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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實有比較嚴重的疾病,可以申請保外就醫,當然,這要經過嚴格的鑑定,現在各方面的審查還是比較嚴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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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守所的罪犯是由於身體原因而被定罪的。 如果你必須住院或**,當然,你可以被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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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身體不好,如果情況不嚴重,你可能會被保釋,但也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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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不認為這沒關係,除非你病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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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守所的犯人身體不好,可以去**,但取保候審還是很困難的,要看他所犯的刑罰是否能達到取保候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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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特殊犯人,可以因身體不好取保候審,但只要經過正規醫院的證明或檢查證明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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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囚犯當然可以因為健康狀況不佳而保釋,但一旦他們康復,他們就必須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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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他犯了什麼樣的罪,如果問題很嚴重,估計他不會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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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保釋有乙個條件,那就是他的身體不適合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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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這個不能保釋,可以保外就醫,先去醫院,然後視情況而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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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病人可以因身體原因申請保外就醫,但也要看他們是什麼樣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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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去看守所的具體原因,如果符合規定,身體不好可以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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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看,進入看守所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不是很嚴重,一般也沒關係,因為身體不好,還不如找個更好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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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囚犯有身體原因,他可以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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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您需要考試結果和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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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守所的囚犯想要保釋,他必須考慮自己罪行的嚴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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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囚犯可以因身體原因而滋潤嗎? 只要手續齊全,就應該可以保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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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如果身體不好,這就給他乙個特定方面的身體不好,她不能隨便保持這個,他有保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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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申請保外就醫有保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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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誰犯了罪,以及你害怕多少年才能決定是否可以保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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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實很好,所以如果壞人身體不好,確實容易出現一些問題,所以一定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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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囚犯想出獄,不叫保候審,而是保外就醫或獄外處決。 可以說是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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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服刑人員身體狀況不佳的可以保外就醫,病重的也可以申請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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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犯人可以滋潤,因為他們身體不好,那就是看他們得了什麼樣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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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守所的囚犯身體不好,他可以找律師幫你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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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囚犯因健康狀況不佳,可以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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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囚犯可以得到保護,因為他們身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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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看守所一般配備醫生,普通疾病在看守所可以有效獲得**,如果是大病需要外出就醫,可以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對生病的罪犯應當給予提示。 當囚犯服藥時,警衛和警察必須在場監視他。
如果發現乙個人患有傳染病,他或她應該立即被隔離**。 如果情況嚴重,轎車可以住院**; 辦案機關決定變更強制措施的,依照規定處理。犯人生病、有死亡危險時,應當在積極搶救的同時通知辦案機關。
凡服刑人員需要住院**的,必須經漏水看守所所長批准,並指派看守民警值班看管,嚴防越獄、自殺等事故的發生。 禁止使用囚犯或雇用人員照顧住院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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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身體不適被羈押在看守所後,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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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具體情況而定 看守所裡還有醫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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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或者授權辦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1.可以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補充刑的婦女,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 如獲准保釋候查、患有嚴重疾病、無法自理、懷孕或哺乳嬰兒,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一種保證形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收取保證金的司法機關應當在其他強制措施變更或者強制措施取消後依法退還保證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採取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三)婦女身患重病、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的;(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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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看守所和監獄是兩種性質不同的羈押場所,看守所是依法羈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囚犯的機關。 監獄羈押人是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刑二年、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十五條 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人民法院應當向罪犯羈押地公安機關發出執行判決通知書,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乙個月內將罪犯送監執行。
罪犯剩餘刑期滿三個月前移送執行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