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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第61號。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於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長賈春旺.
2.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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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幾點: 1.第六條規定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執行消防法規,確保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單位的生產、科研、運營、管理等活動協調起來,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計畫的實施情況;
3)為單位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資金和組織保障;
4)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消防安全制度的實施和確保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監督火災隱患整改的實施情況,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按照消防條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和志願消防隊;
7)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2、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實施、組織實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畫,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作業規程,確保消防安全,並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
3)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財政投入和組織保障計畫;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治工作;
5)組織實施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和管理專職消防隊和志願消防隊;
7)組織開展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並及時報告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大問題。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員的單位,由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負責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 產權單位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應當按照訂立合同的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受託管理單位管理。 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和管理範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對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築物,各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明確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設施等建築消防設施的管理職責,並可以委託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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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各單位應當落實循序漸進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
為加強和規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了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機關、組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機關、組織、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條例,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除並存的消防政策,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確保消防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條 各級人民應當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
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督促、指導、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資源行政部門和學校、相關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知識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中。
新聞、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開展社會消防宣傳教育。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應當結合各自工作物件的特點,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人民群眾,以及公安機關、應急管理等部門加強消防宣傳教育。 第七條 國家鼓勵和支援消防領域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推廣使用先進的消防應急救援技術和裝置; 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公益活動。
對消防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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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是: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五章 火災隱患的整治。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第七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八章 消防檔案。
第九章 獎懲 第十章 附則
《隱蔽檢查機關、團體、企業、破壞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公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定並公安部辦公會議通過的法律法規。 其發布的主要目的是加強和規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險灶具和冰雹的損害,這些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的。 《規定》於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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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條例》《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條例主要依據以下幾點:
1.《消防法》:規定了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明確了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對消防安全管理有具體規定。
2、《消防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了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明確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對消防安全管理有具體規定。
3.《消防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了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明確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對消防安全管理有具體規定。
4.《消防安全管理規範》:規定了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明確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對消防安全管理有具體規定。
此外,還有《消防安全管理技術規範》和《消防安全管理操作規程》,是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規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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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安全管理規程的制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防火法》、《安全生產條例》等其他國家實施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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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有關部門的規章制度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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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安全管理條例的制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安全生產管理部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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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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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確保消防安全。 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條例,應當遵循下列原則: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 符合單位實際情況; 確保消防安全; 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 確保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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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安全倒塌條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行政機關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條例。
**部門、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的區別:
1、內涵不同:**部門、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是實施**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機構。 >>>More
這與你是幹部還是工人、服務年限、在職工資水平、在職稱有關。 (建議你還是問問你的雇主,你也有權知道你的工資是怎麼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