屋的所有權是基於房地產證明上的姓名,而不是戶籍簿上的姓名。 因此,在買賣房屋時,決定權和收入仍然需要看產權證上的名字,即使你在戶口簿上有你的名字,房子也沒有你的一部分。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內,向住房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報送申請房產證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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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證書是你父親的。
名字,房子是你父親的,與戶口無關;
2、如果房子的主人是你的父親,祖父去世後,裡面就沒有戶口,爺爺的女兒也無法再把戶口搬進去;
3.家裡沒有戶口也沒關係,但如果是父親的女兒(是你嗎? 要想把戶口搬進爸爸家,需要爸爸先搬進屋子,女兒才能搬進去。
簡而言之,戶籍和產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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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戶籍和產權混為一談,這是兩回事。
只要地契在任何人的名下,它就是他們的。
110,000 人在哪裡註冊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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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證是兒子的名,只要兒子在爺爺去世後不同意,任何人的戶籍都不能動! 不用說,沒有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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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爺爺去世後,如果爺爺的女兒偷偷把戶口搬了進來,房子歸誰?還是爺爺的女兒這樣做在法律上是允許的?
答:關於第乙個問題:
因為地契的名字是兒子,所以房子是屬於兒子的。
關於第二個問題:
法律是允許的,至少不是被禁止的。
沒有爺爺的同意,爺爺的女兒怎麼可能偷偷搬進戶口?
不可能的。 2、如果這棟房子下面有空戶口,會不會有其他問題,比如產權或者父親的女兒以後搬進戶口會很困難。
答:不會有任何問題,只要記得支付物業管理費即可。
父親的女兒要搬進家庭,必須徵得戶主的同意。
房東的問題中人與人之間是什麼關係?
爺爺,兒子,爺爺的女兒,父親,父親的女兒,.......
呵呵,房東就不能用中國人的慣用語來解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嗎?
還有一件事:計畫生育工作沒有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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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房地產證書是以聯名形式購買的,即由您的父親、姐姐和您共同分享。 這樣,你和你的妹妹就可以拿著房產證辦理戶口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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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契約是以誰的名義寫的,費用自負。 戶籍和房產證是兩個分開的,沒有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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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唯一乙個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房子的房產證上的人,但戶籍簿裡卻有我和另乙個人,一共兩個人。 我可以賣掉房子嗎?
我可以賣掉房子。 如果是這樣,那個人的戶口會留在那所房子裡,還是會搬到某個地方?
你必須把房子裡所有的戶口都清空,否則買你房子的那戶人家就搬進不來了,所有的戶口都要搬出去。
如果他拒絕搬家,我能做些什麼嗎?
沒辦法,你只能和那個人談判,如果戶口不是強制性的,就算是朝廷也做不到。 你要問他為什麼不肯搬家,是不是不想搬家,為什麼,他還是沒有地方簽字,又沒有別的房子。 有些小城市可以空無一人,就是有個地方專門給戶口,沒有地方簽字,但是在大城市,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你的房子賣了,那個人的戶口可以搬回原來的地方,也就是你從哪裡搬回來,然後又回到那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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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產權與戶籍所在地無關。 房屋拆遷的業主權利不影響業主的權利,無論戶籍是否與房產在同一地點。 財產的所有權不一定與戶口簿上的人有關。
房屋檔案的產權證明清楚房產的歸屬,戶籍簿清楚戶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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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房子已經賣掉了,原房主戶口簿上的人不需要搬出,戶口簿上的家庭成員與房子的出售無關,房子轉讓給別人,但戶籍還是那些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遺產的繼承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有孫子女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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